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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7 相關院校:西南林業大學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保證生源質量、選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4〕95號)、《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云南省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云招考院〔2014〕173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領導為組長的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2.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負責制訂各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認真遴選復試教師,選派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公道正派的教師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復試教師進行業務和紀律培訓,提高教師的學術評價能力和自律意識。
3.各學院按照學科(專業)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包括專業綜合面試專家組和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專家組,在學校和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成員由指導教師和相關教師組成,參加復試的教師原則上應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根據復試人數,各學科(專業)可組成若干平行復試小組,但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得少于5人。
4.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5.復試小組須指定一名專家任組長,另設秘書一名。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6、復試工作要確保規范、科學、公正、透明,在西南林業大學招生考試監察小組的監督下完成。
二、復試工作原則
復試是保證招生錄取質量的關鍵環節,各學院應對擬錄取的研究生進行復試,要根據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結合培養單位及生源特點,進一步完善復試辦法,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三、復試內容及辦法
(一)差額復試原則
按照差額復試的原則,各學院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最低復試控制線和學校下達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1:1.5的比例,生源較好的專業可以適當擴大比例但最多不超過1:2,確定各專業復試名單并組織復試。
(二)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核專業基礎知識、綜合素質及考生綜合應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②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③外語聽說能力;④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等;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④人文素養;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安排考生統一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五三三醫院進行。
(三)復試形式
1.專業課筆試。按照《西南林業大學201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考試科目和考試參考書目要求,由各招生學院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180分鐘。專業課筆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30%,滿分為150分。
2.綜合面試(包括外語聽力及口語、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要著重考核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創新精神。綜合面試時間每個考生不得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聽力及口語考核時間占5分鐘)。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復試小組必須按規定為每個考生做好現場記錄,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為每個考生給出成績和評語,如實填寫《西南林業大學碩士生招生復試情況登記表》。面試時需對考生提供的大學階段成績、單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意見進行審核,并作為評定面試成績的依據之一。面試考核成績占復試成績的70%,滿分350分(其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占100分)。
3.各學院事先按參加復試考生人數三倍以上準備好復試題目,由考生當場隨機抽取其中2~3個題目進行回答。
4.復試全過程要錄音、錄像,材料保存在學院備查。
5.由復試小組成員打分,最終以平均分給出復試成績。
6.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綜合面試外,必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的筆試。加試科目名稱以《西南林業大學201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科目為準,不得更改、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以筆試方式進行,每門課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四)復試試題命題和考試
1.按照學校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做好復試命題工作,復試試題的命題原則和要求、評分標準由各學院自主確定。復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包括英語口語、聽力測試)試題,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要按照國家機密材料管理規定進行保密管理。要加強面試考核題庫建設,確保試題難度相當,避免問題的隨意性,提高面試考核質量。
2.復試考試、評卷等考務工作由各學院按照學校要求自行組織進行。
3.復試考試試題、試卷、復試情況登記表、考生大學階段成績單、單位政審意見表、體檢表、擬錄取考生名單等復試材料,復試結束以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存檔。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學院在對考生進行復試時要考查其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
考生在參加復試時向所在復試學院提交《西南林業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審查表》,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簽字蓋章,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所在單位簽字蓋章。
(六)對考生身體狀況的審查
統一安排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期間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五三三醫院(昆明)體檢。各學院應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認真審查考生提交的體檢報告,可請校衛生保健中心協助審查,不得錄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
(七)復試結束后由學院向考生公布復試成績。各學院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以專業為單位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調劑志愿考生分別進行排序,確定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將《西南林業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考生匯總表》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3.復試過程中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妥善處理,對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事件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4.實行信息公示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對外公布。
5、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四、復試資格審查
201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必須在考生參加復試時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復試考生在參加復試之前到各學院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由專人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職責:根據考生的報考信息,認真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核查考生的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并收存其與身份證、學生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相符的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和電子版;往屆畢業生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和電子版;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打印件和電子版。《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真伙。同等學力考生工作年限須滿2年。少數民族照顧上線參加復試的應屆考生,除以上證件外,還須交少數民族戶籍證明(原件)及畢業后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協議書;少數民族照顧上線參加復試的非應屆考生(雙少),必須提交戶籍證明(原件)和與少數民族地區工作單位簽定的定向培養協議,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復試。
五、破格和調劑復試
1.破格復試。對部分生源(包括一志愿和調劑生源)不足的招生專業可以根據規定申請破格復試。破格復試只針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少數總分較高、統考科目單科成績略低或單科成績合格但總分略低的考生,調劑考生不得申請破格復試。
2.調劑復試。對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可在相同或相近的學科專業間進行調劑,但必須符合教育部確定的調劑原則和復試分數線標準,否則不得進行調劑。
六、錄取原則
1.復試考試成績由兩部分組成,滿分為5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占150分,綜合面試占350分(其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占100分)。復試成績低于300分者為復試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由復試小組提交說明材料,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
3.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復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為30%,即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初試總分)×0.7+復試成績×0.3。
4.按照入學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和各專業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對體檢不合格或復試成績不及格或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或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無論其綜合成績如何,一律不予錄取。
5.以專業為單位,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照第一志愿報考考生、調劑志愿考生兩種類型分列排隊進行錄取,并實行第一志愿優先錄取原則。
6.對考生所在單位有特殊要求的,可按所在單位要求錄取為定向培養研究生。
7.根據實際招生情況學校可對各專業原擬定的招生計劃做適當調整。
8.研究生錄取名單經校招生領導小組最終審定后上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和教育部審批。
9、經教育部審批通過的錄取名單在我校網站上進行公布,并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寄發《錄取通知書》。
七、復試費用的收取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收取復試費。
八、本辦法由西南林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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