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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4-13 相關院校:云南民族大學
根據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學校關于做好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精神,為確保我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和錄取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復試與錄取原則
1.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的相關規定,確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差額復試。凡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基礎數學專業且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基本要求,以及申請調劑到我院基礎數學專業并在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參加復試的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均應參加復試。
3.堅持按需招生,兼顧選拔優秀。復試中側重對考生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的深度考察。
4.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符合錄取條件時優先錄取
5.同等條件下,對有特殊學術專長、突出培養潛質、少數民族等考生,在政策上將給予適當的傾斜。
二、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
2.學院成立基礎數學專業研究生復試專家小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領導下具體實施外語和專業面試工作。
三、復試的主要內容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對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創新精神,以及綜合素質等各方面進行考查。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查看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英語聽說能力及專業英語掌握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復試的主要環節
1.報到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在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學院報到,對于未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復試資格審查
參與復試的考生,需在報到時提交以下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查:
(1)準考證
(2)一寸免冠近照3張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含復印件2份)
(4)學歷、學位證原件材料(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查驗學生證、加蓋教務部門或學校公章的有效成績單、能按期畢業的相關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等材料;往屆考生須提供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含復印件2份)、加蓋教務部門或學校公章的最高學歷成績單、《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
(5)公開發表的論文原件、各種獎勵證明、資格證書等。
(6)第一志愿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應屆和往屆考生,除以上材料外,還須帶戶口證明原件(由戶籍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證復印件、與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單位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書。
注意:以上材料嚴禁弄虛作假,一旦發現,取消復試資格。若已經錄取,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將作假記錄上報相關部門。
3.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具體的體檢項目遵照云南民族大學校醫院制定的相關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4.復試筆試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參加學院組織的研究生招生復試筆試考試。筆試環節分為學科專業基礎和英語(含公共英語和專業英語)筆試,考試時間均為1小時,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分別占該項復試成績的30%。同等學力考生筆試加試《近世代數》和《常微分方程》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復試面試
專業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學科基礎知識、綜合素質、發展潛質和創新意識等能力,英語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語(含公共英語和專業英語)聽說能力。在面試過程中,采取“專家提問+考生對答”的方式。面試的成績分別占該項復試成績的70%。
6.復試結果公示
面試結束后,按照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及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總成績排名順序確定錄取學生名單。
五、復試成績計算
專業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30%+專業面試平均成績×70%
英語復試成績=英語筆試成績×30%+英語面試平均成績×70%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近世代數》和《常微分方程》滿分均為100分,60分及格,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專業復試成績×35%+英語復試成績×15%
六、復試初步具體時間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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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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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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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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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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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校區
廣智院D-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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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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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0871-65913119或1898749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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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08:0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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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校區
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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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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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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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校區
廣智院A-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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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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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1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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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校區
廣智院A-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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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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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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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校區
廣智院A-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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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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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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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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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結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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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錄取
1.以下情況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中有單項成績為0分者
(2)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
(5)體檢不合格者
2.復試合格考生,按志愿批次、初試和復試總成績依次排序確定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依據總成績從高至低優先錄取;調劑考生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錄取名單通過省招考院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后,學校予以錄取。未按時確認錄取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八、監督和復議
1.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此項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研究生院和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設有紀委委員參與監督工作,同時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對違反招生錄取有關規定的個人,將按有關政策和紀律嚴肅進行查處。
2.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院將按要求在學院網站主頁上公示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
3.實行復議制度。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有疑問,可以在復試結果公布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并對復核申請做出答復。
4.考生如發現復試過程中存在違紀行為,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投訴,由其對投訴進行核實,并做出相應處理。
云南民族大學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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