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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公告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6-19 相關院校:牡丹江醫學院
各培養單位:
現將我校編制招生專業目錄、編制研招考試初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和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專業目錄編制原則與要求
(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我校近兩年的招生規模,學校在上年度招生規模的基礎上,下達給各培養單位碩士招生指導性計劃,并實行總量控制。各學科和專業招生計劃分配由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碩士招生指導性計劃,并結合本單位、學科、專業實際情況特別是導師招生資格情況,擬定2016年碩士招生計劃,原則招生規模不得超出指導性計劃,但可調整部分學術型計劃用來招收專業學位研究生。待各單位上報材料后,由研究生處根據各單位導師招生資格認定情況,形成學校招生專業目錄。
(二)各招生專業須與培養方案保持一致,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研究方向。研究方向不宜太多、太細,名稱確定須科學、規范(尤其注意不要把研究方向名稱與本人課題名稱混淆),專業學位研究方向應與學術型有所區別,體現專業學位的特點。請認真填報《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情況匯總表》,學術型與專業學位分別填寫。
(三)各培養單位應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初試科目進行優化調整,按照學科門類或一級學科設置科目,提高選拔質量,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突出創新人才選拔,維護入學機會公平。
1、醫學門類初試科目為三門,即: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外國語(滿分100分)、專業基礎綜合科目(滿分300分)。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學科專業初試的專業基礎綜合科目(西醫綜合)為國家統考科目。護理學專業基礎綜合設為“護理綜合”(滿分300分),由各培養單位負責編寫考試大綱,學校統一組織命題工作。
2、理學門類初試科目為四門,即: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外國語(滿分100分)、專業基礎綜合科目(滿分150分)、專業理論科目(滿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為國家統考科目。專業基礎綜合科目、專業理論科目由各培養單位負責編寫考試大綱,學校統一組織命題工作。
(四)碩士復試專業課考試科目按照二級學科設置,滿分為100分,考察內容須與初試科目各有側重;加試科目考試以招生專業為單位,兩科滿分各100分,考察內容應側重于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復試和加試各科考試由培養單位組織命題及閱卷,研究生處統一組織考試。
(五)初試自命題科目、復試專業課、加試科目參考書目原則上選用在讀本科生通用教材,每門考試試題所含每個科目的參考書目以一本為宜。各招生單位上報時需要注明參考書目的書名、主編、出版單位及版本等。
二、碩士招生指導性計劃
招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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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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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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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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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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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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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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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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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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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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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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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臨床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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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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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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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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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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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臨床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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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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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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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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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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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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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增加的招生計劃將作為機動招生計劃使用。復試錄取工作階段,由研究生處根據各專業實際上線人數及生源情況,以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為原則,對招生計劃做最后調整。
三、碩士研究生導師上崗原則及條件
1、由培養單位根據牡醫學院政發[2015]22號關于印發《牡丹江醫學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聘任管理辦法》的通知和《2015年牡丹江醫學院研究生與指導教師互選辦法》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招生指導性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和本單位碩士生導師實際情況,擬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制度。并根據審查制度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及工作流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工作。
2、各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導師的數量應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50%以內(小數點后自動+1取整),每名導師應有與招生專業相對應的研究方向,科學學位招生導師應有與研究方向一致的科研課題為支撐,專業學位招生導師應具有與研究方向一致的工作經驗且具有一定的指導能力,多名導師研究方向相同時應做好排序工作。
3、非授權學科導師應在取得招生學科、專業同意后,由招生學科、專業上報培養單位匯總,統一上報研究生處審批同意后,可參加該學科、專業的導師招生資格審查。
4、各學位授權點所在單位在完成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工作后認真填寫《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導師情況匯總表》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后,與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制度、資格審查工作方案一并送交研究生處存檔備案。
5、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工作是我校培養碩士研究生的起點和重要組成部分,各學位授權點所在單位應本著為學校負責、為本部門負責、為導師負責、為考生負責的態度認真完成此項工作。同時,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招生資格: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紀律處分。
(2)違反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相關規定,受到紀律處分。
(3)未取得或被取消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
(3)兩年內本人或所指導研究生因學術不端行為被查處。
(4)脫離工作崗位達兩年以上。
(5)所指導研究生有兩人次及以上學位論文雙盲評審未通過者。
四、各項工作具體時間安排
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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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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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本單位招生計劃,列出各專業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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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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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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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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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本單位資格審查工作方案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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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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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審查本單位導師招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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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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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合格導師填報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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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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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本單位各招生專業確定初試、復試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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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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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確定本單位各專業初試、復試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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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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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本單位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制度、資格審查工作方案及工作流程、《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導師情況匯總表》、《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匯總表》、《2016年碩士研究生初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匯總表》、《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科目參考書目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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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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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本單位各專業初試科目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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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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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位授權點所在單位請按照以上工作時間安排,按時完成對應的工作內容。上報材料需由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送交研究生處研招辦,聯系人馮文旭,辦公電話2041,手機13314530898;上報材料電子版請一并發送到郵箱13314530898@189.cn。
附件1:牡丹江醫學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聘任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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