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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湖北民族大學 2019-04-01 相關院校:湖北民族學院
為切實做好我院201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現根據教育部《2019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 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 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 號)的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信息公開、陽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提高法紀意識,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綜合評價、科學選拔。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需要,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綜合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加強監督、嚴謹規范。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自覺加強復試工作制度建設,保證復試工作過程無漏洞,程序無瑕疵,維護復試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四)優化生源結構、寧缺毋濫。遵循國家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精神,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建立與培養目標適應的招生選拔方案。
二、復試
(一)復試程序
1.繳費
考生到行政樓二樓財務處繳納復試費100 元。
2.資格審查
考生持收費憑證到行政樓105 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準考證、現場認證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學籍證明、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成績證明材料,畢業證及學位證入學時再進行審驗;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沒有兩證者,不予錄取;
(5)以定向(包括“雙少”)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前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委托(定向)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填寫、蓋章(資格審查時上交);
(6)在職考生須在研究生處網站上下載《錄取培養協議》,認真閱讀并簽字,資格審查時上交;
(7)考生應上交從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的2019 年思想政治審核表并填寫完成后在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時上交到所報考學院。
(二)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品德:由美術與設計學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組考核,主要針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2.專業課筆試科目:專業筆試由美術與設計學院根據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考試科目組織命題,考試時間15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英語水平測試:由美術與設計學院教師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語口語能力,滿分100分,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綜合素質面試:綜合素質面試工作由美術與設計學院組織,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綜合知識,采取隨機抽題與導師提問相結合等形式進行考核,滿分100分,面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5.體格檢查:復試期間內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學附屬民大醫院進行體檢。
6.同等學力考生專業科目加試:專業科目加試工作由美術與設計學院組織,加試《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政策》和《中外美術史》兩門課程。加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每門課考試時間為3小時,但不計入考試總成績,加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將不被錄取,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三)復試時間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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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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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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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8: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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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復試費(100元)、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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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處(行政樓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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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9:1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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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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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與設計學院730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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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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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綜合素質面試
英語口試、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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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與設計學院730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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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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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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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學附屬民大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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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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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科目加試
《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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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與設計學院730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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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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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科目加試
《中外美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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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與設計學院730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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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調劑
(一)調劑原則
考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調劑: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專業在B 區的復試國家基本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由我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面試小組從學科角度討論決定是否接受調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業務科目(自命題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須得到我院該面試小組的認可。
5.生源不足或不飽和(即上國家線生源人數與招生計劃人數之比<120%)的招生專業可接收校內或校外調劑,通知參加復試的總人數原則上為該專業招生計劃的150%。若有小數點,則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計算。
6.所有調劑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除外)都必須經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7.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和其他專項計劃的考生不能調劑我院。
8.調劑考生所報第一志愿與調劑志愿相同的優先;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往低確立進入復試名單。
(二)調劑程序
1.申請調劑的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進入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確認調劑意向。
2.我院根據以上調劑原則逐一審核,選擇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并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審定。
3.校研招辦通過調劑系統通知已審定合格考生參加復試,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四、成績及錄取
(一)復試總成績=專業英語復試成績×20%+專業課筆試成績×4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40%。復試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
(二)復試過程中任一環節(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專業課筆試、英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面試等)須合格,否則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三)入學總成績=(調入學科國家總分B 線/第一志愿學科國家總分B 線*初試總成績÷5)×60% +復試總成績×40%。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
(四)復試結束后,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含未錄取考生)的復試結果,并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學校將在研究生處網站對各單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 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復試合格并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學校在“調劑網”上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接到“待錄取通知”20 小時內,登陸“調劑網”點擊“接收待錄取”,否則自動失去待錄取資格,空出名額根據通過面試的調劑生總成績排名遞補錄取。
五、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本次復試工作按照集體決策、嚴格把關的原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確保本次復試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實行信息全公開制度。學校研招辦將在復試錄取全過程中根據錄取程序公布以下信息: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政策和規定、招生專業目錄、各學科招生計劃、復試工作方案、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各二級學院也必須通過本學院網站或宣傳櫥窗、展板等,公布以下信息:本學科招生專業目錄、本學科招生計劃及缺額、本學院復試工作方案、參與本學院復試考生名單、本學院各學科擬錄取名單、本學院咨詢及申訴渠道。
(三)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負責,并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四)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由學校紀檢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對考場進行現場監察,復試中所有環節都要錄音錄像。
(五)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六)與本次參加復試的考生有親屬關系的工作人員應主動申請回避。
(七)我校紀委(監察處)辦公電話:0718- 843838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718-8437422,15172846679,電子郵箱:hbmzxyyz@163.com。
(八)其他相關事務咨詢。
石老師:13972418766 王海軍:1800726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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