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學與風景園林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招生錄取的必要環節,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2016年華南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林學與風景園林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察。對于報考不同學位類型的考生注意分類復試、各有側重。
2.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公開招生復試和錄取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3.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復試組織與管理
1.學院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院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學院復試工作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確定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組織本單位的復試具體工作、審核復試專家小組的復試記錄與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
院領導小組成員名單:李吉躍(組長)趙鳳彭昌操林偉波曾曙才蘇志堯崔大方李敏陳世清黃少偉溫秀軍虞依娜解新明張志勝
2.各招生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專家小組,另外配備工作秘書1名(記錄員)。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組長應由學科負責人擔任,成員中有1人負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有1人負責思想品德考核。
復試專家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其中組長要對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小組明確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工作秘書負責查驗復試考生身份,并詳盡規范地做好復試記錄,復試結束后將復試原始材料整理完好交學院603辦公室。
三、復試內容與形式
復試一律采取差額復試辦法,生源不足的專業復試考生原則上按1:1.2的比例復試,生源充足的專業復試比例可以大于1:1.5,但不得超過1:2。
復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外語應用能力、漢語寫作水平等,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人文素質、舉止禮儀、表達能力等。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素質及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三個部分,總成績為100分。
四、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
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素質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總成績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復試成績。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2.綜合成績:
由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復試成績計算得出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五、體格檢查
復試考生必須按學校醫院規定進行體檢或者提供半年內三級甲等醫院體檢報告。參加學校醫院體檢時間為3月21、23、24、28、30、31日,4月6、7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六、特殊考生復試特別要求:
1.單獨考試考生:面試主要考核實際工作能力和綜合水平。
2.推薦免試考生:因推薦階段已經復試,因此不再需要復試。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科3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試題的命制與考務工作由各學院負責。加試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考試后三天之內,將考卷和考試成績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七、復試安排、資格審查及材料要求
1.復試安排:3月22日下午2:30后到林學院603室報到,各專業面試在3月23日——3月27日進行。
2.資格審查及材料要求:
復試考生于規定的復試時間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需提交相關材料復印件,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須查驗和收集的材料如下:
(1)往屆生查驗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原件,收復印件;
(2)應屆生查驗身份證、學生證原件,收復印件;
(3)收成績單原件(復印件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后視同原件);
(4)忘記帶材料或材料不齊的考生,務必于4月30號前交到研招辦,沒有材料的不錄取;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供退役證明材料;
(6)需要收取其他材料的考生會另外說明。
八、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低于60分為不及格)。
2.各專業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3.為公平起見,第一志愿上線生和調劑復試生的錄取總成績分開排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上線生。
4.單獨考試考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院領導小組對本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院領導小組要對本院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當考生對復試提出書面質疑時,院領導小組要提供書面說明,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
3.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在15日內做出回復。
林學與風景園林學院
2016年3月20日
本文網址:http://xy.scau.edu.cn/linxue/html/xstz/3186.html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