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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安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2024-03-24 相關院校:西安工業大學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公平公正、質量為先;堅持綜合評價、科學選拔、擇優錄;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確保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實踐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客觀評價。專業課考核和綜合素質考核應量化,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三、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錄取工作承擔主體責任,在學校層面督察、統籌、協調,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錄取工作承擔直接責任,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校紀檢監察機構對復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
四、復試方式
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根據不同學科(專業)采用不同的復試方式,分為現場復試(線下)和網絡遠程復試(線上)兩種。同一學院內同一學科(專業)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西安工業大學未央校區進行復試;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指定網絡平臺進行復試。各學科(專業)復試方式由學院在復試細則中予以公布。
五、復試內容
學院根據各專業選拔考核要求及實際情況,可采用筆試和面試考核考生。初試總成績為500分的復試成績300分,初試總成績為300分的復試成績200分,各項具體分值在學院復試細則中公布。
(一)筆試(線下)
1.筆試:筆試為專業課測試(閉卷),按照《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參考》選定筆試科目,時長為2小時,滿分100分。
(二)面試(線上或線下)
1.專業課測試:當場抽取試題進行作答,以《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參考》為主要內容,100分(參加筆試的考生不進行專業課測試)
2.專業素質和能力(0<專業素質和能力<200)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和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發展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綜合素質和能力(0<綜合素質和能力<200)
(1)參加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情況;
(2)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里健康情況;
(3)人文素養;
(4)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0<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0)[僅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此項考核成績量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的現實表現,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時間不少于20分鐘,學院詳細記錄面試考核內容妥善備查。
六、復試相關要求
(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學院要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著力選拔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科學制定復試細則。學院結合實際制定科學、規范、公平、公正的復試細則,明確各學科(專業)復試方式、復試內容、總成績計算辦法、管理監督機制等,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執行統一復試標準,確保全日制與非全日制法律地位的相同;復試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程序嚴謹,操作規范。復試細則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后予以公布并嚴格執行。
(三)合理確定復試方式。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公正、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同一學院內同一學科(專業)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現場復試應提前確定時間、場地,細化流程,安排考務調度,做好筆試組考工作。網絡遠程復試應提前確定時間、平臺,支持“雙機位”“防鎖屏”等技術手段,以適當形式組織模擬演練,并做好備用網絡及軟件準備。提前研究并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對ChatGPT等AI技術作弊進行有效防范。
(四)按要求成立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選拔至少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且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導師組成學科(專業)復試小組,配秘書1名;每門科目選拔2名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命題,負責對本學科(專業)考生進行全面考查。復試現場安排專人負責秩序維護和網絡遠程技術支持。
(五)完善復試評價機制。學院針對學科(專業)特點,科學命制試題,完善題庫,合理設計復試內容,確保評價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六)嚴格復試監督管理。學院堅持“三隨機”工作機制,加強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認真開展資格審查工作,考生在復試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則》(附件1),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影像資料妥善保管備查。學校組織專人開展現場巡查。
(七)堅持以人為本,優化考生服務。學院要暢通考生咨詢渠道,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員專門值守接聽考生咨詢電話、受理問題反映,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提前將復試時間、地點及要求通知到考生,留足充裕的備考時間,及時受理并幫助考生妥善解決復試中遇到的突發問題。
(八)強化政治意識,嚴格保密要求。復試各環節考核試題、答案、考生答卷、評分參考等均系國家涉密材料。學院要對涉密材料指派專人保管,同時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七、復試安排
達到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學院將通知參加復試。
(一)復試時間
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研招網調劑平臺開通后,根據《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要求》于4月28日前完成調劑復試錄取工作。
(二)資格審查
學院對考生報考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需提交的報考材料有:
1.應屆本科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內)。
2.非應屆考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4.同等學歷考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
所有考生復試前必須簽訂《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
(三)成績計算
1.出現以下任一情況,不予錄取:
(1)筆試,面試任一項缺考;
(2)筆試成績<60分,專業課測試成績<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單科成績<60分。
2.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在復試時統一進行。加試科目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4.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所在復試小組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5.總成績計算
(1)初試總成績為500分的:
總成績=初試成績(≦500分)/5*權重+復試成績(≦300分)/3*權重
注:復試成績(≦300分)=筆試(≦100分)+面試(≦200分)或面試(≦300分)
(2)初試總成績為300分的:
總成績=初試成績(≦300分)/3*權重+復試成績(≦200分)/2*權重
注:復試成績(≦200分)=筆試(≦100分)+面試(≦100分)或面試(≦200分)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50%范圍內,由各學院確定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八、定向就業考生錄取要求
定向就業的考生應在被錄取前與西安工業大學、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九、擬錄取及公示
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學院根據本辦法和實施細則、招生計劃、總成績(含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統一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十、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聯系人
序號 |
學院 |
聯系人 |
聯系方式 |
1 |
光電工程學院 |
姚老師 |
029-86173335 |
2 |
機電工程學院 |
侯老師 |
029-86173306 |
3 |
材料與化工學院 |
胡老師 |
029-86173324 |
4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劉老師 |
029-86173358 |
5 |
經濟管理學院 |
鄭老師 |
18792533082 |
6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高老師 |
029-86173270 |
7 |
建筑工程學院 |
王老師 |
029-86173254 |
8 |
文學院 |
雷老師 |
18629362603 |
9 |
基礎學院 |
郭老師 |
029-86173097 |
10 |
藝術與傳媒學院 |
鄭老師(01、02、03研究方向) |
15339196252 |
牛老師(04 研究方向) |
029-83209068 |
||
11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劉老師 |
029-86173181 |
12 |
兵器科學與技術學院 |
蘭老師 |
17792900869 |
13 |
新能源科學與技術研究院 |
李老師 |
029-86173550 |
十一、監督及違規處理
1.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2.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3.凡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研考或者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監督,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打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環境。
4.暢通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
(1)學校接受監督、受理申訴。
電話:029-86173235
郵箱:xatu_yanzhaoban@163.com。
(2)各學院接受監督、受理申訴電話、郵箱在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公布。
受理申訴方式:自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起三日內,通過實名方式以書面形式進行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十二、其他相關事宜
1.報考時填報申請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于復試前聯系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相關證明。
2.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3.本辦法適用于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4.未盡事宜,以上級單位文件為準。
附件1:《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則》
附件2:《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西安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4日
附件【附件1: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則.pdf】
附件【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則.pdf】
附件【附件2:西安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以上附件查看網址:https://grs.xatu.edu.cn/info/1024/38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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