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人權法學專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培養方案
專業代碼:030122
一、 培養目標
本專業旨在培養德才兼備、能夠獨立從事人權法教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專業人才。本專業研究生畢業時應符合如下要求:
1、具有良好的人文素養、人道精神和人權意識,志愿為促進我國和世界人權事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2、了解國際和國內人權法的發展方向和最新動態,全面、系統地掌握人權法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從事人權法研究和實際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能夠獨立從事與人權法相關的教學、研究和實際工作。
3、比較熟練地運用一門以上的外語進行專業學習、研究和交流。
二、研究方向
1、人權原理
2、憲政與人權
3、刑事司法與人權
4、國際人權法
5、國際人道主義法
三、學習年限
1、本專業研究生基準學制為三年。其中,第一、二學年為課程學習時間,學生應修完全部應修課程并完成學年科研論文和社會實踐等學習任務;第三學年主要用于完成學位論文。
2、在兩年內完成本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全部學習任務、成績優秀、科研成果突出且符合學校規定的其他畢業條件的研究生,可按照學校關于研究生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申請并獲準提前畢業。
3、在三年內不能完成全部學業的本專業研究生,可按照學校關于研究生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申請并獲準適當延長學習年限,但延長的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
四、課程設置
(一)學位公共課(計10學分)
1、馬列經典著作選讀 108學時 4學分
2、第一外國語 72學時 4學分
3、專業外語 36學時 2學分
(二)學位專業課(計12學分)
1、人權原理 54學時 3學分
2、國際人權法 54學時 3學分
3、人權國內保障制度比較研究 54學時 3學分
4、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專題研究 54學時 3學分
(三)選修課(計10學分)
1、 人權研究領域與方法(各方向限選) 36學時 2學分
2、聯合國人權機制(方向4限選) 36學時 2學分
3、憲政與人權(方向1、2限選) 36學時 2學分
4、刑事司法中的人權保障(方向3限選) 36學時 2學分
5、區域人權機制 36學時 2學分
6、國際人道主義法(方向5限選) 36學時 2學分
7、特殊群體權利保護 36學時 2學分
8、國際刑法 36學時 2學分
9、第二外國語 36學時 2學分
(四)讀書報告(計2學分)
本專業研究生在學期間,應在學生自己組織的讀書報告會或研討會上就本專業或本學科范圍內的問題至少做讀書報告2次,經導師評閱合格后計2學分。
(五)補修課(計4學分)
跨學科和以同等學力考取本專業的研究生應在第一、二學年內補修以下兩門課程。
1、法理(或憲法)
2、國際法
五、其他教學環節
(一)科研論文
本專業研究生一般應在第一學年和第二學年內分別就本專業或學科范圍內具有重要理論或實踐意義的問題撰寫一篇4-5千字的學年論文或完成一篇高水平的調研報告,于本學年結束前提交導師,經導師評閱合格后計2學分。
根據研究生院的相關規定申請提前或遲延畢業并獲得批準的研究生完成學年科研論文的時間可相應提前或推遲。
學年科研論文同時在國家權威或核心期刊發表的,可同時享受研究生院統一規定的獎勵。
(二)社會實踐
本專業應屆生在學期間,應在相關教學或科研機構、政府部門、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或社會團體從事不少于36學時的社會實踐工作,并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社會實踐工作報告。
學生的社會實踐工作需經實踐單位指導老師和本校導師分別評審合格。
六、培養方式
1、建立由校內外學者、專家組成的導師指導隊伍,開展各個教學環節的工作。
2、實行導師負責制,由導師對學生的整個學習過程進行指導。
3、以課程學習為主,以課題研究、社會實踐和畢業論文為輔。
七、考核方式
1、除研究生院對考核方式另有要求外,授課教師可根據所授課程的特點,選擇以論文、筆試、口試或其他適當形式對本專業必修、選修和補修課程進行考核。讀書報告、科研論文和社會實踐等教學環節的考核,按本方案第五節的相關規定進行。
2、在每一學年結束后,研究所和研究生管理部門應對本專業研究生的品行進行綜合評價,并在此基礎上對學生提出必要的指導和建議。
3、對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專業研究生,研究所和研究生管理部門可根據學校關于研究生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作出予以退學的建議:
(1)一學期有兩門學位課程考試不及格,或有一門學位課程考試不及格經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2)因業務基礎、科研能力差,難以完成學業者;
(4)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學位論文者;
(5)一學期內累計曠課或擅自離校超過兩周者;
(6)在品行方面有嚴重錯誤且堅持不改者。
八、學位論文的選題與撰寫
1、除被批準延長學習年限的情況外,本專業研究生最遲應在第二學年結束之前選定學位論文的題目。論文選題應具有重要的理論和/或實踐意義。鼓勵學生在導師指導下自主選擇本學科前沿課題。
2、除被批準延長學習年限的情況外,本專業研究生應在第二學年結束之前參加研究所組織的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就自己論文選題的意義、寫作思路、主要觀點、基本結構、資料情況和其他相關問題作出說明并聽取各位導師的意見。
3、學生在本人開題報告獲得研究所通過后即可開始論文撰寫工作,原則上應在第三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完成論文初稿。
4、學位論文的撰寫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并應符合學校制訂的學術規范。
5、學位論文應觀點明確、結構合理、材料豐富、敘述清楚、邏輯嚴密、文字通順、標點準確、注釋規范,具備一定的學術水平和/或較大實際參考價值,力爭體現一定的創新性和先進性。
6、學位論文應包括題目、內容提要、目錄、引言、正文、結論、腳注和參考書目等項內容,一般應不少于3萬字。
九、答辯及學位授予
1、本專業研究生完成本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習任務,成績合格,取得規定的學分并完成學位論文,經論文指導老師同意,即可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申請碩士學位,同時提交學位論文、學位申請書和其他規定的申請材料。
2、經同意參加論文答辯的研究生應按研究生院統一規定的日期、數量和方式提交論文定稿。
3、本專業研究生學位論文實行匿名評閱。除研究生院另有要求外,參加匿名評閱的論文的比例和選擇方式由研究所商定。評閱人由本專業和學科領域內的校外專家、學者擔任。
4、答辯委員會由研究所成員和校內外其他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共5人組成。論文指導老師不得擔任其指導的學生的答辯委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參加答辯委員會對該學生論文和答辯情況的評議工作。
5、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工作應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嚴格把關,維護學術聲譽,不得降格以求。
6、答辯會原則上以公開方式舉行,校內外有關人員可列席旁聽。
7、論文答辯委員會應對答辯情況充分交換意見。委員會關于授予學位的建議,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但答辯委員會認為可以修改論文并重新答辯一次的,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委員半數以上通過。
8、本專業研究生的學位授予工作,由研究生院按照學校關于學位授予工作的相關規定統一安排。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