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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考研復試特訓班【1v1個性批改+模擬面試+聽口糾音】
一、可調劑的專業和名額
土木水利專業學位:土木工程專業(085901)目前需調劑14人(其中含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1人),海洋工程專業(085903)目前需調劑7人。
二、調劑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1)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考生一志愿專業依次為:土木水利(0859)、土木工程(0814)、力學(0801)。
(2)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我校土木水利專業學位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數學一》,要求調劑考生的考試科目也須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數學一》。
2.調劑考生必須同時達到相應專業國家復試線和我院要求的調劑復試線,我院普通計劃考生土木工程專業(085901)、海洋工程專業(085903)調劑復試線為:思想政治理論50,英語(一)50,業務課一(數學一)75,業務課二75,總分300分。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考生調劑復試線總分同報考門類該計劃國家線。
3.調劑生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4.學院將根據考生本科專業、報考專業、初試成績等綜合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對申請我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
三、調劑程序和時間安排
1.學院網站發布調劑信息,同時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公布調劑名額。
2. 調劑考生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開通的12小時內登陸并填寫調劑志愿和有關信息。(開放時間以系統顯示時間為準)
3.土木工程系成立調劑生選拔小組,嚴格遵照學校的調劑要求,集體研究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并報學校招生與考試辦公室審核備案,同時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向可參加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在4小時內在系統中回復是否接收復試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
5.調劑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6.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與考試辦公室審核備案后,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向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4小時內在系統中回復待錄取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四、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到學院接受審查:
1.由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2.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網https://zs.xmu.edu.cn “下載區”下載)。
3.往屆考生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公章)。
5.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準考證。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8.現場簽訂《告知書(致報考廈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考生)》。
9. 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提供經生源所在省級教育廳審批蓋章的《少民骨干報考登記表》。
注意: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五、擬錄取
1. 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百分制)×50%。
2. 不予錄取情況。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體檢不合格者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體檢
1.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將體檢報告單郵寄至學院。
2.請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及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項目包括:內科、外科、血壓、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肝功能、尿常規、胸片。體檢標準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3.材料接收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大學路182號曾呈奎樓A廈門大學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207室,方老師收,電話0592-2186421,請用順豐快遞郵寄。
七、監督
投訴舉報電話:0592-2186421(學院電話),0592-2188888(學校招生與考試辦公室電話)。
八、其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九、聯系方式
學院復試工作聯系人:
方老師,電話:0592-2186421
email:archfy@xmu.edu.cn
陳老師,電話:0592-2183505
email:lemlon123@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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