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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公告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9-22 相關院校:杭州師范大學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學廳[2014]5號)及浙江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16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簡稱:“碩師計劃”)實施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擇優推薦,確保質量。
二、推薦對象
我校2016屆全日制普通本科優秀畢業生(專升本學生除外)。
三、推薦名額
經教育部核定,我校推薦名額為10名。
四、推薦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無處分記錄,思想品德測評為優良。
2.志愿到各中小學任教,尊重服務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意見和要求,且服從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
3.專業基礎扎實,學習成績優良。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為年級前50%。
4.英語基礎較好,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到425分及以上(710分制),藝術類、體育類等特殊專業需通過浙江省大學英語三級考試,學習其他語種者需達到相應的等級考試分數。
五、推薦程序
1.9月10日—11日,學院向相關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傳達推薦通知。
2.9月12日—14日,有推免意向的畢業生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交驗成績單及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等(如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單、競賽獲獎證書、正規刊物發表的論文等)。
3.9月15日,學院按推薦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填寫推免資格匯總表(附件1)并與相關證明材料一起報送教務處教務科復核、備案。推薦名單需全院范圍內公示10天。
4.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自行與省內學校和教育局聯系,簽訂“教師聘用合同”(附件3),合同必須有教育局蓋章。研究生培養意向學校為其他高校的考生請自行與意向高校聯系并辦理相關手續。研究生培養意向學校為“杭州師范大學”的學生請按以下步驟繼續辦理。
5.符合推薦條件并簽訂聘用合同的學生登錄校研究生處網站查看《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并準備相關材料,所需材料及簽訂的“教師聘用合同”于10月8日前一起上交校研究生處。
6.10月9日,學校研究生處根據學生簽約情況,安排相應學院根據《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意見》對學生進行復試并確定錄取名單。
7.10月15日—24日,研究生處對錄取學生名單進行公示。
六、培養和服務方式
1.被錄取為“碩師計劃”研究生的學生,作為編制內正式教師到服務地區中小學任教3年,并在職學習研究生課程。任教3年期滿,經考核合格,第四年到培養學校脫產集中學習1年,畢業時獲得碩士研究生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在與學生簽訂《教師聘用合同》時明確服務期(原則上應為3年及以上),服務期滿后可以繼續聘用或不再聘用,也可以在任教3年時根據考核情況再明確是否續聘。凡簽訂續聘協議的“碩師計劃”研究生,第四年脫產學習享受在職教師進修待遇,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不再續聘的,第四年脫產學習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畢業后面向社會自主擇業。
3.被錄取的“碩師計劃”研究生,于2016年7月31日前按規定到任教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碩師計劃”研究生要在本科學習期間或經過崗前培訓后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七、其他說明
1.擬錄取為我校研究生的,2016年6月須按時畢業、獲得學士學位并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名額自動取消。
2.“碩師計劃”研究生應選擇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學科、專業。
3.學院的推薦工作由學院教務科和輔導員配合完成,相關材料由學院審核驗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學院公章)。推薦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并追究推薦單位責任。
4.凡已簽訂“教師聘用合用”的學生,不發放普通就業協議書,不得參加公務員及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
5.相關表格可從研究生處網站或教務處網站下載,因報名時間緊,請相關學院一定要按時完成報名、審核驗證工作,逾期不再補報。
未盡事宜由研究生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點擊下載):
1.2016年“碩師計劃”研究生報名匯總表
2.2016年“碩師計劃”研究生報名登記表
3.2016年浙江省“碩師計劃”教師聘用合同
4.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登記表
研究生處教務處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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