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提出國家助學貸款業務開辦單位將從普通高校拓展到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各類研究生培養單位。在學生群體上實現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預科生全覆蓋。該政策從今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實施。
預科生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
據悉,2016年,政府、高校及社會共資助全國普通高校學生4281萬人次,資助總金額956億元。其中財政資金469億元,銀行發放國家助學貸款263億元,高校事業收入提取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個人捐助資助資金224億元。
南都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家助學貸款僅針對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通知》明確,進一步拓展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覆蓋范圍,在開辦單位上實現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培養單位全覆蓋,在學生群體上實現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預科生全覆蓋。國家助學貸款拓展政策從今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實施。
此外,《通知》還對赴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政策做出規定。該政策是指國家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通知》針對上述政策規定,所有省份需在今年4月30日前出臺該政策。對于符合條件的跨區域就業學生,按照“誰用人誰資助”原則,由就業所在地區給予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提高民辦高校貧困生資助比例
今年年初,國務院印發《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享受同等助學貸款、獎助學金等國家資助政策。此次《通知》提出要落實該項政策,提高民辦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資助的比例。
如何科學合理的分配國家獎助學金等名額和資金?《通知》指出,不能“一刀切”。各省要向民族院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院校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較多的高校等培養單位傾斜。
高校等培養單位在評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時,要采用科學合理、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比如說,在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助情況等內容時,不應涉及學生隱私;在宣傳學生勵志典型時,涉及受助學生的相關事項,應征得學生本人同意。
該負責人透露,教育部、財政部已將2017年確定為“學生資助規范管理年”,擬采取一系列措施,規范管理制度、規范資金管理、規范資助程序、規范信息管理、規范機構隊伍建設、規范監管責任,全面提升學生資助規范化管理水平,狠抓學生資助政策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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