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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10-01 相關院校: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中國海洋大學2015年計劃在136個學術型學位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1400余人,在44個專業學位類別及領域招收碩士研究生1100余人。考試科目和招生人數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各專業招生人數(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我校招生計劃、各專業報名與考試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進修過與報考專業相近的4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且成績合格,考生須在復試報到時提交成績單原件);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 報名參加會計碩士(05-08方向)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5. 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會計碩士(05-08方向)、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學術學位各學科和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等學位類別招收單獨考試考生。
(四) 報考我校的同等學力考生(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等專業除外)不能跨學科門類報考,且須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或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及以上。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同等學力、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會計碩士(125300)(05-08方向)、教育管理(045101)和報考音樂文學(0501Z2)等專業的考生必須在中國海洋大學報名點(報名點代碼:3752)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在其他報名點報名無效;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2)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3)報名期間教育部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6)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現場確認時間: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現場確認要求: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考試。
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四、考試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8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8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
五、復試
(一)學校在教育部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由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行確定。
(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為120%,生源充足的專業,將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復試錄取辦法另行公布。
(三)學校對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應按照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復試一般安排在2015年3月底4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試內容及方式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六)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碩士外),復試時須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各專業加試科目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安排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八)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學校將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九)體檢安排在復試階段進行,標準見《中國海洋大學2015年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以及“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
(一)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入學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我校錄取的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脫產”與“在職”兩種形式。“脫產”學習研究生的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僅限“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其人事檔案應在入學時轉入我校,如未能轉入,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在職”學習的研究生的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其人事檔案及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三)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五)被錄取的新生,經學校審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六)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
詳見《中國海洋大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屆時將根據教育部文件另行公布)。
九、學制、學費與獎助體系
學制與學費詳見《中國海洋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學制與學費》。獎助政策按照《關于印發《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海大字2014【15】號)執行。
十、其他
(一)其他要求見《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二)各專業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將在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請及時關注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三)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四)近兩年專業課試題,有需要者請與海大書店聯系(聯系電話:0532-829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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