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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025-03-19 相關院校: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歡迎參加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
特別提醒: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是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指定的唯一發布研究生招生信息的網站,我校研究生招生相關事宜以我校官網通知公告為準。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和個人承擔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注意甄別以免上當受騙。任何單位、中介或個人冒用我校名義發布虛假招生信息都屬違規行為。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單位、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線下現場方式。請考生按以下事項做好準備:
一、學習復試相關的文件與規定
考生參加復試前需提前學習了解《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1),保證對復試相關政策法規充分知情了解。
復試主要包括繳費報到、資格審查、專業課筆試、綜合能力考核等環節。考生應認真閱讀學校及所報考學院的復試辦法、復試安排及相關要求。
二、熟悉復試安排
達到學校、學院規定的報考專業復試要求的一志愿考生,需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格審查、提交材料及繳費等工作,并根據各學院復試安排進行復試。2025年一志愿考生各學院復試安排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及各學院官網后續通知。南寧研究院下設各專業復試工作,由南寧研究院委托相關學院實施開展。
獲得復試資格(以公示的復試名單為準)的考生,如不能按時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
三、復試繳費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批復,我校復試費180元/人。復試費通過我校財務系統繳費,未繳費的考生,不予復試。
請所有考生在核實確認已獲得復試資格(以公示的復試名單為準)后,再進行繳費。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錯誤繳費或繳費后不參加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微信掃碼后,輸入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復試學院名稱(以招生簡章公布的學院名稱為準)、復試批次(以學院公示復試考生名單信息為準)等信息,根據提示完成繳費。建議考生留存繳費截圖備查。
四、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按照學校(見附件2)及學院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學院根據需要進行材料審核。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
五、復試內容
復試考核的主要內容包含: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從考生本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通過指定方式向學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2.專業課筆試
各專業的復試科目及命題范圍按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為準。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跨學科專業報考的考生加試要求詳見招生簡章。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綜合能力考核
綜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語能力、創新能力、專業素養以及其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質等。各學院可根據本學院相關專業領域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考核內容及各項考核內容的分數權重。綜合能力考核包含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環節,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具體形式由各學院結合學科專業特點自定,綜合能力考核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各部分成績占比由學院自定。
4.會計、工商管理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考核方式由學院自定。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考生須按照報考學院復試辦法及通知要求參加復試。
六、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總成績中初試成績占40%,復試總成績占60%。
初試滿分500分的專業: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5*40%+(筆試成績*4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60%)*60%
初試滿分300分的專業: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3*40%+(筆試成績*36%+綜合能力考核成績*54%+思想政治理論考核成績*10%)*60%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已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按規定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初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加分項目不累計。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即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未參加復試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復試總成績不足60分者;
4.同等學力加試任何一門科目不及格者;
5.會計、工商管理碩士加試的思想政治理論考核不合格者;
6. 跨學科專業報考加試科目不及格者;
7. 存在其他規定不予錄取的情況。
七、錄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具體按以下要求進行:
1.錄取時考生分批次、分學院、分專業、分學習方式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以下優先級排序:
(1)考生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試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數量從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試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考生復試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獨立排序。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2.擬錄取考生我校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對其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接到“擬錄取通知”后必須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確認,逾期取消擬錄取資格。
八、監督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所報考學院提出,學院應及時調查、認真處理并回復考生。
考生如對學院的處理存有異議,可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或學校紀檢部門提出申訴和咨詢。
電話:0773-2322180(研招辦)0773-2290659(校紀委)
郵箱:yjsyb@guet.edu.cn(研招辦)jub@guet.edu.cn(校紀委)
九、其他說明
1.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復試成績、錄取資格、學籍。
2.我校及各招生學院將通過中國研招網信息平臺、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各招生學院官網、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考生應密切關注相關通知,需要考生回復確認的各類通知考生應及時回復。
3.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考生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在新生入學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5.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根據學院要求按時將加蓋定向培養單位公章的定向就業協議提交至各招生學院。
6.擬錄取名單后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示。
7.各類定向就業協議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可于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專區下載。
8.桂林春季多雨,晝夜溫差大,請考生備好衣物、雨具,預防感冒。考生食宿自理,路途及復試期間請注意保管好貴重物品和證件,以免丟失,影響復試。
9.“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中“調劑意向采集系統”將于3月28日開通,“調劑服務系統”將于4月8日開通。我校調劑相關事宜,將在我校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結束后通過官網陸續發布,請考生留意我校官網后續通知。
10.未盡事宜,參照上級文件執行。本公告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復試過程中,如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要求的,從其規定。
11.研招辦地址:花江校區行政樓202辦公室。
通訊地址:廣西桂林市金雞路1號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招辦
郵編:541004,聯系電話:0773-2322180。
附件1.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202503.docx
附件2.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清單202503.xlsx
原文網址:https://www.guet.edu.cn/yjszs/2025/0203/c4230a13304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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