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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寧波大學 2010-09-04 相關院校:寧波大學
一、招生專業及人數
2011年我校共有64個專業(其中全日制專業碩士或領域11個)招收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本招生簡章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為預計招生計劃,實際招生計劃(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養、自籌經費計劃)以當年國家下達的文件為準,且各專業的招生數將根據考生報考及上線情況而有所變動。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我校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我校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被我效接收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2011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學術型專業和各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報名及考試辦法
1.2011年碩士研究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具體報名日期、報名辦法和初試相關事項詳見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也可屆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籌)的網站:http://graduate.nbu.edu.cn/
2.復試由我校組織安排,實行差額復試,全面考察考生素質,擇優錄取。初試和復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復試辦法將適時另行通知。
四、我校碩士生的有關待遇
1.同等條件下,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優先使用公費指標。
2.為吸引更多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報考我校,凡第一志愿錄取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包括全日制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將獲得相當額度的新生獎學金:(1)“985工程”或“211工程”所屬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本科畢業考生;(2)其他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且入學考試成績優異的考生。
3.符合條件的碩士生,還可享受我校設立的普通獎學金、優秀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捐贈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待遇。
4.學校為研究生設立曹光彪學生科研獎,獎金額度最高達10000元人民幣。
5.在校研究生可申請學校學生科研創新計劃(SRIP)課題、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得到不同程度的資助。
6.委托培養碩士生、自籌經費碩士生的培養費收費標準為7000元/人•年;非定向培養碩士生、定向培養碩士生免交培養費。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也有較高比例的公費指標,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生的培養費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確定。
7.通過CET6(47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入學后申請英語公共課免修,CET6合格分數的時效為2年。
8.我校為研究生提供勤工儉學機會。
9.家庭經濟困難且在本科期間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完成學業的自籌經費研究生可申請助學貸款。
10.住宿費按照我校有關宿舍(含公寓)收費標準繳納。
五、其他注意事項
1.在審查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提交的所有材料應清晰、詳細、真實;對于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我校研究生院(籌)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詢,不辦理購買參考書業務,有關歷年業務課試卷的獲得辦法可點擊查看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籌)網站的相關信息http://graduate.nbu.edu.cn。
4.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5.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籌)的網頁,如有變動,以我校網頁公布的報名辦法、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及相關信息為準。
6.2011年我校與中國科學院寧波工業技術研究院在“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物理化學”、“凝聚態物理”3個學科專業聯合招收碩士研究生,詳見《寧波大學與中科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聯合培養研究生招生簡章》。
7.2011年紹興文理學院有部分碩士生導師掛靠我校在“無機化學”、“物理化學”、“企業管理”3個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
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及購買參考書目等事宜,可直接與相關招生學院聯系(詳細聯系方式見“碩士學位點介紹”)。
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籌)
學校代碼:11646
郵政編碼:315211
電話:0574-87600226
傳真:0574-87609125
網址:http://graduate.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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