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4 相關院校:長春大學
根據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長春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辦法》,各學院可依據本實施辦法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
一、復試時間
2015年3月20日
二、復試組織管理
1.復試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統一安排部署。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指導、實施。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為確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本次復試將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2.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學院可根據本實施辦法成立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工作全面負責。
3.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及復試人數成立若干復試小組。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1.第一志愿考生達到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網上調劑系統”報考我校,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的考生,方可參加我校復試。
3.復試為差額復試,比例一般為1:1.2。
四、資格審查
復試前由研究生部研究生管理科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為學生證);身份證與報考信息是否相符;政審表;本科學習成績單等。
五、體檢
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體檢,體檢要求按國家相關文件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筆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面試兩部分組成,復試總分為300分,擬錄取考生均須通過復試后方能錄取。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筆試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面試由各學院組織實施。
(一)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筆試
筆試滿分為180分,其中:
1.專業綜合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試題滿分為150分。
2.外語水平測試:考試時間為30分鐘,試題滿分30分,與專業綜合筆試同時進行。
(二)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面試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面試包括專業綜合面試和思想品德面試。其中:
1.專業綜合面試滿分為120分;
2.思想品德面試滿分100分,70分為合格。思想品德面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思想品德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擬錄取名單。
1.專業綜合面試:
(1)專業基礎及專業知識:滿分60分,考核重點:①基礎理論②專業知識③對學科發展前沿了解情況④計算機應用能力。
(2)綜合能力:滿分40分,考核重點:①邏輯思維能力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從中表現出的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③敬業精神、鉆研精神、團結協作精神。
(3)外語口語聽力測試:滿分20分。
每名考生專業綜合面試時間不得低于15分鐘。
2.思想品德面試: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每名考生思想品德面試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面試記錄由各學院存檔3年。
(三)加試
同等學力和跨專業考生參加統一復試后,按招生目錄中要求的科目加試兩門本專業主干課。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加試科目筆試時間為2小時,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七、成績核算及錄取原則
1.復試總分低于18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復試總分在180分以上者,將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和復試總成績(滿分300分)折算成百分比后進行加權處理,最后得出考生總成績。即將初試總分除以5乘以60%,將復試總分除以3乘以40%,相加后為考生總成績。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計算公式: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0.6+(復試成績總分/3)×0.4
八、調劑流程
1.3月18日調劑系統開通后,登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憑本人帳號和密碼進入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我校會于48小時內確定是否接收調劑并發放復試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應于24小時內,重新登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認同意到我校參加復試。
4.登陸我校網站,查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及復試通知,按復試科目復習,準備參加復試。
5.復試結束后,我校會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擬錄取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考生應于24小時內接受待錄取,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九、復試紀律和要求
1.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學院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任何人不得超越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2.各學院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人員的管理和培訓,按學校相關規定組成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要嚴格遵守學校研究生招生的相關規定。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3.各學院務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復試,不得擅自變更。
4.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提高自我約束能力,自覺接受監督,確保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
5.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認真落實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文件精神,加強對復試、錄取的監督,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