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河南大學 2025-03-26 相關院校:河南大學
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等文件和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部署會、2025年河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等會議精神,為加強和規范復試錄取工作,結合學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綜合評價、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的根本標準;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堅持以人為本、優化考生服務,堅持加強領導、確保安全平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創新復試考核方式,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強化主體責任,深化信息公開,加強監督管理,提升服務水平;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我校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學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導下,由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實施。
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本單位的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負責按照教育部、河南省和學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辦法等和報考上線生源情況,確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負責制定本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復試錄取工作。
各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成立本單位“考生資格核查小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和“監督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三、復試方式
我校研究生復試原則上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復試考生在復試時間段內憑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出校園。
四、復試比例、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和實施細則
(一)復試比例
2025年我校所有招生學科(專業)復試比例一般均為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二)復試分數線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陸續會在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和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網站公布。
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復試申請。
(三)復試名單
復試名單由各學院(實驗室、中心)于復試前在各單位網站公布。
(四)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由各單位于復試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忌鷳皶r關注我校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官方網站,認真查看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按照相關要求提前準備復試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五、復試時間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原則上在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其中一志愿考生復試原則上在4月6日前完成。具體時間見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六、復試通知
復試通知同時采用以下方式進行:
(一)網絡通知: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二)電話通知: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在復試前,將電話通知考生參加復試,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七、資格復查
考生須提前按照《河南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考生須知》準備相關材料,以備資格審查。
各學院(實驗室、中心)考生資格核查小組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籍學歷證明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報名信息存疑的考生,考生資格審查時需提交相應證明材料,以供審核。尤其是考生學歷(學籍)信息不匹配的,應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屬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讀的,需要打印專題網頁證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級學生;若考生在2024年10月研究生招生報名結束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學歷,仍按原來報名時的學歷認定。
考生復試前,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八、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測試、專業知識測試、綜合能力面試。對實踐(實驗)能力有特殊考核需求的學科(專業),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環節(詳見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采取口語或聽力測試方式進行,外語測試成績單獨打分,滿分為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在復試成績中所占權重為10%,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二)專業知識測試
各專業按照《2025河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內容組織專業知識測試。考察內容為2025年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科目”內容,滿分為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其在復試成績中所占權重詳見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三)綜合能力面試
綜合能力面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對考生的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思想品德以及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測試。滿分為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其在復試成績中所占權重詳見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四)單獨設置“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科目的專業
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審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等專業學位,需單獨設置“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科目。該科目滿分為 100 分,計入復試總成績,其在復試成績中所占權重詳見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同等學力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均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參照《2025年河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內容。試卷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只作為錄取參考,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九、成績構成、成績排名
(一)成績構成
總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各學院(實驗室、中心)自定。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計算可參照以下形式:
復試成績(管理類專碩)=外語測試×1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權重+綜合能力面試×綜合能力面試權重+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權重
復試成績(管理類專碩以外專業)=外語測試×1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權重+ 綜合能力面試×綜合能力面試權重
總成績(管理類專碩)=(初試成績÷3)×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總成績(管理類專碩以外專業)=(初試成績÷5)×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二)成績排名
各學院(實驗室、中心)要進一步完善成績數據審核管理,健全成績數據審核機制,確保成績復核無誤。經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考生按錄取規則以總成績降序排列;如總成績相同,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如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均相同,按初試國家統考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列。一般在復試結束后24小時內公示考生總成績。
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十、調劑
調劑相關政策按照《河南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接收調劑工作辦法》(待調劑系統開通前另行公布)執行。
十一、擬錄取
(一)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報送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二)對于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根據招生計劃和提前公布的錄取原則,分別對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進行復試排序,首先從復試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待國家調劑系統開放,調劑生復試結束,再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
(三)對于同時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專業,分別按照考生報考的學習方式,根據招生計劃(全日制計劃或非全日制計劃)和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若非全日制考生擬錄取生源不足,剩余非全日制招生計劃開通“研招網全國調劑服務系統”,面向所有考生調劑。
(四)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書面申請)擬錄取資格,在上報學校之前其招生計劃可由培養單位按錄取原則遞補錄取。
(五)各培養單位向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表現情況,必要時派人進行外調。函調和外調有關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單位組織(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發現,經查實后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撤銷擬錄取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二、信息公開
各學院(實驗室、中心)要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信息全程公開、公示,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學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河南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二)調劑工作辦法。學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河南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接收調劑工作辦法》,接收調劑的單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接收調劑工作實施細則》。
(三)進入復試名單公示。復試前各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可根據復試時間分批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考生編號、姓名、初試各科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四)復試成績公示。確保成績復核無誤,經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一般應于24小時內公示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復試結果,復試結果按錄取規則以總成績降序排列。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五)擬錄取名單公示。待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報至研招網并審核通過后,統一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以上各項考生名單公示時,如遇有加分考生、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立功表彰考生等特殊類型考生,應在公布成績時在備注欄注明加分類型、加分值、專項計劃類型等信息。
十三、監督
研究生復試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考制度,建立公眾、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督導組、培養單位、導師代表等多方參與的全覆蓋立體化監督巡考體系。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成立“監督小組”,全程監督檢查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全過程、各環節等相關工作;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督導巡考小組”,對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復試工作進行督導巡考;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監 督 電 話 :16627575626(紀委)
0371-22867269(研究生院)
十四、咨詢及復議
1.咨詢。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應公布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信息,指定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員專門值守接聽考生咨詢電話,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確保咨詢渠道暢通。
2.復議。研究生復試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應公布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通訊地址等信息,指定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員受理考生的投訴和申訴,確保投訴和申訴渠道暢通?忌鷮驮嚱Y果有異議,可在復試結束后10天內提出投訴和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調查和復議。
咨詢電話 : 0371-22867269(研究生院)
郵 箱 : zsgl@vip.henu.edu.cn
十五、其他事項
(一)錄取類別。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轉至學校。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須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就業方式均為定向就業。
(二)學習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須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
(三)擬錄取手續辦理。擬錄取考生必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相關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擬錄取手續的辦理(調檔、政審和簽訂定向協議等手續)。所有擬錄取名單須報送教育部審核通過,方為正式錄取名單。
(四)體檢?忌跀M錄取后提供近期(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即可,體檢報告的由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的“考生資格核查小組”負責審核;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本辦法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相關招生政策為準,由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辦法如與國家有關招錄政策相沖突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本辦法由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