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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024-03-26 相關院校: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歡迎參加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線下現場方式。請考生按以下事項做好準備:
一、提前學習與復試相關的文件與規定
考生參加復試前需提前學習了解《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1),保證對復試相關政策法規充分知情了解。
復試主要包括繳費、資格審查、專業課筆試、綜合能力考核等環節。考生應認真閱讀學校及所報考學院的復試方案與要求。
二、考生復試安排
1.一志愿考生
達到學校、學院規定的報考專業復試要求的一志愿考生,需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格審查、提交材料及繳費等工作,并根據各學院復試安排進行復試。2024年一志愿考生各學院復試安排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及各學院官網后續通知。
2.調劑考生
調劑考生需登錄“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填報志愿,經學院遴選,收到我校通過調劑系統發送的復試通知,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參加復試,即獲得復試資格。
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在各學院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格審查、提交材料及繳費等工作,并根據各學院復試安排進行復試。2024年調劑考生各學院復試安排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及各學院官網后續通知。
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如不能按時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
三、繳費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批復,我校復試費180元/人。復試費通過我校財務系統繳費,未繳費的考生,不予復試。
請所有考生(含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在核實確認已獲得復試資格后,再進行繳費。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錯誤繳費或繳費后不參加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微信掃碼后,輸入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復試學院名稱(以招生簡章公布的學院名稱為準)、復試批次(以學院公示復試考生名單信息為準)等信息,根據提示完成繳費。
四、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按照學校及學院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見附件2),學院根據需要進行材料審核。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資格審查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
五、復試安排
復試考核的主要內容包含: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從考生本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通過指定方式向學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2.專業課筆試
各專業的復試科目及命題范圍按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為準。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除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外,報考其他專業的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3.綜合能力考核
綜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語能力、創新能力、專業素養以及其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質等。各學院可根據本學院相關專業/領域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考核內容及各項考核內容的分數權重。綜合能力考核包含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環節,具體形式由各學院結合學科專業特點自定,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4.會計、工商管理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考核方式由學院自定。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考生須按照報考學院復試辦法及通知要求參加復試。
六、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總成績中初試成績占40%,復試總成績占60%。
初試滿分500分的專業: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5*40%+(筆試成績*4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60%)*60%
初試滿分300分的專業: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3*40%+(筆試成績*36%+綜合能力考核成績*54%+思想政治理論考核成績*10%)*60%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已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按規定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初試成績計算總成績。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即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未參加復試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復試總成績不足60分者;
4.同等學力加試任何一門科目不及格者;
5.會計、工商管理碩士加試的思想政治理論考核不合格者。
6. 各學院規定的不予錄取的其他情況。
七、錄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指標數、復試錄取辦法和細則以及考生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按以下要求進行:
1.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以下優先級排序:
(1)考生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試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數量從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試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考生復試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獨立排序。
2.復試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剩余招生指標再用于錄取調劑生;學院應將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排名,一志愿考生錄取名單確定后再確定調劑考生錄取名單。
3.擬錄取考生我校將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對其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接到“待錄取通知”后必須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確認,逾期取消待錄取資格。
八、監督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所報考學院提出,學院應及時調查、認真處理并回復考生。
考生如對學院的處理存有異議,可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或學校紀檢部門提出申訴和咨詢。
電話:0773-2322180(研招辦)0773-2290659(紀委監察室)
郵箱:yjsyb@guet.edu.cn(研招辦)jub@guet.edu.cn(紀委監察室)
九、其他說明
1.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復試成績、錄取資格、學籍。
2.我校及各招生學院將通過中國研招網信息平臺、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各招生學院官網、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考生應密切關注相關通知,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考生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在新生入學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5.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根據學院要求按時將加蓋定向培養單位公章的定向就業協議提交至各招生學院。
6.擬錄取名單后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示。
7.各類定向就業協議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可于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專區下載。
8.桂林春季多雨,晝夜溫差大,請考生備好衣物、雨具,預防感冒。考生食宿自理,路途及復試期間請注意保管好貴重物品和證件,以免丟失,影響復試。
9.教育部調劑意向征集時間為3月28日,正式調劑時間為4月8日。我校調劑相關事宜,將結合一志愿考生復試情況陸續發布,請考生留意我校官網后續通知。
10.研招辦地址:花江校區行政樓202辦公室。
通訊地址:廣西桂林市金雞路1號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招辦
郵編:541004,聯系電話:0773-232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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