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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北京大學 2010-11-22 相關院校:北京大學
為培養復合型、應用型高級法律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2011年面向全國招收260名(含推薦免試生130名)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推免生初取結果將于10月下旬網上公示,屆時如未招滿130名,剩余名額將自動轉入聯考生。
此外,法律碩士(非法學)還招收港澳臺生和留學生,并與中國大陸的學生執行相同的教學培養方案,具體事宜請見“北京大學法學院招收港、澳、臺人士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招生簡章”和“北京大學法學院招收外國來華留學生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招生簡章”。北大法學院招收的所有法律碩士研究生將全部在北京大學校本部進行招生和培養。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碩士研究生,有關學費和復試分數線等事宜,均按照本簡章的規定招生。
一、推薦免試生
1.我校繼續面向國內重點院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招收推薦免試生,凡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的非法學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學2011年接收國內重點院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法律碩士(非法學)研究生的選拔辦法》,申請攻讀我校法律碩士研究生。
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初取名單確定后即進行公示,時間大約在10月中下旬,屆時考生可查閱相關信息。
2.知識產權法、衛生法、環境資源與能源法方向的招生說明
我校法律碩士將在強化法學基礎課程學習的基礎上,分專業方向進行培養,為了使本科專業背景與法律碩士專業培養方向更好地結合,我校將在今年的推免生招生中,繼續針對知識產權法方向、環境資源與能源法方向和衛生法方向試行定向招生,即在推免申請和初取階段就確定專業培養方向。歡迎本科為理工科背景和醫學背景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報考我校知識產權法、環境資源與能源法和衛生法方向的法律碩士。其中,環境資源與能源法方向中所屬的能源法(核政策與法律),將優先考慮本科為物理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在三年學習期間提供不超過一半學費金額的助學金,以鼓勵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報考能源法(核政策與法律),資助名額為2-3名。
二、應試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過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下同)學習或工作的人員(只能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5)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只能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3.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4.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須在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不限學科專業;
5.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須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名采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的方式。具體報名的方式、時間、地點請于2010年9月下旬瀏覽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
3.報名費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收取。
(三)初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初試時間為2011年1月。
2011年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科目代碼及名稱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外語:(201英語一、202俄、203日、240法、241德任選其一)
③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四)參考資料
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俄語、日語使用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試題,請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最新考試大綱;德語和法語由我校自行命題;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為全國聯考科目,請參考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學生司和司法部法規教育司聯合編寫的最新考試大綱。
(五)資格審查和復試
達到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我校將在復試前對其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屆時請提交考生報名表(登錄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招生網打。、本科正式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生出示學生證)等證明材料。
差額復試的時間為3月下旬。復試形式為筆試,復試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和邏輯推理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復試人數一般為招生規模的110-130%。
參加復試考生需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按北京市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六)錄取
1.除推薦免試生、港澳臺生和留學生外,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僅限從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考生中選拔。
2.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及格者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名次為準。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初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70%,復試成績約占30%,具體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根據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七)調劑錄取
對于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分數線、但不能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辦理調劑手續。
三、體檢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北京大學校醫院,體檢標準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四、就業
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的研究生,畢業后應回原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學校不負責就業;如原為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間發生原單位由于撤銷、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的,由學生自謀職業。其他研究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就業政策辦理。
五、學習年限
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習年限為3年,全日制授課。實行學分制,學生須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按照教學計劃和相關規定選課和考試,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分,完成專業實習和畢業(學位)論文。
六、培養
第一至第三學期,北京大學法學院將安排法學基礎課程和部分專業課程;第四、五學期,分專業培養方向開設專業高級課程;第五、六學期,完成專業實習,撰寫畢業(學位)論文,接受就業指導,完成畢業(學位)論文答辯。
為了進一步提高培養質量,探索真正適應市場和社會需求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的專門法律人才的培養模式,我校自2004年底開始,實施法律碩士研究生培養改革方案。該方案體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1、夯實法律專業基礎知識。入學后前一年半,要求學生通過法學基礎課程的學習,夯實法學理論基礎,為以后專業課程的學習做好準備。
2、分專業方向進行有針對性的培養。自二年級開始,在法律碩士研究生中進行分專業方向選拔。已經開設金融法、房地產法、財稅法、知識產權法、國際商法、憲法與行政法、訴訟法、刑事法、衛生法、商法、市場競爭法、法律與公共政策、環境資源與能源法共計13個專業培養方向及相關專業課程。我校將在上述專業方向基礎上,根據培養目標、市場需求和試點經驗,進一步調整、充實專業培養方向的設置。
3、強化實務能力和應用能力的訓練。各專業培養方向開設的專業高級課程具有強調專業性、實務性和應用性,安排或者聘請本院骨干教師、外聘知名教授、實務部門專家授課,采取課堂講授、專題討論、案例分析、模擬法庭和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進行教學。
4、加強社會實踐的作用。要求學生必須在法律實務部門累計完成至少為期三個月的專業實習,完成實習報告,實習鑒定合格,方能畢業。專業實習的時間將從第二學年開始,盡量安排在假期進行,每次實習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個月。
5、實行導師組基礎上的雙導師制,本院與法律實務部門進行聯合培養。聘請來自立法、司法、政府部門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銀行、大公司等實務部門的專家擔任法律碩士研究生兼職導師,與本院教師共同指導學生專業課程、法律實務課程的學習、實習、論文寫作和就業。
七、學位授予
3年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修滿學分,完成專業實習任務,并完成碩士學位論文,通過答辯者,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國家頒發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八、學費
法律碩士的學費總額為66000元。學生需按學年交納學費,即在新生入學報到及每學年開學注冊時分別交納22000元,屆時未交納或未足額交納學費者,將不予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九、獎學金和助學金
按照我校相關規定,法律碩士研究生不享受北京大學校方的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自2010年起,北京大學法學院開始在學院層面上專門設立法律碩士研究生獎學、助學體系,輔以校方的國家助學貸款,從而保障更多優秀生源在北京大學不斷優化的法律碩士項目之中得到更好的發展。
1、獎學體系
(1)法律碩士新生獎學金
此項獎學金針對法律碩士研究生新生。新生獎學金總名額為20名,獎勵總額28.6萬元人民幣,學生覆蓋率約為8%。
(2)法律碩士勵志獎學金
此項獎學金針對經濟條件困難且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優異的二、三年級法律碩士研究生。獎勵名額25名,獎勵總額14萬元人民幣,學生覆蓋率約為5%。
2、助學體系
(1)國家助學貸款
由學校資助中心統一組織辦理相關手續,每年最多有30個名額,貸款金額6000元/年。
(2)法律碩士院長助學金
沒有評上新生獎學金和勵志獎學金、且經濟狀況又特別困難的學生,可申請院長助學金。院長助學金資助名額為每年0-8名,資助金額每人1000-5000元,資助總額最高可達4萬元人民幣。
(3)法律碩士勤工助學專項助理
為了緩解法律碩士學生求學階段的經濟壓力,同時鍛煉學生各方面的工作能力,法學院特別在院行政、教務、學工、圖書館等職能部門設立法律碩士專項助理崗位。每年面向經濟困難的法律碩士研究生招聘40名,每個崗位每年投入8000元,共計32萬元人民幣,覆蓋率約為5%。
上述法律碩士獎學助學項目的詳細情況,請到法學院學生工作網站獎學助學欄目查詢。網址:http://student.law.pku.edu.cn/index.asp
十、住宿
法律碩士研究生入學后可申請入住萬柳學生公寓,并按其相關要求和規定繳納住宿費。
十一、違紀處罰
如發現考生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并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二、聯系方式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教務辦公室(電教樓207室 郵編100871)電話:(010)62755028
北京大學法學院網址:http://www1.law.pku.edu.cn/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紅二樓2102室 郵編:100871)電話:(010)62751354、(010)62756913
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
免試生咨詢電子郵箱為grsmss@pku.edu.cn,應試生咨詢電子郵箱為grszsb@pku.edu.cn。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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