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大綱、參考書目
(初試科目只提供考試大綱,復試科目只提供參考書目)
命題學院/部門(蓋章):心理與社會學院
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946]教育心理學綜合
說明:
一、考試基本要求
本考試大綱適用于報考深圳大學教育碩士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教育心理學》是為招收全日制教育碩士而設置的具有選拔功能的水平考試,其內容分為學習心理和教育心理兩個方面。它的主要目的是測試考生對教育心理學各項內容的掌握程度。要求考生掌握教育心理學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并具有一定的理論聯系實際、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考試要求
(一)學習心理部分考試內容和考試要求:
1、學習理論
(1)理解、掌握桑代克的聯結主義學習理論;
(2)理解、掌握經典條件作用和操作條件作用的原理及應用;
(3)掌握觀察學習和自我效能的概念與意義;
(4)掌握信息加工理論,感覺登記、短時記憶和長時記憶的特點。
(5)理解和掌握發現學習及意義學習的概念及意義
2、學習過程與學習動機
(1)掌握知識的分類、表征及獲得;
(2)掌握問題解決的過程與方法及知識對問題解決的影響;
(3)掌握認知策略、元認知策略和資源管理策略;
(4)掌握遷移的概念及遷移的教育意義;
(5)掌握皮亞杰和科爾伯格的道理發展理論;
(6)掌握學習動機的概念、理論與激發策略;
(7)理解個別差異及教育意義;
(二)教學心理考試內容和考試要求:
1.掌握教學目標的定義及作用,教學目標陳述的原則
2.掌握加涅的九大教學事件
3.掌握合作學習教學模式的設計原理
4.掌握課堂問題行為的類型與成因,課堂問題行為的處理方法
5.教學評價
(1)掌握教學評價的概念、功能及原則
(2)掌握教學評價的基本類型
6.教師心理
(1)掌握教師角色
(2)掌握教師威信及建立途徑
(3)掌握教師的教學能力
(4)掌握教師的人格特征
三、考試基本題型
主要題型可能有:名詞解釋題、填空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等。試卷滿分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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