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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安郵電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4-03-28 相關院校:西安郵電大學
根據教育部、陜西省以及學校相關工作要求,我院2024年會計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現將有關復試工作辦法通知如下:
一、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報考我校會計碩士研究生報考專業代碼:125300;
初試成績220分及以上,英語單科分數線52分,綜合課程單科分數線104分。
二、復試時間安排
時間 | 事項 | 具體要求 |
4月3日 8:30-12:30 |
注冊,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 詳見 “三、資格審核及報到”要求 |
4月3日 14:30-16;30 |
復試專業課筆試 | 詳見 “五、現場復試基本流程”要求 注意: 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
4月4日 8:30-16:30 |
復試綜合能力面試 | 詳見“五、現場復試基本流程”要求 注意: 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個人簡歷 (5份)、本科成績單 (5份,復印件) 、科研及學科競賽成果等體現綜合素質材料 (1份,復印件) |
三、資格審核及注冊
時間:4月3日8:30-12:30
地點:西安郵電大學雁塔校區圖科樓1707
審核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西安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注冊表》(附件一)(承諾人手寫簽字);
2.《西安郵電大學2024年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二)(承諾人手寫簽字);
3.應屆考生提交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往屆考生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書、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三)1份(可在擬錄取階段提交);
6.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體現綜合能力的材料;
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資格審查材料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錄取資格。
四、復試內容及成績使用
1.復試內容
(1)專業課筆試,按照《西安郵電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復試科目及內容進行;
(2)綜合面試,包括外語能力測試、思想政治素質測試、專業知識與知識結構、科研能力與創新意識、綜合素質。
具體分數構成如下:
(1)專業課筆試100分。專業課筆試成績不合格(專業課筆試成績<60分)的考生將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2)綜合面試200分,包括:外語能力測試50分,思想政治素質測試50分,專業知識與知識結構40分,科研能力與創新意識20分,綜合素質40分,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綜合面試成績<120分)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復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復試總成績滿分為300分,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即為復試不合格。
2.綜合成績核算方式
對各項復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將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加權求和,排列錄取順序。初試成績權重為60%,復試成績權重40%。
綜合成績核算方式=初試成績(折合百分制)*0.6+復試總成績(折合百分制)*0.4
3.復試結束后,我院將匯總考生各科目復試成績,并按照學校規定在我院網站公示,請考生關注我院通知公告。
五、現場復試基本流程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未參加筆試或面試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1.專業課筆試
(1)考生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有序進入筆試考場,并主動配合監考人員進行身份驗證和攜帶物品檢查。
(2)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作答。
(3)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必須立即停止作答。
2.綜合素質面試
(1)考生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在指定場所等候。
(2)考生按照面試組順序,在工作人員安排下依次進入面試考場。考生不得攜帶規定以外的材料或者電子設備進入面試考場。
復試內容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考生不得錄像錄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網絡平臺傳播題目及照片、音視頻等復試信息。一旦發現取消相關考生復試成績,根據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六、體檢
體檢工作一般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完成,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各考生按照規定的體檢要求(附件四),在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自行體檢(體檢時間須為近3個月),并向所報考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七、違規處理辦法
現場復試過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復試資格: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材料或者電子設備參加復試的;
(二)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三)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四)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五)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其他形式違紀、作弊行為,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其他說明
學院通過研招網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復試群組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考生應密切關注研究生院和學院相關通知,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九、咨詢與投訴
經濟與管理學院聯系電話:029-85383092(岳老師)
研招辦聯系電話:029-88166179;電子郵箱:yzb@xupt.edu.cn
附件:
經濟與管理學院會計專業參加復試名單
附件一:西安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注冊表
附件二:2024年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四:研究生復試體檢內容要求
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4年3月28日
以上附件查看網址:http://jgy.xupt.edu.cn/a/xueyuangaikuang/xueyuangonggao/2024/0328/1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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