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0 相關院校:湖南工業大學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教育部、湖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管理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組織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2、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考核的核心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優質學術潛力或者實踐能力的人才。
3、堅持調整學位類型結構、大力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原則,主動適應國家需求,促進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協調發展。
4、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5、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社會監督。健全舉報制度,及時受理舉報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
舉報電話:22183090,22183156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和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學校成立由校紀委書記擔任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督查、檢查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3、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協調等工作。
4、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的領導下,各學院成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書記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協調和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學院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導師代表及研究生秘書等相關人員組成,成員不少于5人。成員當年應無直系親屬考生參加本學院復試。
5、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復試情況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及文字記錄,所有材料必須在學院保存一年以備查。
三、招生計劃與復試人數
1、學校根據各學院學科建設、導師規模、科研經費以及研究生培養質量、研究生生源等情況下達招生計劃,計劃分為學術型計劃和專業型計劃。各學院必須嚴格執行學校的招生計劃,不能突破招生計劃限額。在復試錄取工作期間,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對分配給各學院、各學科專業的招生指標進行調整,在4月2日12點之前沒完成招生計劃的學院,剩余計劃由學校收回統一再進行二次調配。
2、根據教育部關于實行差額復試、選拔優秀人才的要求,讓更多考生有機會參加復試,決定擴大差額復試力度,復試人數由各學院確定,尤其是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數少的學院可在招生計劃的1.2-1.5倍之間。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以及本學院生源情況和學科特點及時、合理安排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學院復試人數及復試名單,并予以公布。
3、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和專業的考生,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而未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于4月2日前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破格復試申請。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我校一律不接收破格復試申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院等相關部門根據教育部政策嚴格審查,擇優確定復試名單,再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批準,并予以公布。
具體條件如下:
初試成績要求:
①破格考生初試成績實行“破單不破雙”原則(即總分或單科),破格分值控制在分數線5分以內。
②專業科目成績單科(滿分)150分,要求≥120分;專業科目成績單科(滿分)300分,要求≥240分。
科研創新及其他:
①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或其他政府獎勵;
②主持或主要參與省部級以上課題;
③在公開出版發行的省級以上刊物發表相關專業學術論文(署名第一作者);
④工作業績非常突出,獲得省部級以上政府表彰;
四、復試形式及組織
1、筆試:所有考生必須在復試時參加專業課筆試考試,專業課考試由學院組織,采用閉卷方式。復試考試科目嚴格按照2015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課命題、考試的要求進行?荚嚂r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復試科目名稱詳見《湖南工業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如有更新請以學院通知為準。
2、綜合面試:對考生綜合能力進行考核(包括專業面試和外語口語聽力), 由各學院組織。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200分。
3、同等學力考生考試(筆試):由各學院組織,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以及高職高專考生必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加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工商管理碩士(MBA)考生須考核其政治理論水平,由商學院按照相關要求組織。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復試中直接進行外,我校還將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通過“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全面政審。
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醫院由校醫院負責。體檢要求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6、復試、擬錄取等重要相關信息各學院必須予以公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五、復試時間及要求
1、復試階段總體安排:2015年3月24日---4月20日
第一批復試(3月24日-4月2日):一志愿上線考生與生源不足專業調劑考生。
第二批復試(初定4月6-20日,具體見學院通知):調劑考生。
2、第一批復試流程安排
(1)資格審查:3月24日8:30-11:30,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已確認參加我校復試的調劑考生。到相應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報到進行資格審查,領取復試報到單,并憑報到單到學校財務處交納復試費120元。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允許參加復試。
查驗材料要求:
①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復印件);
②應屆考生除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外,還需帶注冊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信網下載并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此表為網上打印,查詢網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③往屆考生除上述①的要求外,還需提供教育部學信網下載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此表為網上打印,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往屆考生必須攜帶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認證網站:http://www.chsi.com.cn/xlrz/)。
④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除上述①的要求外,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2)體檢時間:3月24日8:30-16:00
地點:湖南工業大學校醫院(河西校區)
體檢費:45元
(3)復試時間及工作安排:
3月25日學院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同等學歷加試(具體見學院安排)。
4月2日學院公布第一批擬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第二批復試時間各學院可根據學院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復試流程同上。
六、各學院復試工作要求
1、學院秘書(或指定專人)對一志愿上線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2、3月18日-4月20日上午12:00,學院秘書(或指定專人)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n/)調劑平臺,選擇調劑復試考生,并通過調劑平臺統一發復試通知。
3、各學院按要求做好復試各項準備工作,于3月23日上午12點前將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安排(內容包括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復試小組名單、復試人數比例、復試名單(含調劑生)、復試時間、地點、程序、方式等)紙質版、電子版交研究生處。
4、成績核算
總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同等學力(包括成人應屆本科生)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總成績計算方法(百分制):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復試各單項成績按百分計)。
總成績計算公式(百分制)=初試總分÷5×60%+專業筆試成績×20%+專業面試成績×15%+外語口語聽力成績×5%
工商管理碩士(MBA)成績計算由商學院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制定。
復試結束后學院要及時評卷給出各科成績,并及時將復試成績和擬錄名單張榜公布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4月1日中午12:00前學院組織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登陸網上調劑平臺進行擬錄取確認,辦理調檔簽字等手續。未在上述時間內在網上調劑平臺進行同意錄取確認的考生,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6、各學院于4月2日12:00前及時將《湖南工業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匯總表》、《湖南工業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湖南工業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結果匯總表》、《學生復試報到單》等相關材料及電子檔交研招辦。
7、擬錄考生由學院統一調檔政審,政審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七、復試、錄取的監督
1、在復試、錄取階段,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學校有關政策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并要提前在學院網站、學院公開欄向考生公布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各學科、專業擬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對破格復試、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學院擬錄取名單,要由學院分批次進行公示,學校最終擬錄取名單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學院上報信息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按要求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向教育部備案。
2、復試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參加復試與錄取工作的工作人員須嚴守保密紀律及教育部、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對復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以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