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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有關精神,結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現將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復試工作組織
研究生復試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督查組全程監控招生復試工作。研究生處負責制定復試辦法,各學院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
招生學院應根據學校復試辦法制定本院復試細則,復試細則應包括復試的組織領導,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復試名單,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內容,成績計算辦法等內容。
復試細則應于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
二、復試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得領導,有志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達到國家一區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原則上按考生報考或調劑的學科、專業進行復試。
4、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的考察,并將其作為錄取的參考依據。
三、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所有考生均須達到《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定的A類考生各項要求,若學科、專業復試成績要求高于基本要求的在學院復試細則公布。
四、調劑工作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達到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九章調劑的相關要求。
2.所有調劑考生(包括所有調劑考生及一志愿調劑專業的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上調劑服務系統(下稱調劑系統)申請調劑,只有經過調劑系統確認同意參加復試的的考生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
調劑考生按照擇先、擇優的原則確定復試名單。
3.一志愿考生經學院同意可院內調劑。
一志愿考生可申請校內調劑,調劑復試程序為:一志愿考生提出申請,經原報考學院、復試學院同意,可參加調劑學科、專業的復試。
一志愿考生凡涉及專業變更的,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且必須達到調劑相關要求。
五、復試名單的確定
1.研究生招生復試實行差額復試。一般按招生專業或學科招生計劃1:1.2左右比例確定復試名單;若上線人數超過招生計劃50%,可按1:1.3左右的比例安排復試;若上線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100%,一般按不超過1:1.5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一志愿上線考生少、需要接收較多調劑考生的學科、專業可適當提高復試比例。
2.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達到該學科、專業招生計劃120%的不再接受調劑。
可以接受調劑的學科、專業應優先調劑“雙一流”大學、“雙一流”學科、985、211的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3.復試名單應在復試前由相關學院確定后在學院網站顯著位置公布。
六、復試內容
(一)根據學科專業要求確定復試內容,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考察:
1、思想政治表現;
2、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對報考專業的了解程度;
3、綜合知識的應用能力;
4、外語能力(筆試、聽力、口語);
5、語言表達能力及邏輯思維能力;
6、(根據學院要求)實驗操作技能;
7、本科學習情況(含本科學習成績、獲獎情況),應屆畢業考生應注重考查能否按期畢業。
(二)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專業基礎課。
七、復試方式
復試方式包含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一般為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科目,面試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
某些專業可進行實驗技能或其他形式的測試,具體見學院復試細則。
八、復試工作程序
1.一志愿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第一批復試,復試一般應差額進行。如上線人數不足招生計劃,也可缺額復試,確定擬錄取名單。
2.一志愿考生復試之后剩余招生計劃,學院可組織調劑考生復試。調劑復試考生接到我校通過調劑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該系統確認接受待錄取,否則,將取消待錄取資格。
九、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安排
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時間,學校不做統一安排,由各學院根據各自情況自行安排,但應以恰當的方式通知復試考生,并在學院復試細則中明確說明。
所有學院的復試工作應在4月5日前完成。
(二)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1.復試報到地點:考生到蓮花街校區各學院報到。
2.復試資格審查:
(1)往屆考生復試時應攜帶:①準考證、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③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一份)(無電子注冊備案表的須提交紙質學歷認證報告)、⑤思想政治表現證明表原件(可從學校研招網下載,需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印章,如果本人是黨員的應由所在黨組織出具證明材料,下同);
(2)應屆本科畢業考生復試時應攜帶:①準考證、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③學生證及復印件(一份)、④加蓋在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單、《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一份),⑥思想政治表現證明表原件,要求同上。
(3)如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發生變更,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
3.所有復試考生應準備2張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必須是6個月之內拍照)。
4.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需攜帶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證明(要求有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于4月30日前交學校研招辦。
5.審查合格的考生由學院發復試通知書。
6.考生憑復試通知書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相關學院參加復試。逾期不到者取消復試資格。
7.考生因考試作弊受到記過以上處分或者參加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不滿3年的,視為政審不合格,不得參加復試。
(三)復試
1.思想政治表現的審查由學院安排專人負責,也可在面試時進行。
2.專業基礎知識筆試由相關學院統一組織。
3.面試按報考或調劑專業進行,一般采取抽題方式回答問題。實驗操作根據學科特點要求進行安排。
4.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基礎課程(加試科目見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5.復試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
復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折合為復試成績,按百分計,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
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復試總成績的評定
1.筆試試卷應由專人密封評卷,另外指定專人核分、登分;面試成績由復試小組秘書負責匯總。筆試、面試成績由學院指定專人匯總后報研招辦。
除本院正式教師外,他人不得參與復試評卷及成績整理等項工作。
2.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試成績權重一般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
MBA考生初試成績權重為60%,復試成績權重為40%。
如果確有必要調整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的,復試學院應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同意并在學院復試細則公示。
考生總成績(初試、復試折合成績)一般應達60分以上。
學院可自行劃定復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格線。
十一、復試結果公示
復試成績由學校統一公示,學院不得自行公布復試成績。復試結果一般在復試結束后三日內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十二、復試體格檢查
學校不再組織復試考生體檢,待錄取新生入學報到時再行安排。體檢項目主要有內科、外科、視力、辨色力、血壓、肝功能化驗、胸透等。凡在體檢中發現異常,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處理。體檢費每人30元。
十三、錄取
1.錄取按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分批錄取。一志愿考生錄取完成之前不得進行調劑考生錄取工作。
2.復試合格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內,按考生總成績分學科(專業)或類別(領域)在招生計劃限額內依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3.校內調劑考生按一志愿考生對待。
十四、其他事項
1.一志愿考生院內、校內調劑視同一志愿考生,但調劑機會只有一次。
2.本復試辦法代復試通知,我校不再一一通知考生。
3.無故不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除定向就業的考生外,所有錄取考生必須在新生入學報到之前將本人人事檔案寄送錄取學院學工辦,未按時轉交檔案不予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5.對弄虛作假、考試舞弊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申請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7.思想政治表現證明表可以自制表格也可以從我校研招網表格下載欄下載。
http://yjszs.haut.edu.cn/
十五、相關電話
招生監督(學校紀委)電話:67756977,E-mail:jwb@haut.edu.cn
學校研招辦電話:6775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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