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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4-09 相關院校:華東理工大學
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按照《華東理工大學關于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同時結合我院招生專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一. 復試專業、擬招生人數、面試人數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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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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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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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招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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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復試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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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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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1無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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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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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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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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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2分析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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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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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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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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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3有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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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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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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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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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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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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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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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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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Z1精細合成化學與分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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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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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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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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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Z5先進材料與制備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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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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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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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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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4應用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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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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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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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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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5工業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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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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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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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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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04皮革化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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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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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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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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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1輕工技術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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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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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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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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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5制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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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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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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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績組成和公布
1)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復試面試成績
2)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50%+復試成績×50%
3)各專業復試結束后,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在
學校規定時間內在學院布告欄向考生公布。
三.錄取原則
各專業考生的錄取,是在考生符合國家和學校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按各專業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四.調劑
1.申請調劑學生必須提交調劑申請書
2.制藥工程專業生源不足從輕工技術與工程專業和應用化學專業調劑(調劑順序為先輕工技術與工程專業,生源不足再從應用化學專業調劑)
五.導師確定
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自行選擇導師后填寫導師確認表,考生和導師必須簽名確認。
六.擬錄取考生須最終提交和領取的相關材料
1. 填寫考生承諾書并提交;
2. 提交導師確認表(所選導師必須為學校2015年上崗招生的相
關學科的碩士生指導教師);
3. 提交郵寄錄取通知書郵件地址,包括郵編、收件地址,收件人
(非本人需標注本人姓名)、錄取專業。
4. 領取調檔函和政審表
七.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訴受理小組
組長:唐燕輝 (電話64252201,辦公室:實驗三樓133室)
成員:程 毅(電話64252950,辦公室:印刷廠樓203室)
馬海燕(電話64253519,辦公室:實驗三樓415室)
八.本細則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
20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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