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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4-04 相關院校:湖南科技大學
湖南科技大學2012年考研復試安排及復試辦法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考試院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我校的復試工作管理,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經學校校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特制訂我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2、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核心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或者實踐能力的人才;
3、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
4、堅持調整學位類型結構、大力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原則,主動適應國家需求,促進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協調發展;
5、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主管校長、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擔任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督查檢查各學院復試和錄取工作。監督電話:58291337,58291312。
3、學校研究生招生辦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復試報到、資格審查、英語筆試、錄取等工作。
4、在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各學院成立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各學院復試錄取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書記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成員由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專家及研究生教務干事等人員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5、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學校有關政策制定本院復試錄取辦法,并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
6、各學院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小組組長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或者學科帶頭人擔任;小組成員原則上由本學科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組成。各專業復試小組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復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
三、招生計劃與復試人數
學校根據各學院科研經費、第一志愿考生上線數、導師數以及研究生就業等情況下達招生計劃,計劃分為學術型計劃和專業型計劃。各學院必須嚴格執行學校的招生計劃,不能突破招生計劃限額。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在4月9日17點之前沒完成的,由學校重新分配。每位導師招生數執行學校有關規定。
根據教育部關于實行差額復試、選拔優秀人才的要求,讓更多考生有機會參加復試,決定擴大差額復試力度,復試人數在招生計劃的1.2-1.5倍之間由各學院確定。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本單位生源情況以及學科特點合理安排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并及時公布各專業的擬招生人數與復試人數及復試名單。
四、復試形式及組織
1、英語筆試:根據教育部和湖南省考試院關于2012年研究生復試工作的有關要求,參加201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統考英語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英語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
2、專業課筆試:由各學院組織,嚴格按照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課命題、考試的要求進行。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
3、綜合面試:由各學院組織。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及口語),滿分100分。
4、同等學力考生考試(筆試):由各學院組織,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以及高職高專考生必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加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復試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到時間:4月9日8:00-17:00。地點:南校區學生活動中心。
2、資格審查: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應屆考生帶學生證)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取消復試資格。
3、復試時間:4月10日上午專業筆試;4月10日下午英語筆試;4月11日上午綜合面試;4月11日下午師生互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
六、參加復試考生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線考生。學院確定復試名單并提前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2、推免生(農村碩師計劃考生)。由教育學院提前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3、調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辦理了申請調劑到湖南科技大學手續并已確認參加復試的考生。
七、各學院復試工作要求
1、4月1-8日,學院秘書(或指定專人)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n/)調劑平臺,選擇調劑復試考生。由研招辦通過調劑平臺統一發復試通知。
2、各學院按要求做好復試各項準備工作,于4月6日前將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內容包括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名單、復試小組名單、復試人數比例、第一志愿復試名單、復試時間、地點、程序、方式等)交研究生學院,同時將電子文檔發至275824271@QQ.com。
3、各學院要按學校相關規定確定本院具有招生資格導師名單,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
4、學院按學校要求組織復試結束后,要及時改卷給出各科成績。
5、排隊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參加英語筆試的考生成績
排隊總成績=初試總分×0.6×0.2+英語筆試×0.15+專業筆試×0.125+綜合面試×0.125。
(2)不參加英語筆試的考生成績
排隊總成績=初試總分×0.6×0.2+專業筆試×0.25+綜合面試×0.15。
各學院根據排隊總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及時向考生公布并報研究生學院招生辦公室。
6、學院組織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登陸網上調劑平臺進行擬錄取確認,辦理調檔簽字等手續。未在網上調劑平臺進行同意錄取確認的考生,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7、學院組織擬錄取考生進行師生互選并填寫《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師生互選協議》。
8、復試結束后,請各學院及時將《2012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復試情況登記表》、《復試成績登分表》《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師生互選協議》、《調劑調檔函》等相關材料交研招辦,同時將電子文檔發至275824271@QQ.com。
9、復試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參加復試與錄取工作的工作人員須嚴守保密紀律及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對違紀與違規的單位或當事人,將提交學校予以嚴肅處理,以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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