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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4-09 相關院校:汕頭大學
學校復試說明:
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第一批復試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14日(含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學科點自定并通知考生,現對復試要求作以下說明:
復試基本要求:
1. 復試考生于規定時間內(部分學科提早復試的話,由學科從汕大研招管理系統中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發給考生)自行登錄汕大研究生招生系統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系統菜單--碩士復試管理--復試查詢--結果)(注:用戶名和原始密碼均為身份證號碼。醫學專業考生復試不使用此系統,無需登陸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及查看復試辦法和復試安排等)。
2. 各學科復試辦法及復試安排將陸續在汕大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中公布,請留意查看,不清楚的可直接咨詢相應學科,咨詢聯系方式為http://www.gs.stu.edu.cn/yjszs/showrecruit.jsp?recruit_id=25&category_id=94 。
3. 考生復試時需攜帶如下材料,按時到報考院(系、部、所)報到,經資格審查無誤后將有關材料上交給報到處工作人員。(注:我校各學科將按照我校當年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對參加復試考生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1)復試通知書;
2)準考證;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本人學生證原件和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點擊此處下載模板)紅章原件并附學生證復印件;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須提供當年的錄取名單復印件并加蓋當年錄取院校公章;境外學歷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紅章原件);
6)《汕頭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審表》(點擊此處下載表格,由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所在單位、戶口所在地)出具并蓋章);
7)學術型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修完所報專業十門本科課程的成績單紅章原件證明。
8)MBA、MPA考生還需提供《汕頭大學MBA、MPA資格審查表》 (點擊此處下載表格)。
4. 校本部各專業集中體檢時間為3月20日~4月14日上班時間,具體體檢時間由各學科點安排;考生需攜帶復試通知書、身份證及一張一寸免冠彩照到我校校醫院參加體檢,空腹抽血化驗時間為每日早晨8:00,體檢費53元。
5. 汕頭大學校本部位于汕頭市大學路243號,在汕頭市火車站可乘39路或6路車直達汕大;在汕頭市汽車總站可乘39路或17路車直達汕大。
6. 考生復試期間自行解決住宿,食宿費、往返路費一律自理。
復試成績使用:
1.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百分制)。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 復試成績和初試總分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為:總成績(百分制)=初試總分(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復試成績權重,其中初試和復試權重之和為1,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50%的范圍內,由各學科根據專業特點自定(在汕大研招管理系統中公布)。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MBA、MPA外),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百分制)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注:同等學力考生為: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MBA考生經5年或5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5. 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調劑考生,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需在復試中加試數學,成績(百分制)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6. 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復試辦法,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學科,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由學科在復試前告知考生)。
調劑復試考生須知:
1. 所有調劑考生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http://yz.chsi.com.cn)登記同意調劑我校、接到我校復試通知并同意參加復試才能列入復試名單、參加復試。
2. 復試結束后,符合要求的調劑考生需及時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確認,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待錄取狀態的設置和取消,均需要招生單位和考生雙方共同確認,如無正當理由,任何一方不可隨意更改狀態。
擬錄取考生調人事檔案須知:
我校擬錄取碩士考生人事檔案調檔函將于5月底以掛號方式按考生報名時填寫的通信地址寄給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到檔案所在單位辦理調檔手續。
1. 郵寄地址有變更的考生務必于5月25日前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http://www.gs.stu.edu.cn:8080/zs/)修改最新詳細通信地址(用戶名和初始密碼均為身份證號碼,不用勾選“統一認證”) ,系統菜單“碩士報名管理――修改個人信息”可修改考生通信地址和聯系電話等信息。
2. 如果本人親自到汕頭大學研究生學院(醫學專業到汕頭大學醫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領取人事檔案調檔函的話請勾選“是否自取”欄。
3. 汕頭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研究生學院直接向學生處索要,不需要考生辦理。
4. 不調人事檔案的考生須于4月28日前向學科提出申請并將委培單位名稱和地址告知學科,學科匯總后上報研究生學院統一辦理委培手續(醫學專業聯系我校醫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辦理)。
材料物理與化學、光學工程專業復試安排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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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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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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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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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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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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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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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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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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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1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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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辦公室(理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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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1)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畢業證書或應屆本科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4)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5)政審表(原件)(6)本科成績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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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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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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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1日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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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院報告廳(理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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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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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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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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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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