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控制簡易程序適用的范圍
《意見》的下發是在近年來實行抗辯式庭審方式改革基礎上的又一次深化,對于完善中國刑事訴訟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嚴格控制簡易程序的使用范圍,防止任意擴大。刑訴法第174規定的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只是原則規定,但并非均要適用簡易程序,在審判實踐中對有爭議或把握不準的案件,應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否則,濫用簡易程序,則會損害當事人的利益,影響案件的質量。
對以下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1)被告人、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2)對主要證據有疑問的,因公訴人未出庭無法質證的;(3)被告人系盲、聾、啞人的;(4)比較復雜的共同犯罪案件;(5)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情形。
(二)嚴格執行簡易程序的規定
嚴格執行簡易程序的有關規定,防止隨意削減必要的訴訟程序。如向當事人交待訴訟權利,審查判斷證據,作好審判筆錄等。
(三)變更審理程序的適用
刑訴法第179條和《意見》第十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中止審理,然后再按照普通程序重新審理。這種情形一般包括以下幾種:(1)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2)被告人應當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的;(3)被告人當庭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4)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的。(5)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情形。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日內將全案卷宗和證據材料退回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上述材料后五日內按照普通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法定要求,向移送有關材料。而不應在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時,就臨時拉二個人組庭,未重新開庭就評議甚至作出判決。
(四)關于簡易程序規定的適用
人民法院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時,應當正確理解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關系。這兩種程序都是第一審程序。但審理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的普通程序是第一審程序中最基本、最系統、最完整的程序;簡易程序則是普通程序的簡化。簡易程序雖然也是一種獨立的程序,但刑事訴訟法只對簡易程序作了特別規定,性質上屬于特別程序。④這些特別規定并不是簡易程序的全部內容。基層人民法院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時候,除法律對簡易程序所作的特別規定外,其他程序仍應按普通程輸辦理。例如,開庭審理時,應當由獨任審判員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審判員、書記員姓名(如果公訴人出庭、被告人委托辯護人、自訴人委托訴訟代理人的,還應當宣布公訴人和上述訴訟參與人的姓名),交代回避、辯護等訴訟權利;聽取被告人進行陳述和辯解,核對事實、公開宣判等等。因此,不能把這兩種程序截然分開。適用簡易程序,并不等于工作可以簡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也應當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嚴格依法辦案,把好案件的事實關,法律政策關,以保證案件的質量。
(五)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程序規定的適用
人民檢察院建議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制作《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在提起公訴時,連同全案卷宗、證據材料、起訴書一并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征得被告人及辯護人的意見后決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制作《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在開庭前送達人民檢察院、被告人及辯護人。人民法院認為不應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書面通知人民檢察院,并將全案卷宗、證據材料、退回人民檢察院。對于人民檢察院沒有建議適用簡易程序公訴案件,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征求人民檢察院、被告人及辯護人的意見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證據材料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六)裁判文書的制作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在裁判文書制作上應盡量予以簡化,根據《意見》,及《法院刑事訴訟文書樣式(樣本)》中“法院刑事訴訟文書樣式4(新增)”。與《法院刑事訴訟文書樣式(樣本)》相比,刪除了“被告人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經審理查明”和證據的具體內容等部分。
起訴書指控犯罪事實內容、對控辯雙方爭議的采納或者駁斥的內容及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理由等內容應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而定,沒有相應事項的,不需要說明。
(七)獨任審判權的監督問題
為了確保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質量,完善監督機制。應建立適用簡易程序的備案制度,即(1)對當庭宣判的案件,審判人員應有在閉庭后,即將審理報告復印件、起訴書副本、判決意見交付內勤;(2)對定期宣判的案件,審判人員將判決書連同起訴書副本交付勤;(3)內勤將備案的案件統一管理,定期呈報主管院長;(4)主管院長發現備案的案件,如在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的就提交審判委員會,按審判監督程序再審;如屬于一般性問題,不影響案件實體處理的,由主管院長直接向審判人員提出問題,并責令吸取教訓,并將處理意見,形成書面意見報告主管院長;(5)審判監督庭應在每季度對備案的案件逐一審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把錯案追究監督制度落實到實處,(6)對審判員要定期進行考核,對不適應者,則免其資格。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