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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4-03 相關院校:長春大學
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將在4月8日-4月10日進行。所有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復試線要求以及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復試期間食宿自理。相關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考生需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畢業證、學位證(應屆本科畢業生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本科期間成績單:
(1)應屆畢業生需加蓋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2)往屆畢業生由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3)專升本考生須攜帶專科和本科成績單。
4、復試政審表。(點擊下載)
5、其它獲獎及證明材料。
6、1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長春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辦法(點擊下載)
三、復試日程安排(點擊下載)
復試于2014年4月8日-4月10日進行。
4月8日全天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
4月9日8:00-9:00校醫院體檢(空腹)
9:30-12:00筆試,時間為2.5小時。
13:30面試
4月10日8:30-10:30加試科目一
13:30-15:30加試科目二。
四、加試
1、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參加加試,否則不予錄取。
2、跨專業考生是否加試請查看招生簡章。
五、其他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請登陸研究生部網站查詢復試筆試考場安排,并查詢本人復試準考證號,體檢時在體檢表上填寫本人復試準考證號。
2、自2014年起,研究生錄取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別。非定向就業考生檔案關系入學后必須轉入我校,畢業后可取得就業派遣資格。定向就業考生檔案可不轉入我校,畢業后回原單位就業。
3、定向就業考生需在擬錄取名單公布一周內將本人及定向就業單位簽字蓋章后的定向就業協議(一式三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長春大學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點擊下載)
4、錄取名單公布后,考生如有特殊原因需在一周內到研招辦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點擊下載)
六、復試科目及加試科目
詳見《長春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點擊下載)。
七、紀律要求
本次復試如有作弊者,一經發現,取消復試成績,不予錄取。
八、投訴受理及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1、投訴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訴單位:長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受理考生投訴電話:0431-8525009885250095
受理考生投訴電子郵箱:yanzhaoban@ccu.edu.cn
2、監督舉報工作
受理考生舉報單位:長春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
受理考生舉報電話:0431-8525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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