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2011年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均擇優接收部分二志愿考生調劑,現將具體調劑事宜公告如下:
山東大學二志愿考生調劑報名系統(點擊進入)
一、調劑要求
(一)專業要求 1.統考科目相同、自命題科目相近的學術型學位各學科間可相互調劑,統考科目相同、自命題科目相近的專業學位各學科間可相互調劑。 2.學術型學位各學科可向相近的專業學位領域(不含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法律碩士〈法學〉[035102] 、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公共管理碩士[125200]、工程管理碩士[125600])調劑;專業學位各領域可向考試科目相同的學術型學位相應學科調劑。 3.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與其它學科、專業間不可相互調劑;法律碩士(法學)[035102]僅接收報考法學[0301]各專業且本科畢業專業為法學類[0301]的考生調劑;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公共管理碩士[125200]、工程管理碩士[125600]之間可以互相調劑,但不能調劑到其他學科(專業領域)。 4.報考電氣工程[0808]、電子科學與技術[0809]、信息與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學與工程[081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2]、電氣工程[085207]、電子與通信工程[085208]、集成電路工程[085209]、控制工程[085210]、計算機技術[085211]的考生,達到軟件工程 [085212]復試基本要求且第三單元考試科目為“數學一”的考生可調劑到軟件工程[085212]領域。 5.我校部分招生單位的個別專業不接收二志愿調劑,請考生網上報名前咨詢相關招生單位(聯系方式附后)。 (二)其他具體要求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原報考專業和擬調劑專業的國家及我校相關學科的復試基本要求。 2.擬接收調劑各專業初試外語語種要求以我校2011年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語種為準。 3.調劑考生的報考單位須為教育部批準設立研究生院的單位或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以及國家各部委所屬的科研院所。 4.調劑考生必須為教育部批準設立研究生院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或就讀于“211工程”建設高校優勢學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或就讀于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學科評估排名在前10位的學科所在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體育學[0403]、藝術學[0504]、物理學[0702]、力學[0772]、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0452]體育碩士、[0551]藝術碩士、[085206]動力工程、[085214]水利工程等學科(專業領域)的調劑考生可放寬至本科就讀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5.所有專業均不接收專升本與二級學院畢業生調劑。
二、網上申請流程
1.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請與3月22日18:00—3月28日15:00通過“山東大學研究生調劑申請系統”填寫申請信息。 2.網上申請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后點擊“完善信息”,如實填寫個人申請調劑信息; (2)完善信息后點擊“查看信息”,查看、核實、修改個人信息; (3)確認信息無誤后“提交申請”,此時,系統將為您生成一個報名號,請您牢記自己的報名號。 3.報名期間您可以修改您的報名信息,報名系統關閉后不再允許修改。 4.您可以在“查看信息”中的“當前狀態”一欄中查看自己的審核狀態。
三、其他事宜
1.符合“體育學[0403]、藝術學[0504]、物理學[0702]、力學[0772]、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0452]體育碩士、[0551]藝術碩士、[085206]動力工程、[085214]水利工程等學科(專業領域)的調劑考生可放寬至本科就讀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條件的調劑考生目前無法從本調劑系統中報名,請相關考生直接與調劑學院聯系,調劑學院同意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可直接參加我校的調劑復試工作。 2.我校各招生單位將于3月29日以電話、Email或網站公布的方式通知審核通過的考生前來參加復試。接到復試通知的考生可于3月30日后登錄調劑申請系統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 3.所有參加調劑的考生須在國家調劑系統(http://yz.chsi.cn/)上進行報名并選報我校,在錄取前不得更改報考志愿,否則將會影響考生的復試與錄取。如被我校錄取,考生還須在系統中待我校發出擬錄取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不按時確認者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 4.考生可先行網上申請、參加復試;待國家線公布以后我校將對所有調劑考生進行檢測,未通過國家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5.具體復試安排見“山東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通知。
附、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單位聯系方式
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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