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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31 相關院校:吉林外國語大學
為進一步規范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的復試工作,確保復試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質量,依據教育部教學文件和吉林省招生辦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應用型翻譯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新生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堅持以人為本,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能力。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對業務素質、綜合素質采取量化打分制。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研究生部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各院、系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并對復試結果負責。學校紀委全程參與監督。
2.研究生部和學院負責對參加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分標準,增強責任感,以便提高復試的公平公正性,確保復試工作質量。
三、復試主要內容和方式
(一)主要內容
根據翻譯碩士類別和招生領域特點,確定復試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筆試(100分)
(1)“英語筆譯”、“日語筆譯”、“俄語筆譯”、“朝鮮語筆譯”采用閉卷形式,時間2個小時,卷面總分為100分。)
(2)漢語言水平測試,內容包括語音、語法、文字、詞匯,卷面總分為20分。(一志愿復試不含此項)
2.綜合素質和能力綜合面試(100分)
(1)外語口譯(70分)
內容為單句口譯,段落口譯和外語口頭作文3部分組成(含互譯)。每位考生10-15分鐘(包括2分鐘左右的自我介紹)。日朝雙語方向加試朝鮮語水平測試。
(2)綜合素質和能力(30分)
內容為①心理素質及健康情況、事業心、責任感和協作性;②人文素養;③表達和舉止、禮儀等;④本專業以外的學習、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每位考生5分鐘。
(二)主要方式
1.綜合筆試
(1)按照考生報考領域分成英語口譯、英語筆譯、俄語口譯、日語口譯、朝鮮語口譯五個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5名-7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組成,每組設組長1人,記錄員1人。
(2)專業知識采用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語水平、外漢互譯專業技能和潛質、現代漢語水平、綜合運用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考試時間為2小時。
(3)其中一志愿復試考生筆試不含漢語言水平測試,調劑考生筆試含漢語言水平測試。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包括外語口譯和綜合素質兩部分內容。面試以口試問答的形式進行。外語口譯主要測試考生口譯的信息完整性、準確性、流利程度和得體性,以及反應敏捷度等進行綜合評分。口頭作文根據內容的充實度和表達的語言質量進行評分。
在綜合面試過程中,每位主考教師均要進行書面記錄。每名考生面試結束后要提供答案要點,供其它評委參考。由考核小組簡短討論后,每位主考教師當場獨立評定分數。各位主考教師給定的成績取平均分。
五、錄取成績的確定及錄取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綜合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3.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按領域進行綜合排名,并確定擬錄取名單。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身體健康體檢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參加由我校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學廳〔2010〕2號文件實施。
七、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生需提交身份證、學生證);
2.本科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考生大學本科課程成績單;
3.政審表(加蓋公章并密封),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學校院、系學生辦公室出具,非應屆畢業生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4.反映考生外語水平的各種證書;
5.考生的各種獲獎證書;
八、公示與爭議解決辦法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復試結果等信息將及時通過我校網站公布。
3.實行復議制度。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的,需于擬錄取名單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向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經同意后予以復核,并于4個工作日內給予考生書面答復。必要時經考生同意可再次復試。
九、其他
1.本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報吉林省招生辦備案。
2.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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