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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云南警官學院 2024-03-23 相關院校:云南警官學院
為做好我院2024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維護考試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錄取工作基本原則
(一)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科學選拔與規范復試,提高復試質量。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創新能力、專業素養以及實踐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公平公正、高效透明。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明招生紀律,加強監督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統籌我院2024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對復試錄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研究生復試工作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部,負責我院研究生生源調劑、資格審查、 復試和錄取等組織協調工作。
(三)按復試內容板塊及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須指定一名專家任 組長,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
(四)各復試小組配備專人負責復試記錄、復試結果的登記、復試記錄表的收驗等。
(五)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三、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院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中法學門類中的B類考生線,入圍復試考生共60人(復試考生名單見附件1)。
四、復試資格審查
(一)考生在參加復試之前一律要進行資格審查,并交驗以下材料。
1.《云南警官學院2024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查表》(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附件2)。
2.云南警官學院定向培養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協議書(云南警官學院、考生所在單位、考生三方簽定培養協議書,來我院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提交已經單位和本人簽字蓋章的協議書一式三份,復試報到后學院補簽,三方各持一份。此協議非常重要,如果在規定時間內無法提供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附件3)。
3.初試《準考證》。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相關說明見附件4)。
5.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人民警察證原件及復印件(無人民警察證的需由單位政工部門開具證明)。
7.參加警務工作滿兩年證明,須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公章(附件5)。
8.云南警官學院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復試誠信承諾書(見附件6,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
9.少數民族照顧上線參加復試的考生,除以上證件外,須提交戶口冊戶主頁、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復試。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者,不論何時,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復試日程安排
2024年3月30日至31日,在云南警官學院校內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 |
工作安排 |
地點 |
3月30日 14:30-17:00 |
復試考生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 |
研究生部(科技樓713室) |
3月31日 8:30-12:30 14:00-18:00 |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
科技樓附樓 |
英語能力測試 |
科技樓附樓 |
六、復試內容及辦法
(一)復試內容:復試內容主要為英語能力測試和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專業 |
研究方向 |
復試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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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035300) |
禁毒 |
英語能力測試:英語聽說能力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禁毒學相關專業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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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 |
英語能力測試:英語聽說能力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國家安全、總體國家安全觀相關專業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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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學技術 |
英語能力測試:英語聽說能力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刑事科學技術相關專業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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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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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復試 科目 |
參考書 |
出版社、出版時間 |
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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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 |
禁毒學 |
2021-2023年《中國毒情形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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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學》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4年 |
李文君、 阮惠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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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案件偵查》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4年 |
關純興、 昂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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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預防與戒毒康復》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4年 |
駱寒青、 祝衛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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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 |
國家安全 |
國家安全學 |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
劉躍進(國際關系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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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國家安全觀學習綱要 |
學習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2年4月 |
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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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關于總體國家安全觀論述摘編 |
中央文獻出版社,2018年4月 |
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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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研究 |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2年9月 |
王宏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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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學技術 |
刑事科 學技術 |
《刑事科學技術》(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1年11月 |
單大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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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證技術學》 (第五版) |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1年3月 |
李學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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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學技術總論》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9年9月 |
趙幼鳴、 林艷平 |
(二)復試形式
復試采取面試方式,以隨機抽題進行問答的方式進行。
1.英語能力測試:
(1)考生用英語簡要介紹個人的基本情況和工作特點。
(2)考官用英語對相關問題提問,考生用英語進行簡要回答。
(3)考生的英語復試時間安排在5~8分鐘內完成,每個考官無記名打分(百分制),計算所有考官給出成績的平均值作為英語能力測試成績,該成績60分(含)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2.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1)以面試方式進行。每位考生安排20~30分鐘時間進行。
(2)考生隨機抽取題目,并進行回答。
(3)每個考官無記名打分(百分制),計算所有考官給出成績的平均值作為面試成績,該成績60分(含)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三)復試成績的計算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英語能力測試成績和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得出復試成績。
計算公式為:
復試成績=英語能力測試成績×20%+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80%。
2.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3.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采用二次平均法計算。
(四)“二次平均法”計算方法
1.根據在不同復試小組參加復試考生的面試成績,計算出每個復試小組的面試平均成績(A1、A2、.....An)(n為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的復試小組數)。
2.將各復試小組的面試平均成績進行二次平均,計算出所有復試小組的面試總平均成績(R),即:R=(A1+A2....+An)÷n
3.用總平均成績(R)除以各復試小組的面試平均成績(A1、A2、.....An)得出該復試小組的加權系數(Xm),即:Xm=R÷Am(m=1,2.....n)
4.考生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為考生面試成績乘以本復試小組的加權系數,即:考生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Xm。
5.成績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進行計算,加權系數及計算過程中均保留3位小數,復試最終成績保留3位小數。
(五)總成績計算
按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自所占權重計算每個考生的綜合成績,并以此作為最終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的依據。
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六)總成績排序規則
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不區分研究方向)。總成績相同的,按初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排序;初試成績仍相同的,依次按照政治理論、英語、警務碩士專業基礎、警務碩士專業綜合成績排序。
(七)加分及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執行
1.參加“大學生志愿者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以及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的考生,可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申請享受相應加分政策。
2.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七、錄取規則
(一)復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序(不區分研究方向),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二)擬錄取考生中有自動放棄的,在復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擬錄取考生應于擬錄取名單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報告電子版或掃描件發送至我院研究生部郵箱:ynjgxyyjsb@163.com(體檢報告模板見附件7)。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復試相關要求
(一)考生復試前,請認真閱讀本辦法,按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
(二)考生須簽訂《云南警官學院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復試誠信承諾書》,知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
(三)考生復試期間,嚴禁將手機、電子手表、智能手環及其他電子設備帶入考場。考生答題完畢后,應服從考務工作人員引導,按規定路線立即離開考試區域,不得逗留、大聲喧嘩,不得與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否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復試試題及相關內容均系國家保密材料,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發或透露復試試題相關內容。
九、復試結果的監督與申訴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名單、復試結果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對外公布。
(四)實行申訴制度。考生對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我院研究生部(電話:0871-65138760)或院紀檢監察室(電話:0871-65187168)實名申訴,學院將及時作出答復。
十、其他
(一)通過資格審查,經過復試且成績合格者,學院將進行公示;經過公示無異議者將被擬錄取為2024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檢錄,通過檢錄后,學院統一發放《云南警官學院警務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二)存在以下情況的考生,學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一是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對患有相關疾病的考生不得錄取;二是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云南警官學院定向培養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協議書》的考生,學院有權取消其錄取資格;三是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為有其他不宜錄取的情況,學院將不予錄取。
(三)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參加復試的考生及全體工作人員需著春秋常服,不戴帽。
附件:1.云南警官學院2024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名單(一志愿)
2.《云南警官學院2024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查表》
3.《云南警官學院定向培養警務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4.《學籍學歷驗證(認證)說明》
5.《參加警務工作滿兩年的證明》
6.《云南警官學院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復試承諾書》
7.《體檢報告》
云南警官學院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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