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工業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章程及專業目錄
為做好我校2017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確保推免工作規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基本條件
1、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申請人須是具有推薦免試資格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學校推免資格。 3、申請人本科階段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無任何處罰或處分記錄。 4、2017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5、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接收專業及學制
我校除085239項目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600工程管理專業外,其他具有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專業均接收推免生,各專業不設限額。 我校所有碩士研究生專業基本學制均為3年。
三、資助與獎勵政策
1、優先選擇研究生導師 選擇攻讀我校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和發展方向,享有優先選擇導師的權利。 2、學費減免政策 1)985院校考生被我校錄取為推免生減免3年學費合計24000元; 2)211院校博士點專業考生被我校錄取為推免生減免2年學費合計16000元; 3)其他院校(含本校)考生被我校錄取為推免生減免1年學費8000元。 3、研究生助學金 選擇我校的推免生,碩士期間每年可獲得研究生助學金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期間第1學年可獲得研究生助學金17500元,第2、第3學每年可獲得研究生助學金20000元。(研究生助學金均按月發放) 4、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凡錄取為我校推免生,入學后第一學年全部享受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8000元。且之后每年均可參評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8000元,覆蓋面40%-60%;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10000元。 5、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攻讀我校研究生每年均可獲得參評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資格,碩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年,均為一次性獎勵。 6、優秀學術論文獎勵 學校每年設立10萬元獎金,獎勵研究生發表的優秀學術論文。單篇學術論文最高可獲等20000元獎勵。 7、研究生勤工助學崗位 學校設立了研究生勤工助學崗位,在增長能力和才干,輔助研究生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的同時,勤工助學每人每月可獲得500元補助。 8、作為交換生國際交流 學校現已與美國、俄羅斯、日本、德國、英國、澳大利亞、韓國、芬蘭、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的45所院校建立了長期穩定的校際合作關系。每年學校會選派研究生前往不同國家交流學習。 9、校外實習 我校與中科院金屬研究所、貴州林泉電機等幾十家企業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校外實習基地,為我校研究生增強實踐能力提供了廣闊空間。 10、科研資助 學校還將通過立項資助研究生科研創新課題、鼓勵導師提供科研津貼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參與高水平科研項目從而獲得資助。 11、差旅補助 凡外省市院校推免生被我校錄取,入學后報銷往返差旅費。 更多獎助政策信息請瀏覽我校研究生院網站。
四、網上報名
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申請人須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間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對我校相關專業提出申請。我校分批次審核申請信息。按照先申請先審核原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考生發復試通知。
五、復試資格審核
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對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①學生證(含一份復印件);②身份證(含一份復印件); ③本科學習期間成績證明(作為復試參考); ④《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不準參加復試; 所提供材料除成績單按所在學校規定格式外、其余均采用A4紙大小,并于復試前遞交到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六、復試
1、考生參加復試由我校報考專業所在學院通知復試的具體安排(復試時間暫定10月份,具體時間以學院安排和通知為準)。 2、復試形式及內容 復試各學院可筆試與采用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復試內容:外語基本能力和專業考核。重點考查考生的外語能力、知識結構、專業知識基礎、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等等,復試滿分100分。 復試結果由學院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
七、錄取原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各專業擬錄取的名單。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錄取總成績,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①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②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復試者; ③思想政治、報名資格審核不合格者; ④復試過程中違紀舞弊者和不符合報考資格者。 4、差額復試考生按復試成績排名至招生學院(專業)額滿為止。 5、大力加強招生監察工作,切實加強對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紀檢、監察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全程參與錄取工作和錄取監督檢查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 6、發放待錄取通知。學校研招辦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給通過復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予以確認“同意被錄取”,否則視為放棄。待錄取一經考生確認后,不得更改。
八、其他事項
1、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須在我校研招網(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進行公示。考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學校研招辦將協同監察部門及時受理投訴和舉報并做調查處理。工作要求過程按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2、學校不辦研究生考前輔導班,大綱援引教材可到全國各大書店或我校教材科購買。學校自命題專業課考試大綱可以在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3、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5、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024-25496237 沈陽工業大學紀委、監察處:024-25496002 沈陽工業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yjsxy.sut.edu.cn
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0一六年九月
附件:沈陽工業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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