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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電子科技大學 2010-09-23 相關院校:電子科技大學
一、報考類別
21-全國統考(包括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22-推薦免試
23-單獨考試(自主命題)
25-全國聯考(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27-強軍計劃(自主命題)
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多類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調整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進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養體系,積極培養應用型、緊缺型人才,增強研究生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教育部決定自2009年起,在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設置專業學位的招生單位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即“應用型”碩士研究生,專業代碼第一位為4。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類別
性質 | 發證 | 類別 | 授予學位 |
全日制 | 畢業證學位證 | 學術型 | 學術學位(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軍事學、管理學) |
應用型 | 專業學位(翻譯、新聞與傳播、工程碩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
二、報考條件
(一)21-全國統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報考085239項目管理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專科)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
(3)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和網絡“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研究生,但只能報考委培或自籌。
4、報考定向的考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培和自籌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
注:(1)自考和網絡畢業生須在現場確認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
(2)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2011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
(3)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學校同意。
(4)少民骨干名額為35人。
(二)22-推薦免試
詳見當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
(三)23-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或委培的在職人員;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培的在職人員。
注:單獨考試名額為15人。
(四)25-全國聯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專科)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注:錄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只從參加全國聯考的考生中選拔,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獨考試。
(五)27-強軍計劃
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注:強軍計劃名額為30人。
三、報名方法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10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要求:1、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我校公布復試分數線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報考類別: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強軍計劃請選擇“定向”,國防生、軍人、有工作單位的在職考生請選擇“委培”,其他考生請選擇“自籌”。我校不設“非定向”,報考“非定向”的考生視為“自籌”考生。
(3)報考導師填寫在“備用信息”欄,如:10001李樂民,也可在我校復試分數線公布后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www.yanzhao.uestc.edu.cn“復試調劑”)補填,同時填寫復試科目。
3、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培),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4、電子科技大學教職工報考前須向學校人事處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在人事處網站下載),經所在單位(部門)簽字蓋章后,報人事處審核批準。報考前未按規定提交書面申請并經學校批準的,學校不予資助。
5、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以現場確認時身份為準,不得更改。
6、推免生必須網上報名,選擇推薦學校(本科所在學校)所在報考點,但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推免生網上報名信息必須與公示擬錄取信息一致,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免生自負。
7、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研招辦聯系。
8、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網上報名必須選擇“電子科技大學”報考點。
說明:國家按照一區、二區、三區劃分考生,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11省(市);二區包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10省(市);三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應如實填寫,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二)現場確認
時間:2010年11月10日-14日
地點: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推免生到推薦學校(本科所在學校)所在報考點進行確認;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到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到清水河校區)進行確認。
要求:1、必須由考生本人進行現場確認。
2、提供網上報名編號。
3、往屆畢業生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提供學生證原件。
4、繳納報考費。
5、照相。
6、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四、資格審查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并在復試時對往屆考生畢業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入學考試
(一)初試
時間:2011年1月15日-16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點: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考場應試;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到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到清水河校區)考場應試,詳細地點另行通知。
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單元)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單元)外國語(滿分100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單元)統考數學或業務課一(滿分150分)、綜合能力(滿分200分)、專業基礎綜合(滿分300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單元)業務課二(滿分150分)
說明:1、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2、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3、推薦免試免初試。
4、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復試科目”。
5、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全國統一命題考試科目改考對應的自主命題考試科目,具體為:
101思想政治理論改考111單獨考試政治理論
201英語改考288單獨考試英語
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改考688單獨考試高等數學
312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改考614單獨考試心理學綜合
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改考820計算機專業基礎
考綱:1、全國統考的思想政治理論及數學,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英語、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等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并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2、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題。
3、全國聯考的初試科目命題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關機構承辦(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自主命題并在復試中進行),考試大綱由全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
注意:2011年1月1日-14日登錄www.yanzhao.uestc.edu.cn準考證 網上打印準考證。
(二)復試
時間:2011年3月至4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各學院,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科目:1、專業筆試(滿分200分、時間120分鐘),詳見“復試科目”,且不能選擇與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復試科目。
2、外語面試(滿分100分、時間不少于5分鐘),口語50分、聽力50分。
3、綜合面試(滿分200分,時間不少于15分鐘),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要求:1、我校自主劃定復試分數線,一般高于國家二區復試分數線。
2、復試由報考學院負責組織考試。
3、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達到滿分的60%才能被錄取。
4、我校一般按1:1.2進行差額復試,但各專業具體復試人數可根據報考情況進行調整,原則上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均有機會參加復試。
六、調劑
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出的2011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七、體檢
根據《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考生復試時必須到電子科技大學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辦法詳見www.yanzhao.uestc.edu.cn“公告欄”)。
八、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錄取優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同一優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新生獎學金評定優先順序與此相同。
現為或原為委培或定向、擬報考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內的考生,須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務單位的同意,否則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錄取等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或委培碩士研究生。
考試誠信狀況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對作弊考生的檔案記錄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將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作弊的在職考生由考試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生錄取通知書由學院研究生科發放,其中錄取類別為自籌的新生由學院研究生科發放調檔函,個人檔案必須在2011年9月1日前調入學院,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培(除強軍計劃、國防生外)的新生必須在2011年9月1日前將委培協議書(www.yanzhao.uestc.edu.cn資料下載)一式三份交學院研究生科。
九、學習年限
3年,可視具體情況適當縮短或延長。
十、學費
軟件工程全過程3.2萬元,公共管理全過程2.8萬元,其他專業(除工商管理外)全過程2.4萬元,分三年繳清,每年9月注冊前各繳納三分之一。工商管理另定。
自籌碩士研究生實行培養機制改革,獎學金、助學金可全額或部分支付學費。定向碩士研究生由國家承擔學費。貧困碩士研究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十一、說明
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或其他問題,我校不承擔責任。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錄檢錯誤記錄為“非唯一匹配學籍或學歷,請核實”的非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出具教育部學歷認證書后(網址:yz.chsi.com.cn,電話:010-82336088-202),我校才能發放錄取通知書。學歷認證書電子版可發送郵件至yzb@uestc.edu.cn,紙質版可發送傳真至028-61830153-115,電子版或紙質版任選一種發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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