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接收辦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8號)文件精神要求,現將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簡稱“推免生”)工作辦法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申請人必須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所申請學科的入學體檢標準。
二、接收專業
除國家規定不接收推免生的專業外(如MBA等),我校所有碩士點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專業與本科所讀專業相同或相近。直博生的招收僅限于我校理工類具有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的學科,具體參見《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直博生申請辦法》。
三、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對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有參考價值的申請人自述(如已參加過的研究工作、獲獎和發表文章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等); 2.加蓋院校教務處公章的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 3.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學術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如果有); 4.在學期間曾從事過課外科技活動或社會實踐活動,獲獎或表現突出,由教務部門或學院書面證明(如果有); 5.其它獲獎或資格水平證明復印件(如果有)。 以上所有材料統一用A4紙打(復)印。
四、接收程序
1.各學院(研究院)負責制訂本單位接收推免生工作辦法。 2.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寫報名志愿。 3.研究生院與各學院(研究院)查看下載推免生信息,學院(研究院)初審同意后向申請者發出復試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復試,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備案。
五、工作日程
1.9月21日前,各學院(研究院)將本單位制訂的接收推免生工作辦法報研招辦審核。 2.9月20日起,申請人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網上注冊,填報相關信息,網上支付成功后獲得推薦資格。 2.9月25日前,研究生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社會公布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 3.9月28日至10月25日,已獲得推薦資格的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各學院(研究院)根據報名情況篩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并發送復試通知,申請人按第三條要求攜帶申請材料到校參加復試;各學院(研究院)根據復試情況發送待錄取通知,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方能被我校正式錄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點擊接受的申請人,我校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 4.10月25日后,“推免服務系統”中接收單位錄取功能關閉后,我校將已公示結束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報上級單位審核備案。
六、監督和復議
1.為了加強對推薦工作的管理,確保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學院(研究院)上報的擬接收名單須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在本院(研究院)主頁將擬接收的推免生(直博生)名單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接受推免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3.在接受推免生過程中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4.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監督舉報電話:89733105
七、其它
1.如發現申請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實,將立即取消申請者的免試錄取資格。
2.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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