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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甘肅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024-10-11 相關院校:甘肅農業大學
甘肅農業大學是農業農村部和甘肅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學、國家重點建設的中西部百所高校之一、甘肅省高水平大學。學校從1953年開始招收研究生,是我國高校中首批學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第二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現有8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交叉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類別、20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4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
甘肅農業大學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我校自行組織。初試和復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校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和推薦免試。
一、招生規模與學科專業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各招生專業(領域)詳見《甘肅農業大學2025年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和《甘肅農業大學2025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試招生專業目錄網址:https://yjsy.gsau.edu.cn/info/1047/91373.htm;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網址:https://yjsy.gsau.edu.cn/info/1047/91343.htm)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時間以我校2025年研究生入學報到時間為準,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款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專業提出的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推免生接收
推免生接收政策按照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報考我校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在規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得補辦。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報公告要求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逾期不再補辦。
3.考生應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志愿。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報網上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報網上報名信息。
4.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認真填寫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特別提醒,考生應當如實準確填寫本人高中畢業以后所受獎懲情況(包括并不限于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及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學校違紀處分、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刑罰及招生單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獎懲情況等)。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逾期不得補報。
6.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7.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照顧政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考生報名時按要求填報信息,有關部門進行審核;考生復試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我校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填報了相關信息,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9.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報名結束后,應密切關注網上確認安排。網上確認未通過的,無法參加考試。
3.網上確認時,考生應積極配合報考點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考生應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相關政策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弄虛作假等情形,造成后續不能進行網上確認、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我校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期間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為確保核驗順利,建議考生提前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或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要求考生在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再準予考試。
五、初試
(一)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上報名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建議考生將準考證電子版留存,以備不時之需。)
(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其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
12月22日下午14:00開始 業務課(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考試,一律不予承認。考試安排及有關要求見準考證。
(三)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
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請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招生工作”下的“考試參考”欄目。
六、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將在復試中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考生的學業知識,也要注重考生的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貫學業表現。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明確復試時間、方式、工作程序、咨詢渠道等相關要求,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其中:
1.我校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校驗結果等材料原件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參加復試。
2.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我校屬于二區。我校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確定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及其他須加試考生類型和要求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調劑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
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本單位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范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布。
八、錄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等,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3.我校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要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不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4.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九、學制、學費和獎助
(一)學制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3年;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5年。
(二)學費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8000元;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7000元;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外)每生每學年10000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15000元(如有變動,以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發改委等相關部門文件為準)。
(三)獎助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服務社會,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造就拔尖創新人才,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外,學校還設立了學業獎學金和“三助”津貼等。
十、違規處理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信考試的意識。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他
1.我校不舉辦任何課程輔導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往年試題和參考書。
2.本簡章若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為準。其他事宜參照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執行。
3.研究生招生學院與部門聯系方式:
招生學院(代碼)/部門 |
聯系人 |
辦公電話 |
郵箱 |
011-財經學院 |
李老師 |
0931-7632489 |
983513595@qq.com |
012-生命科學技術學院 |
韓老師 |
0931-7631875 |
936585305@qq.com |
013-資源與環境學院 |
王老師 |
0931-7631806 |
wangxuan@gsau.edu.cn |
014-草業學院 |
王老師 |
0931-7632491 |
71880455@qq.com |
015-動物科學技術學院 |
張老師 |
0931-7631232 |
357750120@qq.com |
017-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 |
師老師 |
0931-7632526 |
1311191786@qq.com |
018-農學院 |
黃老師 |
0931-7610550 |
281061857@qq.com |
019-動物醫學院 |
魏老師 |
0931-7632858 |
sdwyq2007@163.com |
020-林學院 |
胡老師 |
0931-7632922 |
976004543@qq.com |
022-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
李老師 |
0931-7631865 |
2924536939@qq.com |
023-理學院 |
陳老師 |
0931-7631212 |
1097538931@qq.com |
024-園藝學院 |
賈老師 |
0931-7632465 |
2269436814@qq.com |
025-人文學院 |
呂老師 |
0931-7631644 |
51584813@qq.com |
026-馬克思主義學院 |
張老師 |
0931-7679029 |
573282980@qq.com |
027-植物保護學院 |
王老師 |
0931-7632562 |
1013834124@qq.com |
028-機電工程學院 |
吳老師 |
0931-7631785 |
wuting@gsau.edu.cn |
029-水利水電工程學院 |
劉老師 |
0931-7633010 |
1322808530@qq.com |
030-管理學院 |
郝老師 |
0931-7609209 |
haojx@gsau.edu.cn |
030-管理學院(工商管理) |
趙老師 |
0931-7609209 |
zhaozy@gsau.edu.cn |
031-省部共建干旱生境作物學國家重點實驗室 |
劉老師 |
0931-7631850 |
874702745@qq.com |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
劉老師 王老師 |
0931-7631774 |
yzb@gsau.edu.cn |
學校名稱:甘肅農業大學
學校代碼:10733
聯系部門:甘肅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931-7631774
電子郵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營門村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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