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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4-10 相關院校:中山大學
根據《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及《關于做好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號文件)的規定,結合我院各學科、專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以招生學科(專業)為單位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負責確定復試具體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負責實施復試工作。復試小組下設秘書一名,負責復試記錄和協助安排有關事宜。
二、復試名單的確定
1.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符合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考生均可獲得復試資格。
2.調劑復試
1)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并上線的考生,如未被報考學科專業錄取,可申請調劑到上線生源不足的相近學科專業,并參加該專業的復試。
2)我院將接收校內、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校外調劑考生原則上本科畢業于"211工程"高校。所有校內、外調劑考生均須經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通過后方可獲得復試資格。我院將對初試成績符合我院復試基本要求的調劑申請者,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同等條件下,本科畢業于"985工程"、"211工程"院校者優先考慮。
3.考生可以通過我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及復試時間安排。
三、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1份,應屆生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往屆生可從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須在其中1份復印件上簽名并注明"授權單位代申領借記卡"。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1份。
4.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四、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總分為500分。
1.專業課和專業英語筆試(滿分為200分):
1)考試內容:專業課筆試科目名稱與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專業課一致。專業課筆試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滿分為100分;專業英語主要考察專業文獻閱讀和書面翻譯能力,滿分為100分。
2)考試時間:3小時
3)考試形式:閉卷考試。
2.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滿分為300分):
1)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面試)不少于10分鐘。
3)考核辦法:
a.以面試為主,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考核,分組應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
b.考核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4)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考核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
五、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各學科/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3.原則上優先錄取報考本專業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專業可在征得上線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績高低依次調劑錄取。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1)未按規定參加復試者。
2)復試成績低于復試總分60%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政審不合格者。
六、其他事項
1.參與考核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收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3.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七、聯系方式
1.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電話:020-84112816
郵箱:dqiup@mail.sysu.edu.cn
2.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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