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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農業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的有效方式,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保證生源質量的重要環節。根據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以及省考試院關于招生考試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2.堅持全面考察,加強復試綜合考核。在對考生德智體等綜合素質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陽光透明。
4.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組,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
(三)各招生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由學科點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并根據學校復試錄取辦法結合各學科專業特點制定本單位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四)各學院成立以書記為組長,由紀檢委員等人員組成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本單位復試過程,公布本單位監督舉報電話、電子信箱,接受考生舉報及復議申請等。
(五)學校紀委監察室負責監督檢查本校在招生錄取工作中對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制度和紀律的貫徹執行情況;依法對招生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員正確履行職責;配合招生管理部門開展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三、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學科門類(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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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類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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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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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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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滿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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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學(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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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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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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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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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獸醫學(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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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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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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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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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獸醫學(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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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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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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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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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園林(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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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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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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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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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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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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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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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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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其他招生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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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國家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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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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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不低于30分,總分不低于2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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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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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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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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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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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上述表格為考生進入我校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同一專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進入復試的最低控制線相同,復試要求完全相同。
2.達到上述表格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3.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調劑生的專業,在調劑生源充足的情況下,按不低于1:1.5安排復試。若調劑生源不足1:1.5,可全部安排復試。
四、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除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應提供成績單原件、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應屆生證明、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生,還應出具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2)非應屆畢業生除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應提供大學成績單復印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考生除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應提供大學成績單復印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需在復試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退出現役證》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核驗手續,同時提交《入伍批準書》復印件加蓋管理部門公章、注明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退出現役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予復試。資格審核貫穿復試錄取全過程,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刻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2.加分資格
對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其他專項計劃/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執行教育部有關加分政策。
具備加分條件的考生持佐證材料復試前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加分手續。
五、各專業招生規模
根據2018年教育部實際下達招生計劃數,學校根據學科及生源等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各學院分專業招生規模。
根據實際情況,在錄取過程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各專業招生規模進行動態調整,第一批復試,指標按照計劃不做調整。第一批復試后,視其生源余缺的變化及時調整各院招生規模,再進行后續復試。
六、復試
1.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參加復試的考生下載體檢表,于復試前到河北農業大學東校區校醫院或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上要有醫生填寫的體檢結果)。
考生持本人的體檢結果到河北農業大學各招生學院參加復試。
2.復試內容
包括資格審查、專業課筆試(滿分60分)、外語水平測試(滿分40分)(含筆試、聽力、口語)、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四部分,復試成績為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測試成績和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之和,滿分200分。
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滿分100分)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會計碩士復試成績滿分300分。
3.同等學力考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還應加試(筆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專業本科主干課程,每個科目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4.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按照總成績擇優錄取。各項成績計算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2×40%,按總成績高低排序。
會計碩士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3×40%,按總成績高低排序。
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復試成績高低排序,復試成績再相同的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
5.調劑程序:所有申請調劑的考生均需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通過該系統接收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
調劑要求:
(1)必須符合國家對調出和調入專業提出的報考條件要求。
(2)考生調出專業初試成績不僅要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要求,還應符合調入專業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報考的專業與要調劑的專業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必須符合專業要求。
(4)初試科目要求統考英語科目的專業不接受其他語種考生調劑。
(5)各專業在調劑系統中注明的其他相關要求。
6. 全日制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將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復試過程中的一項重要評價指標,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對于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八、復試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1.沒有達到報考條件或提供與報考材料學歷不符、年限不符等虛假信息;
2.專業課筆試成績不及格(低于36分)。
3.面試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
4.外國語成績不及格(低于24分)。
5.體檢不合格。
6.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不合格。
7.復試中提供虛假信息,考試過程中舞弊。
8.考生身份不能確認。
9.會計碩士思想政治理論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
10.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
九、擬錄取名單確定原則
建立研究生和導師雙向選擇機制,充分發揮導師在選拔學生中的作用,錄取的確定必須經第一導師認可。
招生學院對復試合格并導師同意接收的考生進行擬錄取。擬錄取順序:
1.推薦免試生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復試合格生。
2.調劑考生按總成績高低確定。
十、信息公開公示
1.各招生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同時公布本學院的申訴和投訴電話。
2.各招生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將復試名單、擬錄取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錄取專業等信息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3.研究生招生辦對各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統一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十一、責任追究
對在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略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學校監督部門:學校紀委檢查室 研究生學院黨委
聯系電話:0312-7521306 0312-7521499
研究生招生辦:0312-7521303
十二、其他要求
1. 在我校參加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許再次參加我校其他專業的復試。
2. 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或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執行。
河北農業大學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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