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5 相關院校:塔里木大學
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文件和塔里木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的要求,為保證我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質量,規范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人才的原則,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復試要求
1.強化復試考核。
我院本著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2.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和管理工作。
我院嚴格遵守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導師集體決策和監督機制,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抓好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保證人才選拔質量。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保證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3.復試資格審核
(1)應屆畢業生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復。⑼暾院蟮膶W生證原件、蓋有紅章的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2)往屆考生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復印)、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不能鑒別真偽的畢業證書考生須提供教育部認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同等學力考生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復。?飘厴I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
(5)如果有學術論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獲獎的考生,請帶上相關的原件、清單和復印件,復試時上交復試小組。
(6)如果是定向培養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或者定向培養協議。
三、復試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由主管領導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院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我院復試各項工作。
塔里木大學人文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安曉平
副組長:肖濤
成員:廖肇羽胡昌平趙建基黃志蓉謝貴平王成濤王中偉高英劉福利顏敏
四、復試時間安排
1.報到
3月31日,攜帶個人證件及復印件,到學校研究生處報到,領取復試相關表格;然后去人文學院報到。
2.體檢
4月1日10:00,空腹,到校醫院統一體檢。
3.筆試
4月2日10:00-12:00,在非傳統安全研究院三樓會議室,閉卷考試。
4.面試
4月2日16:30-18:30,在非傳統安全研究院三樓會議室,專業綜合情況面試。
五、復試主要內容和方式
1.主要內容
(1)專業課筆試(100分);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擬錄取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與初試科目不同。
(詳見塔里木大學2015年研究生入學復試筆試及加試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詳表http://yjsb.taru.edu.cn/info/10607/269503.htm)
(2)專業綜合情況面試(100分);
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對于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職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興趣、愛好、特長、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禮儀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還包括考察外語聽說能力。
(3)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2.主要方式
復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專業課筆試為閉卷,時間為120分鐘;面試應全面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
專業綜合情況面試以及外語聽說能力,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六、復試成績的計算
1.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計算方法如下。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總成績=復試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初試成績總分換算成百分制后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計算方法如下:初試總成績=原初試總成績/5;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復試總成績×50%。
3.同等學力、跨專業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調劑、復試、擬錄取等相關信息需按教育部的規定在相應網站公示。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實行復議制度。若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在公布復試結果10天內投訴或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八、錄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