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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長安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4-03-22 相關院校:長安大學
根據《長安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和《長安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學校的相關要求,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學院復試領導小組
組長:李想
成員:孫啟鵬、張建斌、李宏偉、樊建強、馬飛、白禮彪、樊根耀、云虹
秘書:許靜、夏明學
二、復試時間
2024年3月26日-31日
三、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全日制: 3月26日8:00-14:00
非全日制:3月28日 -3月29日
2、審查地點:長安大學南校區北院經管學院一樓大廳
3、審查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科畢業(結業)生: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本科畢業(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3)高職高專畢業生: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需提交蓋章后的“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研究生定向協議書”;
(5)可提供大學成績單、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
(6)體檢合格報告;
(7)長安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親筆簽名);
(8)復試時所有考生須出示證件原件、學歷認證報告(境外學歷),相關材料電子版下載請見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
https://yzb.chd.edu.cn/2024/0322/c2769a240322/page.htm
(9)復試期間,“體檢報告”、“政審表”不能按期提供者最晚于3月31日前郵寄至學院;“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研究生定向協議書”最晚于4月30日前郵寄至學院。具體地址詳見群通知。
四、復試工作
1、復試形式
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相關規定,我院本次復試全部采用現場方式,考核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相結合。
請參加復試的全日制考生 2024 年 3 月 23 日中午12:00前加入全日制考生QQ群:451719138;
請參加復試的非全日制考生 2024 年 3 月 24 日中午12:00前加入非全日制考生QQ群:679589393。
進群申請時注明“報考專業+姓名”,相關筆試及面試準備工作將在群里公布。
2、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含兩部分內容:專業課筆試和面試。
(1)筆試
專業課筆試具體科目按招生簡章公布的考試科目進行;“管理類聯考考生”除專業課筆試外,還需進行思想政治理論科目筆試。
(2)面試
面試重點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專業綜合能力、外國語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質等。專業學位考生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職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復試時間和地點詳見QQ群內通知。
五、復試原則和要求
嚴格按照研究生院相關規定執行。詳見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網址同上)。
六、體檢
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向所報考學院提供體檢報告一份(有效期為一個月之內)。
體檢醫院:1、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不含二級甲等醫院);2、長安大學校醫院。考生自行選擇。
體檢要求:體檢前不要進食,體檢表從體檢醫院索取,體檢表上必須貼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蓋醫院騎縫章,體檢結果有結論并有醫院體檢章,否則體檢無效。具體體檢項目見附件。
長安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畢業體檢合格者無需再次體檢,體檢不合格者需再次復查確認。
七、其他說明
1.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院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復試成績和錄取資格。
2.考生應密切關注我院相關通知,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資格復查,包括準考證、身份證、體檢報告原件等。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許老師、夏老師
咨詢電話:029-82334511(全日制);029-82334832(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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