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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財經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為規范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程序,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7]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以及山東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復試錄取原則
(一)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的原則。
二、復試錄取組織工作
(一)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二)復試錄取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三)各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由院長任組長,負責本學院各專業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工作小組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查備案。
(四)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復試錄取工作,并具體組織考生的專業筆試、體檢以及政審等工作;各有關學院負責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心理測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以及其它相關工作。
三、復試內容和成績計算方法
(一)復試基本要求
1.根據教育部關于碩士生復試錄取的相關要求、招生計劃和我校實際情況,確定《山東財經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復試分數線》(退役大學生專項計劃考生的總分、單科分均按報考學科專業國家線(A類)的75%劃線)。
2.凡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成績符合《山東財經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會計專碩(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下同)、審計專碩、MBA、MPA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復試,其他專業根據生源情況原則上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復試。按比例劃定分數線后總分相同者同時進入復試范圍。
(二)復試內容
1.專業筆試:各專業筆試內容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會計專碩、審計專碩筆試科目為“專業課和思想政治理論”,試卷滿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部分20分);MBA、MPA筆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試卷滿分50分;其他專業筆試科目為本專業課,試卷滿分為150分。
MBA、MPA筆試時長為2小時,其他專業筆試時長為3小時。
2.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英語聽力不單獨組織考試):MBA、MPA面試成績滿分250分,其中英語口試、聽力50分;其他各專業面試成績滿分150分,其中英語口試、聽力50分。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道德品質等綜合素養。
綜合素質面試全程錄像錄音,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組長對影音資料簽字,由學院交研招辦備案。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考試科目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加試采用筆試方式,時長為每門2小時,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4.心理測試:所有復試考生須參加反映心理健康狀況的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由各學院組織實施。考生心理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但作為錄取工作的重要參考。不參加心理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綜合成績計分及權重
1.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其中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會計專碩、審計專碩、MBA、MPA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3*60% +(復試專業筆試成績+復試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40%
(2)其它各專業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60% +(復試專業筆試成績+復試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40%
2.調劑考生
調劑考生初試總成績僅作為參加復試的資格線,綜合成績只計算復試成績,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復試專業筆試成績+復試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100%
(四)合格線
1.專業筆試成績合格線
專業筆試成績低于本學科專業“初試成績單科國家線”(同比例)者不合格,不予排序(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筆試成績按國家線75%劃線)。
2.綜合面試成績合格線
MBA、MPA考生綜合面試成績低于150分者不合格,不予排序;其他專業考生成績低于90分者不合格,不予排序。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合格線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合格,不予排序。
(五)綜合成績排序標準
1.所有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
2.含調劑考生復試的專業,一志愿考生優先進行排序。同等條件下,校內調劑考生優先于校外調劑考生排序。
3.一志愿考生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初試總成績高低排序;初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英語成績高低排序。
4.調劑考生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專業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對復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到我校研招辦申請復核,聯系電話:0531-82911053,81280828。
四、調劑
(一)調劑專業
今年我校部分學院擬接受調劑考生,具體專業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調劑信息為準,調劑考生可登錄研招網查詢有關信息并填報志愿。
(二)調劑基本原則
1.接收調劑考生的學院(專業),原則上優先考慮接收一志愿報考本校上線考生復試。生源仍不足的,再接收校外調劑。
2.符合調劑資格的校內、校外考生在自愿的基礎上,均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選報校內相關專業。
3.會計學院會計學、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教育經濟及管理、社會保障專業一志愿復試差額掉的考生,如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且服從學院內部調劑安排,根據上述調劑原則,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在本學院內依次調劑至其他相關專業直至額滿,剩余考生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自行聯系調劑事宜。
4.法學院未達到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復試線但達到國家線的考生,可選擇在法學院內部調劑復試,不服從或不愿在學院調劑復試的考生需自行聯系調劑事宜,具體安排由法學院負責通知。
5.金融學院未達到金融學復試線但達到國家線的考生,可選擇在金融學專業參加復試,如成績合格,與金融學專業復試差額掉的合格考生按綜合成績排序,依次調劑到金融專碩直至滿額,剩余考生、不服從學院調劑或不愿在金融學參加復試的考生需自行聯系調劑事宜。
6.金融學院的金融碩士專業部分指標可接收優質校外調劑考生,具體事項由金融學院負責通知安排。
(三)調劑基本要求
1.調劑考生調入專業與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2.統考科目未考數學的專業不能調入考數學的專業(396經濟類聯考除外)。
3.統考英語、數學的專業可由高向低調劑,不能逆向調劑,如統考英語一的專業可以向統考英語二的專業調劑,反之不能調劑。
4.學術學位可向專業學位調劑,反之不能調劑。
(四)調劑程序
1.學院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加入復試備選庫,向研究生院提交復試名單,研究生院審查后,通過調劑系統發放復試通知。
2.考生須在12小時內接受復試通知,并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
3.學院組織復試,將復試結果提交研究生院。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在我校發放待錄取通知12小時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同意并確認待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4.所有擬錄取調劑考生由研究生院統一辦理調劑手續。
五、政審
我校將對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人事檔案及考生所在單位的政審意見進行審核。政審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及學習狀況、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政審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復試或錄取資格。
六、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由我校校醫院負責。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本方案九“復試工作流程”。對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七、錄取
(一)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公示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報教育部批準后再正式公布。
(二)學校在開學一周內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1.應屆本科畢業生未獲得本科畢業證者;
2.在政治和業務上不符合碩士生入學條件者;
3.無論何時查實的弄虛作假者。
八、工作紀律
(一)所有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均須參加紀律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在復試錄取工作中應嚴格執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及我校有關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的行為。
(二)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三)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相應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紀委、監察處將對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全過程進行檢查與監督,監督電話:0531-88596235。
九、復試資格審核
考生報到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印于同一面)、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政審表》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無認證書者不得參加復試。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注冊信息不完整的不準參加復試。“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檔案存放單位公章)。
學校將嚴格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復試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考生應確保自己所提供的畢業證、學士學位證真實有效,若信息虛假,后果自負。
未按時報到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及錄取資格。
十、復試日程安排
(一)MBA復試日程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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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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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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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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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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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耕校區(舜耕路40號)德馨樓2樓MBA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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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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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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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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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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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心理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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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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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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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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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耕校區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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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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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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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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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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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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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耕校區6號樓金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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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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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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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另行通知
|
3月25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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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心理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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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另行通知
|
3月26日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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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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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耕校區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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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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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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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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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星期六)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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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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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校區(二環東路7366號)逸夫樓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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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星期六)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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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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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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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星期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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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心理測試
|
由報考學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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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星期一)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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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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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所在校區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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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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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地點由報考學院安排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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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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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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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星期六)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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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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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耕校區(舜耕路40號)研究生樓103教室;
燕山校區(二環東路7366號)2號教學樓105室;
MPA報到地點燕山校區4號樓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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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星期六)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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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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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另行通知
|
4月1日(星期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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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心理測試
|
由報考學院安排
|
4月2日(星期一)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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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空腹)
|
學院所在校區校醫院
|
4月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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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
時間地點由報考學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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