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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9-04 相關院校:北京大學
一、推薦免試
北京大學繼續按照教育部有關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規定,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重點大學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一)、申請與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取得推薦學校推免資格及名額的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方可申請,申請者須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相關要求進行申請并提交書面申請材料,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北京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的辦法》(網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二)、初審與復試
各院系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對申請材料初審后,擇優選拔并通知通過初審的申請者來參加差額復試。具體差額比例由各院系根據自身特點和生源狀況自行確定,對象包括本校及外校的申請同學。復試規則由各院系根據學科特點制定,筆試或面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均及格者擇優錄取。
(三)、待錄取與公示
推免生必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到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待錄取確認,若在規定時間內未同意者視為放棄待錄取。推免生可登錄院系網站或研究生院碩士招生的錄取信息網頁查詢待錄取公示名單。若對復試結果或待錄取名單有疑問,可于公示期內向院系提出。
(四)、復審與錄取
在發出錄取通知書之前,我校將對獲得待錄取資格的推免生,按照我校有關要求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被錄取,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二、報名考試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只能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5)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3、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除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部分專業還將加試實驗等科目;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5、參加專業學位考試考生的報考條件,詳見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網頁(網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zyxwzsjz/)上所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
(二)、報名辦法
1、招生院系、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請見招生專業目錄(網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shuozsjzjml/或http://yz.chsi.com.cn/)。
2、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4、報名費:按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收取。
(三)、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復試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下旬,具體說明如下:
1、參加初試并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網頁下載相關表格,按規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研究生階段的研究計劃、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2、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
3、我校采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以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4、參加復試的同學一般應達到復試分數線。
5、除專業目錄規定或特別說明外,復試人數一般為招生規模的120%左右。對于生源充足的招生院系或專業,以及復試階段進行專業課筆試的學科專業,復試人數將適當增加。
6、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及格者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名次為準。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圍內。
7、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各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對于經過初試和復試仍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我校將進一步組織復試。
8、參加復試考生需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按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五)、錄取與調劑
1、我校本著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內各招生專業名額可根據生源情況相互調劑。
3、未被我校擬錄取的碩士考生,若自愿調劑到北京大學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應達到《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辦理調劑。
4、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調入單位提供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
三、學習年限
我校新聞與傳播學院、國際關系學院、經濟學院、光華管理學院、法學院(除法律碩士(非法學))、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碩士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其它院系、學科、專業,除專業目錄特殊說明外,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四、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據國家有關規定,北京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為8000元,專業學位和特殊招生項目的研究生按照各類招生簡章規定繳納學費。
(二)獎學金:
1、有關北京大學獎助學金具體規定請見研究生院獎助辦網站(網址:http://grs.pku.edu.cn/jzgz/tjxx1/)。
2、按照國家政策評選國家獎學金(由學工部負責)
3、分等級設置學業獎學金。各院系將自行制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置和評定辦法,并實行動態評審。
4、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學術型碩士生、外國留學研究生以及其它經特別說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專業學位研究生按照學校文件規定評選研究生科學實踐創新獎。
5、各學院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并根據崗位工作發放津貼。
6、按照國家政策實施國家助學金。
五、健康檢查
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均須體檢。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北京大學校醫院,體檢標準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學生住宿
1、我校繼續實行住宿收費制,住宿費用自理。北京大學(校本部)研究生原則上入住燕園校區、圓明園校區、萬柳公寓、暢春新園或中關新園。2015年9月入學的研究生,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具體入住地點將在發送“研究生錄取通知書”時一并告知。
2、屬于“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國家下達專項計劃招收的研究生,學校可以協助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3、專業學位研究生和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學術型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
七、碩士轉博士
凡被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同學,可在入學之后根據各院系的規定申請碩博連讀,具體人數、比例、學習年限和選拔辦法由各院系決定。
八、就業派遣
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研究生,畢業后應回原工作單位或自謀職業,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如原為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間發生原單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學生自謀職業。其他研究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就業政策辦理。
九、違紀處罰
若發現考生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并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招生咨詢
1、研招辦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2751354(010)82802338(醫學部)
監督電話:(010)62756913
免試生咨詢電子郵件:grsmss@pku.edu.cn
應試生咨詢電子郵件:grszsb@pku.edu.cn
醫學部咨詢電子郵件:zsyjs@mail.bjmu.edu.cn
郵政編碼:100871
辦公地點:北京大學新太陽學生活動中心五層
2、各院系咨詢電話請見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rs.pku.edu.cn/zsxx/dtxx/35835.htm)。
十一、其他事項
1、北京大學醫學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獎助學金和住宿等具體事宜請詳見其招生簡章。
2、國家若在2015招生年度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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