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華大學 2025-03-24 相關院校:西華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科學、公平,各工作環節做到有章可循;
2.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3.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復試錄取工作及招生過程中有關問題的處理。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2.各二級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及招生過程中有關問題的處理,審定本單位擬錄取名單,對本單位復試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和復試錄取結果負責。二級招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3.各二級招生單位按學科(專業)成立以導師為主不少于5人的復試小組,小組成員無近親屬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人員參加本學科(專業)復試,復試小組在各二級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成員須獨立評分,評分紙質記錄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復試準備工作
1.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將于3月下旬啟動,采取線下復試,具體時間安排由各二級招生單位自定。
2.制訂并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及各二級招生單位實施細則,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應包括復試標準、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差額復試比例、復試程序以及調劑、錄取等環節具體規定。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和各二級招生單位實施細則復試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和本單位網站公布,并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3.復試命題工作按照《西華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規范》要求執行,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4.遴選培訓工作人員。各二級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必須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履行招生工作職責,負責遴選參加復試工作的人員。各二級招生單位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招生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5.各二級招生單位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和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差額復試等情況,在公布復試名單時進行說明。
四、復試科目及要求
1.復試科目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重點考查考生專業基礎知識體系、核心理論掌握程度及實踐應用能力。采取閉卷筆試,考試時長2-3小時,60分合格。
(2)綜合面試(滿分200分)。
包含外語能力測試和專業綜合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
①外語能力測試(50分/30分合格):含聽說能力考核,每位考生5分鐘左右。
②專業綜合面試(150分/90分合格):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其學術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會計(1253)、工程管理(1256)在綜合面試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論測試(50分/30分合格);調整后分值結構:外語(50分/30分合格)+思政(50分/30分合格)+專業綜合(100分/60分合格)。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筆試)兩門,加試科目與初試科目不重復,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筆試時間為2-3小時,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僅作資格認定,需加試合格后再參加復試。
(3)思想品德考核:重點考核政治立場、道德品質、學術誠信、遵紀守法等,通過綜合材料審查與面試考察進行,考核結果實行一票否決制,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4)體檢在考生擬錄取后開展,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具體由西華大學醫院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2.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構成:總分300分=專業課筆試100分+綜合面試200分。單科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總分/初試滿分值)×100×60% +(復試總分/300)×100×40%(計算精度:各環節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3.錄取實施規范
(1)復試組織要求:同一二級招生單位同一學科(專業)須統一命題標準、評分尺度及考核流程;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并保存一年。
(2)差額復試原則: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3)錄取排序規則:按總成績降序錄取(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成績相同者依次比較初試總分、業務課二、業務課一、外國語成績。
4.計劃調整辦法
(1)追加計劃錄取:優先從本專業復試合格生源中按總成績遞補(已被其他高校擬錄取的不再替補),無合格生源時可調整至其他已復試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
(2)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計劃: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者可申請免初試;單列招生計劃,復試合格即錄取。無合格生源時招生計劃由學校收回統籌調整。
5.特殊類別說明:所有專業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各類專項計劃按教育部最新文件執行。
五、專項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總分為500分的復試分數線總分不低于279分,單科不限;初試成績總分為300分的復試分數線總分不低于156分,單科不限。
六、卓越工程師計劃
機械(車輛工程)、能源動力(動力工程)、交通運輸、材料與化工、電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七個專業包含卓越工程師計劃,相關專業卓越工程師計劃選拔在考生復試擬錄取之后進行。相關專業考生在參加復試時,可向學院提交申請書,在復試擬錄取后,方可參加卓越工程師計劃選拔復試。該計劃由企業導師組成的復試小組開展選拔,方式為面試,總分100分。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選拔結束,根據各專業計劃數,從高到低擬錄考生;如考生排名靠后,未擬錄取到卓越工程師計劃,則仍被原專業擬錄取。
七、復試程序
1. 資格審查。所有復試考生均需符合西華大學2025年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另行發布)。
考生到二級招生單位指定的地點報到,報到時須帶本人材料:①《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應屆畢業生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非應屆畢業生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一寸藍底或白底彩色近照一張(貼體檢表)。二級招生單位核查身份證、《準考證》等相關材料,考生領取復試表、體檢表、各二級招生單位復試安排表,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復試。
除以上材料,①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考生,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注意不是入伍通知書)、《退出現役證》、入伍前的學信網學歷(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②報名時學歷(學籍)審核未通過考生需提供學信網學歷(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③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職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籍要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
考生須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性負責,復印件空白處手寫標注:“此復印件確認與原件內容完全一致。”并簽名。
2. 各二級招生單位負責組織復試;
3. 考生在擬錄取后,自行到西華大學醫院進行體檢;
4. 各二級招生單位負責接收思想政治與品德考核表、體檢表等有關材料及定向協議,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八、接收調劑生辦法
調劑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四川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科學規范開展調劑工作。
(一)基本要求
1.考生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規定的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西華大學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須同屬一個學科門類(專業代碼前兩位相同),專業代碼前兩位為14的交叉學科可跨學科門類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原則上應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一致;
5.統考科目調劑原則:
(1)英語一(201)可向英語二(204)調劑;
(2)數學一(301)可向數學二(302)或數學三(303)調劑;
(3)數學二(302)可向數學三(303)調劑。
6.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復試名單;
7.照顧專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以及其它未說明的調劑原則,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九、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二級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監督工作組牽頭組織有保密、紀檢人員等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巡查監督和復試過程監管。按照《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如有必要,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3.嚴肅考風考紀。各二級招生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4.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各二級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后應盡快在各單位網站公示復試結果。學校公示擬錄取名單,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一公開。
5、實行復議制度。及時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二級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各二級招生單位公開申述電話。學校監督電話和郵箱:028-87720075, yzb@mail.xhu.edu.cn。
十、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黨委書記 校長
副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長
成 員:黨政辦公室(保密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紀檢室)、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易班發展中心)、黨委保衛部(保衛處)、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計劃財務處、招生與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國有資產管理處(招投標中心)、信息與網絡管理中心、后勤服務總公司(后勤服務總公司黨委)負責人
西華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西華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組、下設辦公室
主 任: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負責人
成 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全體人員
十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監督工作組
牽頭人:紀委辦公室(紀檢室)主任
本辦法由西華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等上級主管部門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