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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6-11 相關院校:浙江師范大學
一、報考條件(招生對象)
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一要求,經省級人事部門審查蓋章。
二、招生計劃
擬招收在職攻讀MPA研究生75名。
三、報名流程與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報名費實行網上交費,共160元(每門考試科目80元)。
考生請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間,訪問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登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考生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臺說明和要求注冊、上傳電子照片、完成網上報名,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
考生網報時請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采用護照證件照片標準,要求見網報須知,照片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能進行現場確認)。網報選擇考點時,請選擇就近的考點。
(二)現場確認
1.網報繳費成功且照片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2015年7月12日至15日期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成功后得到的具體地點信息提示),考生現場確認須攜帶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
(2)符合報考條件的本人最高學位和學歷證書原件
(3)網報后打印的《報名登記表》
現場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一經考生簽字確認后,由考生本人負責,一律不得更改。
2.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考生可以就近選擇,但須與網報時選擇的現場確認考點一致。
浙江師范大學報名點現場確認安排:
2015年7月12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浙江師范大學行政中心;
2015年7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溫州大學學院路校區(溫州市學院中路276號)自考樓一樓,只接受報考浙江師范大學的考生現場確認。
3.各現場確認點在現場確認環節中,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對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鑒別,聯機閱讀與核驗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芯片內的個人信息,進行“人證同一性”認定,嚴防替考發生。同時在線采集其電子照片。
(三)其他
所有報名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繳費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考試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四、考試
1.考試時間:全國聯考時間2015年10月25日。考生入場時將核驗準考證、機器驗證第二代身份證件。
2.考試地點:在各報考點參加考試(具體見準考證)。
3.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英語、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含公共管理基礎、語文、數學、邏輯),共計3門。英語、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實行全國聯考;政治理論由我校自行命題,考生在成績合格后在復試時進行考試。
4.參考書目:
英語:《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版)。
五、復試與錄取
1.資格審查:考試成績發布后成績達到我校復試線的考生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下載打印本人的《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按我校復試通知,按要求將資格審查表、本科學歷證書及《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交我校進行資格審查。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因資格審查不符合報名考試條件,提供虛假信息或報名信息錯漏而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復試:政治理論+綜合面試。復試時間、地點待聯考成績發布后由我校MPA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3.錄取:我校將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原則,自主劃定復試分數線,擇優錄取。
六、學習年限與學費
學習年限為2.5-4年,學費共30000元。
七、培養方向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有關MPA培養方案的要求,2015年我校MPA的培養方向為:
1、行政管理、高校事務管理、醫療衛生管理(浙師大法政學院);
2、教育管理(浙師大教師教育學院);
3、文化事業管理(浙師大人文學院)。
八、學習方式
采取在職兼讀的方式,利用雙休日集中學習,在校學習時間不少于半年或500學時,課程學習與科研、社會實踐等方面緊密結合。
九、學位授予
在規定年限內修滿課程,成績合格,獲得所規定的學分,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論文答辯,授予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
十、招生咨詢
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郵編:321004 網址:http://yzw.zjnu.edu.cn;
浙江師范大學研招辦:0579-82282645、82283026 E-mail:yzb@zjnu.cn
浙江師范大學MPA教育中心:邢老師0579-82298620 網址:http://mpa.zjnu.edu.cn/
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培養辦:程老師,0579-82283869
浙江師范大學研招辦
二○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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