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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9-25 相關院校:廣東工業大學
2016年廣東工業大學在機械工程等46個學科(專業)領域面向全國招收攻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由教育部統一下達。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接收推薦免試生的條件:
1.我校2016年繼續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稱:推免生),凡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請。
2.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及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不接收推免生。
3.申請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程序
(1)外校推免生須于2015年10月20日前登錄廣東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w.gdut.edu.cn)下載《廣東工業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外校學生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并打印(電子版發到相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郵箱,紙質版復試時提交)。
(2)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并選報我校。
(3)各學院根據報名情況,與考生確定復試時間并發送復試通知,復試結束后將錄取情況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二、報考辦法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6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預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注意事項:
(1)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2)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和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填報本人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
(5)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11月8—12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我校將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初試
初試由教育部組織在全國實行統一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1.準考證發放:
完成報考手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于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3.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5年12月26日—27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試地點:
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由當地報名點安排考場,具體事宜咨詢所選報考點;廣東省報考我校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的考生:到指定考點(見屆時相關通知)參加考試。
5.初試科目:
全國統考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共七門;專業課試題由我校命題。初試考試科目請參閱《廣東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工商管理(MBA)、會計(MPAcc)、工程管理(MEM)聯考初試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英語二,共兩門。
四、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形式、內容等由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學院負責組織和具體實施,并在復試前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各研究生招生學院主頁向考生公布。
1.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參考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我校各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我校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
2.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
3.復試時,我校各招生學院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再次進行審查(往屆畢業生必須交驗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原件在入學報到時交驗),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4.復試包括專業知識、外語(含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素質考核三個部分。
5.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加試內容請參閱《廣東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6.工商管理(MBA)、會計(MPAcc)、工程管理(MEM)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由我校命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7.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于復試期間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8.有關復試時間、地點、程序及其他具體要求可參閱我校于復試前公布的廣東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規定。
五、錄取原則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定向與非定向碩士生錄取標準相同。(具體規定可參閱我校于復試前公布的廣東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規定。)
1.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對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考試誠信狀況、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審查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收費標準
學生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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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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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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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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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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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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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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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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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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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工業設計工程(不含定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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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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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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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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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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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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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MP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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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全日制培養,20000元/年,三年合計60000元;
按非全日制培養,25000元/年,三年合計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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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M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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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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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專業非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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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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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專業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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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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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獎助政策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助學金及獎勵辦法
研究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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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工業大學學業獎學金(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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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創新人才獎學金(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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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補助(校外)(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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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獎學金(元/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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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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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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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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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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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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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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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獎學金 12000
二等獎學金 8000
三等獎學金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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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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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左右(依據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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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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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廣東工業大學學業獎學金第一年為新生獎學金,100%覆蓋所有入學報到新生(按考生的報考情況確定等級,一等獎學金比例不低于20%,二等獎學金比例不低于30%,優先考慮第一志愿報考)。
2.助學金100%覆蓋,廣東工業大學學業獎學金覆蓋面100%,第二年開始以學術成果評定,所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可參評,其中一等獎學金20%,二等獎學金30%,三等獎學金50%。
3.碩士生入選研究生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計劃可以獲得1萬元/年獎學金,特別優秀者學校將提供10萬元/年的經費資助前往國外高水平大學聯合培養1-2年。
4.學校鼓勵研究生兼任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簡稱三助)工作,給研究生提供實習和鍛煉的機會。學校每年設研究生三助崗位超過500個,受聘研究生按勞取酬。
5.根據課題研究需要派往與我校合作建設的校外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開展課題的研究生,按研究業績可以獲得1500元/月左右的交通補貼和生活補助,具體根據相關協議由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校外單位)直接支付研究生。
6.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以順利完成學業。
(二)推免生助學金及獎勵辦法
1.報我校并被錄取的推免生給予優秀研究生一等獎學金12000元,并每年給予助學金8000元。
2.被我校錄取的學術型推免生,將全部進入我校“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計劃”,第一年獲得資助10000元,其中,被廣東省攀峰重點學科和優勢重點學科所屬專業(具體如下)錄取的,另外獲得重點學科資助20000元,并擇優推薦出國出境進行聯合培養,學校資助10萬元/年。
重點學科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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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學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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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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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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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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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峰重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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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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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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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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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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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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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與能源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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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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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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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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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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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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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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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重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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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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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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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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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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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學院
|
0812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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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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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
|
0814
|
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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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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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工化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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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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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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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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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0830
|
環境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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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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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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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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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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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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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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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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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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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學院錄取的推免生中績點最高者,將優先推薦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20000元/人。
八、充分利用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培養高層次科研創新人才
為加快高級專門人才培養的步伐,有效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我校與省內科技創新企業(科研院所)建立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充分利用科技創新企業的優質資源,共同打造培養創新性、復合型的高層次科研創新人才的示范平臺和開展以產業化為目標的高新科技研發平臺,實現產、學、研的良性互動,為廣東產業結構的升級和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技術支撐。
目前我校已建立了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簡稱“示范基地”)77個,省級示范基地19個(其中國家級示范基地1個)。我校將與更多的省內相關領域的龍頭科技創新企業(科研單位)建立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培養更多的高層次科研創新人才。示范基地2016年繼續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其中一部分由企業導師單獨招收,或由校內導師與企業導師聯合招收。
九、就業
1.非定向碩士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定向碩士生畢業后,按協議書規定回原單位工作。
十、其他說明
1.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3年。
2.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必須如實、準確地提交報名信息,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不實,或以假證明、假學歷以及其他不真實材料報考者,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4.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果因名額所限不能在所報專業內錄取,我校盡量在校內相近研究方向或相近專業進行調劑錄取,或推薦至其他院校。
5.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6.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科目的考前輔導班。考生可登錄“廣東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w.gdut.edu.cn)”查閱或下載我校“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和“2015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試題(真題)”。
7.我校將在“廣東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w.gdut.edu.cn)”上及時公布有關招生事宜,考生還可以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平臺和手機網站客戶端,第一時間掌握我校招生資訊。請考生經常上網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也可瀏覽我校有關學院網頁,了解學科專業、導師等情況。
8.為了提高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會計(MPAcc)、工程管理(MEM)、項目管理四個專業外,其余專業均按照全日制形式培養。
以上規定如有變動以教育部的發文為準。
熱誠歡迎全國廣大考生報考廣東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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