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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24-09-24 相關院校:南京師范大學
為做好我校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及我校有關文件要求,特制訂本簡章。
一、組織工作
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校研究生院具體負責,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落實本學院推免生接收相關工作。
二、接收專業與人數
我校公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中的全日制專業(其中旅游管理專碩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接收推免生總人數不超過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
三、接收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
1.在國內外公開出版刊物上發表過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者(排名第一)。
2.本科期間省級及以上個人獎項獲得者或集體獎項的主要完成者。
(三)直博生接收條件: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排名名列前茅,具有優秀研究生潛質,申請我校具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限理、工學科門類)的專業。通過推免生接收考核后,可在教育部推免系統中填報直博生。申請直博的考生還須提交與申請學科相關的兩位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信”(見附件)。
四、服務系統操作流程
(一)報名
2024年9月6-25日,推免生可登錄我校推免生申請系統(網址:http://yz.njnu.edu.cn/login/sstm/login.jsp)進行預報名。預計9月28日9:00起(確切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的時間為準),所有推免生(包括預報名的推免生)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含免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寫申請信息。
(二)復試通知
各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推免生發出同意復試的通知,推免生須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回復,未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待錄取通知
各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推免生發出待錄取通知,推免生須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回復,未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五、復試
(一)復試形式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學院成立由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復試小組,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和學術水平、心理健康等方面進行考核,重點突出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的考核。
(二)各學院根據生源實際情況將多批次組織復試。
(三)復試時推免生需按學院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以供查驗。
(四)復試成績以百分制記分,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六、錄取
(一)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各專業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含直博生名單)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需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上級部門。
(二)關于取消待錄取
考生確認待錄取后,我校原則上不接受其取消待錄取申請。
(三)推免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
1.復試成績不合格;
2.經核實在申請或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
3.體檢不合格;
4.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5.入學前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七、支持政策
(一)享受最高等級學業獎學金。推免生報到入學后,第一學年直接享受碩士研究生最高等級學業獎學金;直博生報到入學后,第一學年直接享受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級學業獎學金。
(二)補貼考試費用。參加我校復試的推免生免繳考試費。
八、信息公開
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收推免生的條件、程序、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公布。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名單(含姓名、復試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重要信息將及時在學院網站公布。
九、其它
(一)本簡章如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沖突,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二)監督投訴電話:025-85891893 85891511。
附件: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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