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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調劑指導 來源:安徽大學研究生院 2025-04-23 相關院校:安徽大學
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5〕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我校調劑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科學、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中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實施。
二、組織和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統一領導。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本校調劑工作的管理。
(二)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的調劑工作,負責本單位調劑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調劑復試細則的制定和具體實施,并對結果負責。
三、接收調劑時間
我校2025年調劑開始時間為國家調劑系統開通時間。相關培養單位各專業接收調劑的時間請關注各培養單位網站。
四、接收調劑的基本要求
(一)調劑考生須符合我校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各培養單位一志愿考生復試標準。
(二)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三)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我校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五)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六)教育部調劑政策中規定的其它條件及要求。
具體要求詳見各培養單位調劑復試細則。
五、調劑工作程序
(一)學校公布接收調劑學科專業
學校根據復試錄取工作進程,在調劑系統公布需接收調劑的專業、調劑要求。
(二)考生網上報名
我校接收的調劑考生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下稱“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三)各培養單位審核調劑志愿
各培養單位在本學科專業調劑系統關閉后審核調劑考生信息,擇優遴選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確定調劑考生名單。
(四)考生復試通知確認
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須在各培養單位發送復試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完成復試通知確認。
(五)調劑考生資格審核與繳費
調劑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培養單位負責,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凡未接受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調劑復試考生須在復試前繳納復試費,收費標準為80元/生。繳費后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回。考生登錄安徽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繳費,地址:http://gsas.ahu.edu.cn/logon,招生項目選擇(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默認用戶名(準考證號),默認密碼(報名時使用的證件號碼)。考生登錄系統后選擇“復試繳費并確認”進行繳費。考生可按系統提示通過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獲取驗證碼更改密碼,更改密碼后請妥善保存。
(六)調劑考生復試安排
調劑考生復試方式采取現場復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各培養單位調劑復試細則。參加復試的考生須于各培養單位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各培養單位組織的資格考核和復試環節。
(七)待錄取通知確認
進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須在各培養單位發送待錄取通知后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完成待錄取通知確認。
(八)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六、調劑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分析、科研創新、語言表達、外語聽說等能力。復試滿分為100分。具體內容詳見各培養單位調劑復試細則。
(二)成績計算辦法
調劑考生的初試總分、復試總分分別當量折算后相加即為調劑考生總得分。
考生總得分計算辦法如下:
1.初試卷面總分為500分的考生,初試成績除以5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為初試當量折算分。
2.初試卷面總分為300分的考生,初試成績除以3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為初試當量折算分。
3.調劑考生復試總得分,乘以40%,即為復試當量折算分。
4.考生總得分為初試當量折算分與復試當量折算分之和。
5.政策性加分,計入初試成績總分,折算為百分制乘以60%后計入考生總得分(符合教育部加分規定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向我校研招辦提交書面證明材料)。
(三)調劑考生排序方式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各培養單位的調劑復試細則、調劑缺額、總得分高低,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的總得分相同時,按初試成績總分高低依次錄取;考生的總得分、初試成績總分均相同時,按復試得分高低依次錄取)。
復試錄取規則詳見各培養單位調劑復試細則。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或加試成績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它招生單位“待錄取”的;
4.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5.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情況。
七、咨詢與監督渠道
1.學校調劑工作咨詢電話:0551—63861850,各培養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安徽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公告》。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調劑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進行全程監督,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事件。
3.考生可于調劑或錄取名單公示期內提出申訴,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及督查小組進行復議,并于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監督舉報電話:0551—63861581)。
八、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安徽大學研究生院,如有同國家政策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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