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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山東建筑大學 2023-03-23 相關院校:山東建筑大學
為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切實做好學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安全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山東省教育廳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等,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校長辦公室、宣傳部、學生工作部、安全管理處、研究生處、后勤管理處、信息化發展與研究中心、校醫院、各學院行政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規定、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招生計劃調整方案,統籌相關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由研究生處具體組織實施。
學校成立由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研究生處、研究生教育督導委員會委員組成的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督導組,對招生學院復試全過程進行巡視檢查,督導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二)各學院成立7-9人組成的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小組,由院長(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擔任組長,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學科及學科方向導師代表和學院紀檢委員組成,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和工作流程,具體組織、實施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黨委書記負責組織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名單應提前報研究生處備案。
(三)各招生學院按復試專業及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原則上不少于5人,由本專業的教師組成(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應包括英語水平較高的教師,單獨負責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四)參與招生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有近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我校考試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需報研究生處備案,復試小組成員需報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備案。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針對不同的復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合理制訂實施細則,確保考核科學有效。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比例
各專業(方向)依據學校下達的擬招生計劃,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確定復試人數。
2.復試基本分數線
各專業(方向)復試基本分數線執行2023年國家A類地區線。一志愿國家線上生源超過120%比例的專業(方向),可根據不低于120%的復試比例劃定復試分數線。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基本分數線為所在專業(方向)國家線基礎上單科降10分,總分降40分。
根據上述要求,各學院根據研究生處提供模板,制定各專業(方向)《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擬錄取辦法》,經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后,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處統一對外公布。復試及擬錄取辦法包括:專業(方向)復試資格線、擬招生計劃、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復試要求、復試方式、擬錄取辦法以及擬調劑人數等信息。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審核
考生須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畢業證(往屆生)、學位證(往屆生)、本(專)科成績單、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等材料,通過“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平臺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學院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山東建筑大學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山東建筑大學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招生專業目錄”)相關要求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入伍前有關學歷材料、《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跨專業考生復試資格由學院負責審核。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按照我校招生簡章中相應招生專業要求,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復試前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不計入擬錄取成績。每門加試成績均合格者,方能取得復試資格。符合資格的跨專業考生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要求,由學院組織進行加試。
復試審核合格者,須繳納復試費,藝術類、設計類學科考生240元,其他考生180元。
2.加分資格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
各學院可根據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學科專業特點等綜合考慮確定復試形式,同一學院原則上應采用同一種復試形式;采取現場復試的要統一時間、地點進行現場專業筆試,并提前準備筆試試題的命題、試卷印制、標準化考場監考、閱卷等相關工作。
2.網絡遠程復試:網絡遠程復試統一使用“山東建筑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平臺,有特殊要求的可自選其它可靠平臺(騰訊會議等),但每個專業要統一復試平臺。選定平臺后需向研究生處備案,對考生提前公布鏈接及操作說明。
3.復試內容
復試總分為300分。主要包含三部分內容:外語能力測試、專業基礎知識考查(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內容)、綜合素質考核。復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分數+專業基礎知識考查分數+綜合素質考核分數。
(1)外語能力測試:滿分50分,現場復試的應單獨組織英語測試。網絡遠程復試的可與綜合面試相結合進行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時間不少于5分鐘。
(2)專業基礎知識考查:滿分100分。
現場復試的各學院根據招生專業目錄已公布的復試考試大綱提前命制筆試試題A\B卷,交由研究生處備案,組考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考試時間為2小時。
網絡遠程復試的各學院根據招生專業目錄已公布的考試大綱進行足量題庫命制,考生隨機抽取題目并當場作答。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可采取其他方式對考生進行專業基礎知識考查,但需提前向考生公布,時間10-15分鐘。
(3)綜合素質考核:滿分150分,時間15-20分鐘。以面試問答的方式對考生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進行考查。重點考察:大學學習成績、特長與興趣,學科(專業)綜合知識以及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能力,思維邏輯及語言表達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等。
MEM、MBA、工業工程與管理、會計專業的考生復試需包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辦法由管理工程學院、商學院單獨制訂,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備案,提前公布。
(四)復試具體安排
1.復試時間:一志愿考生復試待2023年招生計劃下達后統一組織實施,預計于3月底4月初進行。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擬于4月6日之后進行。
2.網絡遠程復試系統操作說明、現場復試流程及規范另行發布。
(五)復試過程管理
1.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專家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工作機制。
2.加強考生身份審查核驗,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嚴防復試“替考”。采用“雙機位”“防縮屏”等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防范通過ChatGPT等AI技術作弊,確保公平、公正。
3.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制定復試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采取現場復試的學院,應按照學校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優化工作環節,減少人員聚集;要加強考場、人員安排和現場秩序管理。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單位,應提前做好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和設備的調試(含備用網絡、設備及軟件),組織模擬演練,復試前與考生逐一進行軟件和設備測試,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4.明確工作紀律,強化保密意識。要按照“嚴之又嚴、慎之又慎、細之又細、實之又實”要求,全力做好復試安全保密工作。通過培訓、簽訂保密責任書、加強監督檢查等方式,對安全保密工作提出紀律要求,強化參與復試人員的保密意識。
5.明確工作程序和要求。同一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各復試小組的復試內容、復試時長、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組織筆試的學院應在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考試科目、時長、分值等內容。面試采用復試專家集中的方式進行,面試小組應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復試須全程錄音錄像。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載《山東建筑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按要求填寫、提交。面試時加強對考生誠信方面的考察,必要時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體檢
我校體檢將在入學后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調劑
(一)調劑系統開通時間
我校調劑系統將在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后即刻開通。如有調劑錄取不滿的專業,根據具體情況再次開通,每次開通時間不少于12小時。
(二)調劑要求
1.符合調入學科(專業)的報考條件和復試資格線,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數均達到調出與調入學科2023年A類地區國家線。各學科(專業)可在“調劑服務系統”中設置接收考生調劑的初試分數、本(專)科所學專業或學業水平要求。調劑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應為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2.申請調劑的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3. 考生初試外國語科目必須為統考英語。
4. 法律碩士(非法學)只接受報考035101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調劑考生;法律碩士(法學)只接受報考035102法律碩士(法學)的調劑考生。
5.校內調劑與校外調劑考生均需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報名調劑。
上述要求若有未盡事宜或與教育部和山東省的文件規定相沖突,以教育部和山東省的文件規定為準。
(三)調劑流程
1.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信息平臺系統開通后,登錄系統填寫調劑志愿,學校確定調劑考生名單后,在“國家調劑系統”中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在調劑系統中回復復試通知,否則視為放棄。
2.考生完成復試后,學校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通知發送后的規定時間內同意并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我校有權撤銷已發送的擬錄取通知并對其他考生進行遞補錄取。
3.調劑期間,調劑專業、人數可能按照生源情況和計劃變更隨時作出調整,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調劑系統公布為準。
(四)調劑生遴選
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各學院應在復試方案中公布經院招生工作小組審定的調劑生遴選原則。
五、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擬錄取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工程管理(MEM)、工業工程與管理、工商管理(MBA)、會計(滿分300分):
擬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3×40%。
2.其他專業(滿分500分):
擬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5×60% +復試成績/3×40%。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各專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錄取成績相同時,初試成績高者優先。
復試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專業基礎知識考查成績不合格(少于60分);
2.綜合素質考核成績不合格(少于90分);
3.復試總成績不合格(少于180分)。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提出各學院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學院黨政聯席會通過后,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簽字并蓋學院公章報研究生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具體工作人員、研究生處處長、分管校長、校長簽字后,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并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嚴格復試紀律,要求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取消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研究生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校內各招生單位是研究生考試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單位、各復試小組要本著對學校碩士招生工作負責、對每位考生負責的態度,做好復試錄取各環節的工作,嚴禁在復試錄取工作中有影響錄取公平、營私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學校將嚴肅追責。
(二)監督制度
復試擬錄取過程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督導組負責監督。針對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部門和人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學校紀檢監察0531-86367172,郵箱:jjb@sdjzu.edu.cn
研究生處招辦0531-86367033,郵箱:yzb@sdjzu.edu
(三)信息公開制度
學校在研究生處網站上“招生工作”專欄對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進行公布。
全部學科(專業)復試結束后3天內,學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復議制度
各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各招生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七、疫情防控
各學院要落實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殺制度,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并擺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現場復試的人員聚集場所,工作人員和考生應佩戴醫用口罩。復試期間,學校配備醫務人員值守。
八、宣傳方案
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通過電話、郵件、QQ等方式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解疑釋惑。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信息,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
附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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