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根據《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㈠.初試報考本中心且成績符合中山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對應學科專業方向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名單,確定為復試名單。凡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帶齊資格審查的有關材料依時前來本中心報到并參加原報考學科專業方向的復試。
㈡.本中心上線生源114名,統招計劃78名,差額比例已達150%,原則上不再接收院外生源調劑。本中心各學科專業方向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方向,可院內調劑符合條件的生源復試。調劑辦法按照學校研究生院文件規定執行。
㈢.考生可以通過 “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網站--教學動態欄”查詢復試名單。(網址:http://www.sysucc.org.cn/)
二、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㈠.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內,考生須在其中1份的空白處書寫“授權中山大學代本人申領工行靈通卡,并從本人指定賬戶扣收學費”,并簽名。
㈡.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往屆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㈢.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須有“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㈣.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有效的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復試的滿分為500分。
㈠.專業課筆試100分
⒈考試內容:專業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⒉考試時間: 2小時
⒊考試形式:閉卷
㈡. 外語應用能力測試100分
考試形式:面試
㈢.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300分
⒈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寫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⒉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面試)不少于10分鐘。
⒊考核形式
⑴以面試為主,復試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考核,考核按學科專業方向分組進行,考核可采取多種形式,包括 ①固定答題:復試組組長組織命題,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答題;②自由提問:復試專家組成員提問,考生回答相關問題;③英語口語測試:朗讀短文、現場翻譯,英文問答等。
⑵ 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⒋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考核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及錄取規則
㈠.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㈡.對于沒有接收調劑考生的復試組,復試后應在該組限定的招生計劃范圍內,依據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確定本復試組擬錄取名單。
㈢.對于有接收調劑考生的復試組,復試后須將原報考學科專業方向考生與調劑考生的入學總成績分別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序優先錄取復試合格(復試合格:指復試成績≥300分)的原報考學科專業方向的考生,該組尚有招生計劃時,方可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錄取調劑考生。
㈣.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⒈未按規定參加復試者。
⒉復試成績低于復試總分60%者(復試成績<300分)。
⒊體檢不合格者。
⒋政審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開及工作紀律
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是本校及本中心人才選拔的重要環節之一,涉及本校及本中心的聲譽和形象,為社會各界所關注,復試錄取工作必須遵守各項規程。為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本中心在復試、調劑、錄取階段,將在本中心網站向社會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各學科專業(方向)招生計劃、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復試后入學總成績等信息);同時公布本中心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將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本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對本校擬錄取考生名單統一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事項
㈠.參與考核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㈡.復試過程中有異議時,由復試組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投票表決,并做好記錄交本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處理。
㈢.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㈣.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㈤.研究生院將于2017年5月19日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考生可通過該系統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七、咨詢、申訴及監督
㈠.咨詢
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科教處教學與研究生科
電話:020-87343137
郵箱:zhengly@sysucc.org.cn
㈡.申訴
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紀委辦公室
電話:020-87343297
㈢.監督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1686,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
2017年3月16日
附件
1. 腫瘤防治中心復試錄取工作安排:
⑴ 腫瘤防治中心2017年碩士招生復試工作進程表(點擊文件名下載)
⑵ 腫瘤防治中心2017年各學科專業方向考生復試名單(點擊文件名下載)
⑶ 腫瘤防治中心2017年碩士招生計劃及復試安排表(點擊文件名下載)
2. 中山大學復試工作相關文件:
⑴《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⑵《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⑶《中山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有關規定》
3.復試體檢標準依據以下文件執行:
⑴《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⑵《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⑶《中山大學研究生體檢異常受限招生專業目錄》(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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