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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報考錄取 來源:北京語言大學研究生院 2024-05-06 相關院校:北京語言大學
一、本次公布為擬錄取,凡發現考生有任何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取要求的情況,我校有權隨時取消考生的擬錄取資格。
二、我校擬錄取考生的檔案調取、錄取通知書發放等相關事宜見研究生院網站后續通知,無需咨詢。
三、需要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的考生,請參考《關于2024年擬錄取推免碩士研究生(含直博)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通知》提交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24日16:00點(紙質版材料以EMS寄出時間為準),逾期不再辦理。我辦審核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后,會將保留入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請相關考生關注研究生院官網通知。
四、因工作、出國或其他原因放棄我校擬錄取資格的考生,請務必于2024年4月15日前向研招辦發出書面說明,否則產生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放棄擬錄取資格說明中需寫明放棄原因,并注明姓名、考生編號、身份證號、擬錄取學院、擬錄取專業及本人手機號,由本人親筆簽署姓名和日期,拍照或掃描后打包以附件發送郵件至我校研招辦郵箱(blcuyzb@126.com),郵件名稱請注明【考生編號+姓名+放棄碩士擬錄取】。
五、考生與所在學習或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無法按時調取考生檔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造成取消擬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的后果,考生責任自負。
六、考生報名至報到入學辦理學籍期間均不得修改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個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項影響錄取、報到及畢業等環節,考生責任自負。
七、本公示時間為自擬錄取結果公布起10個工作日。如對成績有異議,請發送郵件至我校研招辦郵箱(blcuyzb@126.com),考生咨詢及意見反饋請通過郵件完成。
八、我校研究生招生將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在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期間,學校研招辦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聯合設置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303480),同時北京教育考試院也將設置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請考生按照相關程序逐級向有關部門反映考試錄取的有關情況。
北京語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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