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2024-11-05 相關院校:上海財經大學
一、外校推免生
已通過夏令營選拔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和通過本次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研究生選拔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的推免生,請于9月28日下午14點前,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中填報已被我校擬錄取的專業志愿,逾期未填報專業志愿將視為放棄。按教育部規定,我校將在9月29日9點后,對有關同學發放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本次推免選拔工作結束后,如有個別專業仍有推免招生計劃,需再次接收學生申請,我校將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公布,并開放相關專業,本著按批次先申請先審核的原則,擇優選拔,額滿為止,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推免生發放復試通知并組織復試。
二、本校推免生
9月27日起,具備正式推免資格的本校學生注冊并登陸“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本人推免生資格及相關政策,填報個人資料信息。
9月28日至10月20日,本校推免生填報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其中通過支教團專項計劃遴選的推免生只能選擇報考本校專業志愿。
各學院(所、系)的本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據《上海財經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2020年9月修訂)》(上財行規〔2021〕25號)組織執行。已參加各學院(所、系)組織的本校推免復試的推免生,須在“推免服務系統”內查詢復試成績和待錄取通知,并及時確認待錄取通知。
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4年9月26日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