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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3-13 相關院校:重慶大學
城市建設與環境工程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司函[2006]4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等文件精神,和《重慶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重大校研〔2017〕8號)的文件精神,結合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提出本實施細則。
一、招生計劃
2017年我院碩士研究生目前招生計劃為272人(其中少高計劃3人),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少高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如下:
1.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229人,其中學術型研究生招生計劃122;專業型研究生招生計劃107人。已招收的推免研究生81人,其中學術型50人,全日制專業學位31人。本次統考生上線340人。
2. 專項少高計劃招生計劃3人;本次統考上線7人。
3.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40人;本次統考上線1人。
二、復試分數線
按學校相關規定,學院不再進行第二次劃線。初試成績達到“重慶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均具有復試資格。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及復試小組
1、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李百戰
副組長:胡學斌、劉猛、蒲清平
成員:何強、吉芳英、吳正松、翟俊、陳金華、劉國濤、楊永川
復試秘書工作小組:劉方、王丹云、王岳川、唐春堯
2、按學科(專業)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為5人。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
四、復試要求及時間安排
1.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于2017年3月6日12:00后,上網下載復試通知書(網址:http://yz.cqu.edu.cn/),登錄“重慶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網址:http://yz.cqu.edu.cn/)“碩士研究生復試通知書打印”系統中下載本人的復試通知書,無法上網的考生請與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23-65105286。
2.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本校應屆上除外),于3月13日-16日每天上午憑復試通知書(含電子照片)并空腹參加體檢,體檢費35元/人,地點: B校區或大學城虎溪校醫院。
3. 3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到B區城市建設與環境工程學院(第三教學樓)三樓研究生辦公室(3303)報到。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進行資格審查,并當場確認通信地址。報到時,考生自愿填報學位類別調劑志愿(學術型向專業型調劑)和學習方式調劑志愿(全日制向非全日制調劑)。
4. 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每人收取復試費150元,同等學力等考生(含同等學力考生、本科結業生、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另加收加試兩門主干課程的考試費100元。
5. 3月15日19:30-21:30舉行筆試(其中,專業筆試(含英語)1小時,心理測試1小時。),地點詳見城環學院三樓研究生辦公室通告欄。
3月16日,全天進行專業綜合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城環學院三樓研究生辦公室通告欄(分組情況在面試開始前15分鐘公布)。
6. 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含英語)(總分100分)、綜合面試(總分100分)、外語面試(聽力及口語)(總分100分)。標準復試總分1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占40%,專業綜合面試占40%,外語面試占20%。每位考生的總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各學科專業復試科目(筆試內容)見下表:
學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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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或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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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筆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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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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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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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恢復與生態工程綜合(含恢復生態學和生態工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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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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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排水工程(包括水質工程學、給排水管網、建筑給排水等相關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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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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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環專業理論與實踐(包括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和冷熱源工程相關專業知識)或燃氣工程理論與實踐(包括燃氣輸配和燃氣供應相關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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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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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與工程綜合(水、固廢、大氣污染控制工程及環境評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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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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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與土木工程
環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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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市政工程、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三個方向,考生根據自己報考方向參與相應學科的筆試及面試
1)市政工程方向:給排水工程(包括水質工程學、給排水管網、建筑給排水等相關專業知識)
2)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方向:建環專業理論與實踐(包括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和冷熱源工程相關專業知識)或燃氣工程理論與實踐(包括燃氣輸配和燃氣供應相關專業知識)
3)環境科學與工程方向:環境科學與工程綜合(水、固廢、大氣污染控制工程及環境評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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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對符合復試資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等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本科專業主干課兩門,每門加試課程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每門加試課程滿分100分,其加試科目按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科目名稱為準。(同等學力等考生加試兩門主干課程時間地點見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通告欄)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復試及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學校研究生院有關規定執行。
7. 復試合格的考生每人依次填報5個導師志愿(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復試錄取工作
1. 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2. 我院將實行差額錄取。
3. 復試結束后,將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進行加權求和作為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標準化后(標準初試成績=初試總成績÷5)占50%、標準復試總成績占50%。以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名(入學考試總成績=標準初試成績×50%+標準復試總成績×50%。)進行排序,由高到低進行差額選拔錄取。
以下情況者,不予錄。
1)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標準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者;
3)體檢結果不合格者;
4)同等學力等考生加試課程中任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
4. 我院將及時在學院網上公布復試結果。寄發調檔函、合同或協議等。
5.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院將發調檔函、定向合同或協議等。
6. 2017年6月下旬發錄取通知書。
六、調劑
1.院內調劑
我院合格生源(即考生初試分數達到報考第一志愿的類別和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可在院內適當調劑:
1)學術型調入專業型(僅限學術型市政工程、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調入專業型建筑與土木工程或者專業型環境工程,且滿足調入專業分數線);
2)專業型建筑與土木工程調入專業型環境工程;
3)全日制調入非全日制。
欲參與院內調劑的考生在復試報到的同時,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同步參加第一志愿的類別和專業復試,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對我院全日制考生自愿申請調入非全日制類,需參加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復試,在申請調劑時需填寫“知情承諾書”,打印并簽名確認后交學院研究生辦公室,由學院匯總交研究生院,不簽訂“知情承諾書”的考生不得錄取。復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校外調劑
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不接受校外調劑。校外調劑程序與方法參見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重大校研 [2017] 8號文件。
對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校外調劑,將在學校公布調劑政策(研究生院預計在3月25日左右在重慶大學研招網發布時間)及一志愿考生復試(含校內調劑)完成后進行,時間另行公布。
七、公示復試結果
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的要求,復試工作結束后,在學院網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復試結果。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預計公示時間3月20日之前(含3月20日)。
八、復試資格審查及材料收取要求
復試前將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復試時須帶本人材料:
1. 復試通知書(網上下載);
2. 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 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證書信息應與初試網報系統中填寫的信息一致;
4. 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證件照片一張(體檢用);
5. 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成績單,往屆生須提交加蓋有畢業學校檔案館或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成績單復印件);
6.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7. 學籍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僅針對準考證載明須進行學籍學歷認證的考生)。此類考生還需在2017年3月11日前提供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學籍學歷認證報告到我校研招辦(重慶大學A區研究生院416室),否則不予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攜帶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參加復試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所有材料復印件須準備兩份,在所報考學院審查以前,先于2017年3月11日前交至我校研招辦(重慶大學A區研究生院416室)按要求進行材料審查,否則不予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9. 應屆本科國防生須提交本科所在學校選培辦提供的證明材料。若被錄取可按部隊要求向招生學院書面提出保留入學資格1~2年的申請。
10.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于2017年3月11日前將報考登記表交至我校研招辦,否則不予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入學資格直至取消學籍和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九、復試監督與復議
實行責任負責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
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5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復議。
投訴電話:023-65126160(學院研究生辦公室),023-65127535(學院紀委辦公室);電子郵箱:chyjs2011@126.com。
未盡事宜遵照“《重慶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重大校研〔2017〕8號)”相關規定執行。
本細則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城市建設與環境工程學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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