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該培養方案是為外國留學生制定的,是在“教指委”《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外國留學生全日制培養指導性方案》(草案)基礎上,參考面向中國學生的《北京大學對外漢語教育學院全日制“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而制定的,又在10級培養方案基礎上做了修訂。為便于外國留學生閱讀和培養單位操作,方案中的條目盡可能簡化、歸并,相關要求盡可能明確、具體并與該學位中國學生培養相呼應,課程門數、教學時間等也盡可能“集約”化、“菜單”化。
一、培養目標
培養了解中國,理解中華文化,具有較熟練的中國語言文化教學技能和跨文化交際能力,勝任漢語教學任務的專門人才。具體要求為: 1.具備良好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 2.具備較熟練的漢語教學技能; 3.具有較好的中華文化理解能力和中外文化融通能力; 4.具有較強的跨文化交際能力; 5.具有一定的語言文化項目組織、管理與協調能力。
二、招生對象及選拔
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本科同等學力),老HSK八級(或相當于老HSK八級)以上,漢語語言能力達到或接近漢語母語者水平的外籍人士。 具備以上基本條件的外籍人士可向北京大學國際合作部提出申請,通過初審后,參加由北京大學對外漢語教育學院組織的專業課復試。復試包括筆試與面試兩部分,其中,筆試著重考查申請者的漢語言文字基礎知識,中國文學、文化基礎知識等;面試著重考查申請者的綜合素質、漢語交際能力和教師潛質等。
三、培養方式與學習年限
采取在校全日制課程學習與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實踐相結合的培養方式,以北京大學專家教師指導為主;在教學實習和論文撰寫階段,如需聯合北京大學以外的專家共同指導,學生須提前申報,并經北京大學審核、確認。 基本學習年限為2 年,其中課程學習1 年,實習及畢業論文1 年。
四、學分與課程設置
(一)設置原則 1.進一步夯實外國留學生的漢語言文字能力基礎,開設旨在提高學生漢語言文字運用能力的語言水平提高課程; 2.全面提高外國留學生理解漢語、組織漢語教學(語言要素教學和技能教學)的能力,開設漢語言要素教學和技能教學法課程; 3.進一步擴大外國留學生對中華文化、文明的了解與理解,對中外文化溝通與交流的理解,開設相關中外文化課程、跨文化交際課程以及外語教育心理學課程等。 (二)學分要求 總學分不低于36學分,包括課程學分32學分(其中必修課26學分,選修課6學分),教學實習4學分。 (三)課程設置
第一學期 必修課(12學分) 高級漢語 4學分 漢語語言學導論 2學分 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 4學分 中華文化專題 4學分
第二學期 必修課(12學分) 漢語語言要素教學 4學分 第二語言習得導論 2學分 文化與跨文化交際 2學分 當代中國專題 2學分 古代漢語專題 2學分
第三學期 必修課(2學分) 論文寫作 2學分 教學實習 4學分
第四學期 完成學位論文 選修課共6學分,可供排課選擇的課程有: 應用語言學(2學分) 第二語言評估與測試(2學分) 漢語技能教學分析(2學分) 特殊目的語言教學(2學分) 漢語教材分析與編寫(2學分) 現代化技術與語言教學(2學分) 語言教學論著選讀(2學分,導師負責) 中華文化技能(2學分) 中華文化與傳播(2學分) 外語教育心理學(2學分) 教師發展概論(2學分) 漢語國際教育專題(2學分) 國外中小學教育專題(2學分)
五、教學實習
教學實習的方式為在國外獨立承擔教學任務或在學院參加實習課程。 教學實習由導師(或國外所在單位)負責。教學實習結束兩周后須提交實習報告,內容包括:教學計劃、完整一課的教案、試題一份、對教學的反思和導師評語(或實習單位出具的考評意見)。其中對教學的反思應寫成3000字左右的小論文,這是實習報告的主體部分。這幾部分材料裝訂成冊后交到研究生教研室,方可得到實習的學分。 具體要求、內容等詳見《北京大學對外漢語教育學院研究生教學實習指南(學生手冊)》。
六、 學位論文
1.論文撰寫與指導。研究生應在導師指導下,在規定時間內,按照選題、開題、撰寫、申請論文答辯、獲準參加論文答辯等完整環節和過程、獨立完成學位論文。 2.論文選題與形式。論文應緊密結合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進行選題,題目要有應用價值。論文形式可以是專題研究論文、調研報告、教學實驗報告、典型案例分析、教學設計等。 3.寫作語言與規范。論文應使用現代漢語和簡化字撰寫,語言表達流暢、規范,有一定邏輯性;學位論文的格式、行文規范、學術水準等,應按照《北京大學研究生手冊》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4.論文答辯。論文答辯須在北京大學校本部進行,時間及程序按照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基本要求進行。
七、 畢業與學位授予
研究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學分,全面審查合格,符合畢業證書頒發條件者,頒發北京大學研究生畢業證書。 研究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學分,完成碩士學位論文,全面審查合格,通過碩士論文答辯,經院系審查,報校學位分委會審核批準后,授予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導師隊伍】 漢語國際教育碩士(MTCSOL)研究生一般在入學后第一學期中(每年10月份)分導師,導師分配采取學生填報志愿、師生雙向選擇的方式進行;指導教師由我院教授、副教授和講師職稱的教師擔任,相關教師情況詳見“對外漢語教育學院網站•學院簡介•師資隊伍”(http://hanyu.pku.edu.cn/ChPeople.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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